同仁堂牌人参乌鸡口服液
同仁堂牌人参乌鸡口服液是一种药,主要成分乌鸡提取液、人参提取物、制何首乌提取物、枸杞子提取物、蜂蜜、山梨酸钾、桔子粉末香精、水。
产品名称 | 同仁堂牌人参乌鸡口服液(桔子口味) | 受让方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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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中文名称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8幢5层-13层 |
保健功能 | 增强免疫力 | 功效成分/标誌性成分含量 | 每100ml含:总皂苷 200mg、粗多糖 800mg |
主要原料 | 乌鸡提取液、人参提取物、制何首乌提取物、枸杞子提取物、蜂蜜、山梨酸钾、桔子粉末香精、水 | 适宜人群 | 免疫力低下者 |
不适宜人群 | 少年儿童、孕期及哺乳期妇女 |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 每日2次,每次1支 |
产品规格 | 10ml/支 | 保质期 | 24个月 |
贮藏方法 |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 注意事项 |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批准日期 | 2009-05-27 | 批准变更日期 | |
变更内容 | 备案日期 | 2010-10-11 | |
备案内容 | 批准备案日期:2010-10-11,申报单位地址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上地国际科技创业园C栋3层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8幢5层-13层, | 转让方中文名称 | |
转让方英文名称 | 转让方地址 | ||
受让方 | 转让前批准文号 | ||
批准转让日期 | 补发日期 | ||
备注 | 该产品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 | 产品编号 | 27994 |
批准文号 | 国食健字G20090158 | 注销日期 | |
注销原因 | 有效期至 | 2014-05-26 | |
产品技术要求 | 根据《关于印发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範的通知》,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产品暂无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