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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官制

晋朝官制

魏、晋朝都是由手握军事力量的权臣逐步建立起来的,他们组成一套机构,完全在正规官制以外,自由行使职权。军、民、财不再各成系统,和三国官制一样,只要为了军事上的便利,都可以打破常规。自从魏晋开此先例,直到南北朝,一般制度都是由临时措置而逐渐成为习惯的。历史上称这些权臣所独自掌握的政权为“霸府”。霸府的中心人物就是幕僚与将领。及至霸府变为王朝,幕僚组成的机构就变为行政中枢,将领所统率的武力就变为常设的军队。而这两者之间又是没有严格界限的,所以形成了一种军事与政治合一的局面。这是晋南北朝职官的特异之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晋朝官制
  • 特异之处:军事与政治合一
  • 第一品:公 诸位从公 开国郡公、县公爵
  • 第二品:特进 骠骑、车骑、卫将军 诸大将军 诸持节都督 开国县侯伯子男爵

西晋官制

第一品
公 诸位从公 开国郡公、县公爵
第二品
特进 骠骑、车骑、卫将军 诸大将军 诸持节都督 开国县侯伯子男爵
第三品
侍中 散骑常侍 中常侍 尚书令、僕射 尚书 中书监、令 秘书监 诸征、镇、安、平、中军、镇军、抚军、前后左右、征虏、辅国、龙骧等将军 光禄大夫 诸卿尹 太子保傅 大长秋 太子詹事 司隶校尉 中领军 中护军 县侯爵
第四品
武卫、左右卫、中坚、中垒、骁骑、游击、前军、左军、右军、后军、宁朔、建威、振威、奋威、广威、建武、振武、扬武、广武、五营校尉、左右积弩、积射、强弩、奋武等将军 城门校尉 謢军监军 东西南北中郎将 州刺史领兵者 护匈奴中郎将 謢羌戎夷蛮越乌丸校尉 御史中丞 都水使者 乡侯爵
第五品
给事中 给事黄门、散骑、中书侍郎 谒者僕射 虎贲中郎将 冗从僕射 羽林监太子中庶子、庶子、家令、率更令、仆、卫率 诸军司北军中候 都督护军 护匈奴中郎 西域代部护羌乌丸等校尉 礼见诸将军 鹰扬、折冲、轻车、武牙、威远、宁远、虎威、材官、伏波、凌江等将军 牙门将 骑督 安夷抚夷护军 郡国太守、相、内史 州郡国都尉 亭侯爵
第六品
尚书左右丞 尚书郎 治书侍御史 侍御史 诸督军 奉车、驸马、骑等都尉 诸博士 公府长史、司马、从事中郎 二品将军诸大将军特进都督中护军长史、司马 廷尉正、监、平 秘书郎 着作郎 丞郎 黄沙治书侍御史 诸护军长史、司马 水衡、典虞、牧官、典牧、司盐都尉 太子门大夫 度支中郎将校尉都督 材官校尉 王郡公侯郎中令、中尉、大农 王傅师及国将军 诸县置令秩千石者 太子侍讲门大夫、中舍人、司马督 太子常从虎贲督千人督校尉 督守殿中将军 黄门令 黄门冗从僕射 关内名号侯爵
第七品
殿中监 诸卿尹丞 符节御史 狱丞部丞 黄沙典事 太子保傅詹事丞 诸军长史司马秩六百石者 护匈奴中郎将护羌戎夷蛮越乌丸校尉长史、司马 北军中候丞 城门五营校尉司马 宜禾伊吾都尉 公府行相郎中令 监淮海津都尉 门下中书通事舍人 尚书典事 太子洗马、食官令、舍人 黄门中郎将校尉都督 诸县置令六百石者 左右都候 阊阖门司马 城门候 尚药监 大官食监 中署监 小黄门诸署令僕射谒者 药长寺人监 副牙门将 部曲部督殿中 中黄门尉都尉 黄门诸署丞长史 中黄门 太中、中散、谏议大夫 议郎 关外侯爵
第八品
门下中书主事通事 散骑集书中书尚书秘书着作治书主书主图主谱令史 郡国相内史丞长史 乌丸西域代部骑马 四安四平长史、司马 水衡、典虞、牧官、典牧、材官、州郡国都尉司马 司盐司竹监丞 诸县令长相 关谷长 诸县署令千石之丞尉 王郡公侯诸侍郎、诸杂署令 王太妃公主家令 副散督司马长史 部曲将郡中都尉司马 羽林郎 黄门从官 寺人中郎、郎中 杂号宣威将军以下
第九品
兰台谒者都水黄沙令史 门下散骑中书尚书秘书令史 殿中兰台谒者都水黄沙书令史 诸县署令长相之丞尉 关谷塞护道尉 王郡公侯诸署长 司理治书 谒者中大夫署丞 王太妃公主家丞、仆、舍人 副散部曲将 武猛中郎将校尉 别部司马、军司马、军假司马
右内外文武官六千八百三十六人,内八百九十四人,外五千九百四十二人。内外诸色职掌一十一万一千八百三十六人,百八十九人内职掌,据史所载数。门亭长、书佐、书吏、卒驺等,其余色目史阙。一十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七人外职掌,王国及州县职吏散吏乡里吏等。都计内外官及职掌人一十一万八千六百七十二人。又每四乡置一啬夫,及乡据大小户口数多少等级置治书史及佐正等数,并命数未详。

东晋官制

级别
常设官职
非常设官职
薪俸
一品
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
二品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持节都督
三品
尚书令左僕射吏部尚书祠部尚书度支尚书左民尚书都官尚书五兵尚书侍中给事黄门侍郎中书令光禄大夫大长秋太子詹事
征镇将军
四品
刺史御史中丞都水使者虎贲中郎将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南蛮校尉西戎校尉南夷校尉
2000石
五品
刺史太守中书侍郎偈者僕射太子中庶子
给事黄门散骑
六品
尚书丞郎侍御史长史司马
都尉
七品
殿中监戎蛮府长史戎蛮府司马太子洗马县令
600石
八品
内台正史令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郡丞

三省官制

尚书省

晋朝官制源自三国官制和东汉官制,但尚书省的组织比东汉更为严密。有以太傅“录尚书事”大权独揽,称为“录公”。另设“尚书令”,为尚书省的首官,秩千石。《晋书·职官志》云:“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尚书省的次官是僕射,秩千石。
《晋书·职官志》云:建安四年(公元199年),以执金吾荣为尚书左右僕射,僕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恆,置二,则为左右僕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僕射。令阙,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阙,则置尚书僕射以主左事。
就行政部门而论,汉代的尚书粗具分曹办事的规模。
西汉初年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其一为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为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为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为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
汉成帝时,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成为五曹。至东汉光武帝时,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都曹主水火盗贼事,合为六曹。加上尚书令,僕射,合称“八座”,这些只不过是为了处理公文的便利而已,没有真正行政实权。
曹魏有五曹,即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加上尚书令和两僕射也称“八座”。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而不设五兵。
晋武帝鹹宁二年(公元276年)省驾部。四年省僕射,又置驾部,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无驾部、三公、客曹。晋惠帝时,增置右曹,但也称为六曹,此时省何曹,史籍记载不清楚。东晋时,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祠部尚书常与右僕射通职,没有固定设定,经常以右僕射兼任祠部尚书;如右僕射缺,则以祠部尚书代行其职。此外,还有左右丞。
《晋书·职官志》载:左右丞,自汉武帝建始四年置尚书(按:汉武帝无建冶年号,建始乃汉成帝年号,疑误),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减其二,唯置左右丞,左右丞盖自此始也。自此至晋不改。
晋左丞主管尚书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礼制、选用署吏,给假(给,《晋书·职官志》作“急”。此据《御览》卷213引《晋书·百官表志注》,《职官分纪》八引本志也作“给假”)。右丞掌尚书台内库藏庐舍,所有器用之物及廪赈民户租布、刑狱兵器、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章等事。又有尚书郎,
《晋书·职官志》说:尚书郎,西汉旧置四人,以分掌尚书。其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及光武分尚书为六曹之后,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并左右丞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书起草,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选有吏能者为之。
魏尚书郎
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初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共23郎。魏明帝青龙二年(234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25郎。晋武帝时,罢农部、定课,置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右士以及北主客、南主客,共三十四曹郎。以后又置运曹,合三十五曹,置郎

中书省

东汉时期,尚书令的权力非常大,直接取代了宰相的职权。魏晋以后,对中书省的官员特别看重,皇帝常委以机要重任。于是,中央机关的主要权力便逐渐移到中书省了。尚书省逐渐被疏远,尚书令只执行日常政务而已,不能参与机要。《通典·职官二》说: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并掌机密,中书监令始于此也。及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其权重矣,晋因之,置监令(各)一人,始皆同车,后乃异焉。魏晋以来,中书监令掌赞诏命,记会时事,典作文书,以其地在枢近,多承宠任,是以人因其位,谓之凤凰池焉。
荀勖自中书监迁尚书令,人皆往贺。荀勖说:“夺我凤凰池,何贺之有!”可证中书监令在西晋位尊于尚书令,到了东晋,其任更重,多以诸公兼领。其下有中书侍郎,《晋书·职官志》说:
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中书侍郎盖此始也。
东晋初年,曾一度改中书侍郎为通事郎,不久又改为中书侍郎。其下是中书舍人。西晋初年,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东晋把舍人、通事合称为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后罢去,而以中书侍郎一人当直并掌诏命。
秘书监,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及丞。魏文帝黄初初年,置中书令,掌尚书奏事,而改秘书令为秘书监。至西晋初年,武帝以秘书监与中书省合併,犹保存着作局。晋惠帝永平中,再置秘书监。其属官有秘书丞,着作郎。着作郎始置于魏明帝太和中,当时隶属中书省,晋武帝以缪徵为中书着作郎。元康二年(公元292年),惠帝下诏:“着作旧属中书省,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着作为秘书着作。”从此以后,改隶秘书省。着作郎有1人,称为大着作郎,专掌国史,又置佐着作郎8人。

门下省

晋把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晋书·职官志》说:
黄帝时风后为侍中,于周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汉因之。秦汉俱无定员,以功高者一人为僕射,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者则非数。掌傧赞威仪,大驾出则次直侍中护驾,正直侍中负玺陪乘,不带剑,余皆骑从。御登殿,与散骑常侍对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
侍中还常代表皇帝与公卿辩论朝政,其地位虽然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显得很重要。到南北朝时,凡属重要政令,皇帝每每徵求侍中的意见,这就使门下省也开始成为参预国家大政的部门。给事黄门侍郎,与侍中共同管理门下省诸事,本无定员,晋置4人。散骑常侍,无定员,作为加官,东汉初年,省散骑,而中常侍用宦官。魏文帝黄初初年,置散骑,合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他事。西晋初年,沿而不改,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来便废止。给事中也是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在散骑侍郎下,给事黄门侍郎上,无定员,又有通直散骑常侍,魏末有散骑常侍又有员外散骑常侍,泰始十年(公元274年),武帝使两人与散骑常侍通员直(即同值),所以称为通直散骑常侍,东晋置4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定员。此外,还有散骑侍郎4人,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同平议尚书奏事,至东晋才罢。又有通直散骑侍郎,晋武帝时,曾置员外散骑侍郎,到太兴元年(公元318年),元帝使两人与散骑侍郎通员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4人。员外散骑侍郎无定员。总之,散骑常侍与散骑侍郎各有本官与通直、员外三种。晋之散骑虽隶属门下,但又另设散骑省,又以中书职务付与散骑省,所以散骑也掌表诏。

其他重要官职

丞相

以中枢官而论,晋初不置丞相。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改司徒为丞相。永宁元年(公元301年),罢丞相,复置司徒。其后,宋,齐,梁,陈各朝,司徒与丞相(相同)废置不一。
《通典·职官三》云:晋惠帝永宁元年,废丞相,复置司徒。(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罢司徒,而丞相则与司徒不并置矣。其后或有相国,或有丞相,省置无恆。而中书监令,掌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自魏晋以来,相国、丞相多非寻常人之职……宋孝武帝,初唯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始如故,亦有相国。齐丞相不用人,以为赠官。梁罢相国,置丞相;罢丞相,置司徒。陈又置相国,位列丞相上,与丞相併为赠官。
晋之丞相如赵王伦、梁王彤、成都王颖、南阳王保以及王敦、王导等人,都是独揽大权。他们上胁天子,下压群臣,不遵守寻常人臣的职分。这种情况是汉末曹操当丞相以来所造成的。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有一种共同的特殊现象,就是宰相无定员,无定名,也无定职。两晋诸王及王敦、王导等人任“丞相”,皆因人而设,并非定职,有时在制度上不设这种官,而在习惯上有这种官。但是,其中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凡是真正总揽大权的,都必须加上录尚书事的称号。因为其他宰相,可能不处理日常公务,也可能不问小事,录尚书事则是一切公文都必须经他审阅,即使是威望极重的权臣,也不能不兼此称号,才能保证事权的高度集中。

八公

《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司马)孚为太宰(避司马师讳,改太师为太宰),郑沖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所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这“八公”在政治上的地位如何?《晋纪总论》六臣注说:“皆萧然自放,机尔无为,名称摽着、上议以正朝廷者,则蒙虚谈之名”。这是东晋后期乾宝误解。八公属官却不少,有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1人,每曹皆置御属、令史,学乾。保卫诸“公”的,有武贲12人。八公之置,不只是为了遵崇世族中门望特高的人而已。晋武帝派侍中任恺与这些元老联繫,他们也参议朝政,只是年高体弱不参加日常执政,与南北朝后三公不再设官署、幕僚参政有区别。在晋朝三公依然有执政官,比如太保卫瓘录尚书事、司空张华作为公辅都参与执政,与司徒王导都是三公任宰相。

位从公

这是曹魏的旧制。凡是开府仪同三司,都是位从公。开府仪同三司有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若是左右光录大夫、光录大夫开府治事的,都算是位从公。所谓“开府”,是指开设府第,设官置吏;仪同三司是说仪仗同于太尉、司徒、司空。
八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骠骑以下及诸大将军,既不开府,又非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东晋元帝建武初置督军御史,以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为次,督诸军为下。持节将军以使持节为上,持节为次,假节为下。使持节有权杀二千石以下之官;持节有权杀无官位的平民,若在用兵作战时,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只能诛杀犯军令的人。

九卿职权

光禄勛,统武贲中郎将、羽林郎将、冗从僕射、羽林左监、五官左右中郎将、东园将、太官、御府、守宫、黄门、掖廷、清商、华林园、暴室等令。晋哀帝兴宁二年(公元364年),省光禄勛,併入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公元373年)再置光禄勛。
卫尉、统武库、公车、卫士、诸冶等令,以及左右都侯,南北东西督冶掾(冶,各本作“治”,殿本作“冶”,《职官分记》卷19引也作“冶”,今从)等。到东晋,省卫尉。
太僕,统辖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乘黄廄、骅骝廄、龙马廄等令。典牧又别置羊牧丞。自东晋以后,太僕或置或省。
廷尉,主管刑法狱讼,属官有正、监、评,并有律博士员。
大鸿胪,所统辖有大行、典客、园池,华林园(据《晋书·职宫》载,光禄勛也辖华林园)、钩盾等令,又有青宫列丞、邺玄武苑丞。东晋以后,有事则置,无事则省。
宗正,掌管皇族宗人图谍,又统太医令史,另有司牧掾员。东晋哀帝时併入太常,太医归门下省。
大司农,统领太仓、籍田、导官三令以及襄国都水长、东西南北部护漕掾。东晋时,哀帝省去襄国都水长,孝武帝复置。
少府,统辖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準、奚官等令以及左校坊、邺中黄左右藏、油官等丞。自东晋以后,只置一尚方。将作大匠有事则置,无事则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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