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是指在赣州市辖区内设立的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澱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客家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设立的特定区域。
2013年1月6日,文化部正式发文,同意在赣州市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
- 设立时间:2013年1月6日
- 级别: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类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保护範围:赣州市行政区域
- 保护区面积:3.94万平方公里
- 保护区人口:918万
保护区简介
2013年1月6日,文化部正式发文,同意在江西赣州市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
赣南是客家诞生地和大本营之一,是客家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和传承地,同时又是全国最大的客家聚居地,生活在这里的客家人总数超过800万。赣南的客家文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风格独特,截止2013年,赣州已有赣南採茶戏、兴国山歌、于都唢吶公婆吹、石城灯会、古陂“席狮”“犁狮”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2项,在客家文化领域影响极大。在赣州设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增强赣南客家文化的影响力、辐射力、传承力,推动地域文化传承繁荣,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赣州市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进程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摆到了重要位置,纳入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客家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扩大了客家文化(赣南)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市广大人民民众对赣南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愿望非常强烈,具备比较成熟的建设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的人文社会条件。
赣闽粤相交三角地带既是客家民系的诞生地,客家文化的发展、成熟地以及外迁的故地,又是当今客家人最大的聚居地,约占全球客家人总数的一半,被称为“客家大本营”。其中,江西赣州、福建汀州(长汀)、广东梅州作为客家聚居地的三个中心城市,均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球客家人普遍认同赣州为“客家摇篮”。
赣南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採取五个方面的基本保护方式:一、抢救性保护;二、传承性保护;三、生产性保护;四、整体性保护;五、展示性和数位化保护。
赣南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点区域是以赣南围屋、古村落、客家山歌、赣南採茶戏、民俗节庆活动等比较集中的地方为取向的区域,是赣南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最重要的文化空间。
古村落以宁都东龙古村,兴国三僚古村,赣县白鹭古村、田村镇田村、湖江乡夏湖村,于都宽田乡杨公坝村、桥头乡上堡村,南康唐江卢屋古村,瑞金密溪古村,寻乌周田古村等为重点区域。
赣南围屋以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县等地区为重点区域。
客家山歌以兴国县、龙南县、会昌县、大余县等为重点区域。
赣南採茶戏以章贡区、赣县、南康市、大余县、崇义县、上犹县、于都县、信丰县、安远县等为重点区域。
民俗节庆活动以石城灯会,龙南县杨村太平龙舟赛,信丰县古陂镇“席狮”“犁狮”、大阿镇龙灯会,于都县葛坳乡黄屋乾庙会、银坑镇甑笊舞,上犹县营前镇九狮拜象,宁都县石上乡汉帝庙祭祀、洛口镇祭祀火龙神、石上乡石上割鸡担灯,章贡区水东镇七里仙娘庙会等活动举办地为重点区域。
建设好赣南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促进客家文化的整体性保护,提高人民民众的文化自觉,增进文化认同,激发文化活力,促进赣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护範围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的保护範围为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客家文化产生、发展、传承的地域範围,面积约3.94万平方公里,人口918万。
保护对象
(一)保护区範围内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名录体系的建立工作,是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基因葆有生命力的坚实基础,也是本《纲要》的核心保护对象。
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名录体系的建立工作,是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基因葆有生命力的坚实基础,也是本《纲要》的核心保护对象。
(二)保护区範围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在开展传承人保护的工作中,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兼顾群体性传承人的保护。赣南现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7人。此外,还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群体性传承人。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保护区範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
(三)保护区範围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文物古蹟。相关的遗址、遗蹟、文物和珍贵的实物资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传承活动的空间场所和载体。赣南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64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60个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17处,赣南客家围屋500余处,古村落143个。
(四)保护区範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良好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展示的文化空间,是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中保护的重要内容。要保护好赣南现有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省级森林公园的保护;保护好古村落、古祠堂、古寺庙、古戏台、古塔、古桥和风水林等。
建设工作
2013年2月,市政府成立了“赣州市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编制单位于2013年9月3日至18日,组成专家调研组进驻赣州市中心城区及18个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
2013年12月10日,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央财政补助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得300万元资金补助,这也是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所享受到的一项实惠。
2014年赣州市完成了《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并报文化部审批,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2016年9月26日至28日,由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王福州带队的专家组一行在赣州开展《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专家论证工作,经过实地考察、召开论证会后,专家组一致同意《总体规划》通过论证。
2017年1月《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获文化部批准实施。
2017年4月,成立独立的“赣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下称非遗中心),为赣州市非遗保护、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门工作机构。
2018年5月29日上午,江西省客家文化创作基地在赣州市信丰县挂牌成立,揭牌仪式在信丰县文化艺术中心举行。
从规划编制到项目实施,近5年来共争取国家资金2700万元。其中规划编制专项经费300万元,2016年、2017年、2018年保护经费分别为410万元、860万元、1200万元,逐年提高。
2013年以来共筛选挖掘了2207个“非遗”项目,重点调查了601个。遴选申报成功国家级“非遗”项目5个、省级41个,新增市级33个、县级102个。截止2018年8月,全市“非遗”项目国家级10项、省级108项、市级165项、县级556项。全市276个传习所(点)建成或在建;建成1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範基地,1个省级校园研究基地,5个省级研究、传承、传播基地,9个市级研究、传承、传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