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朝的社会阶层
西周社会属于统治阶层的贵族,分各种等级,从高到底有天子、诸侯、大夫、士,各级贵族都是土地使用者。士以下都是被统治者,主体部分是平民。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周朝的社会阶层
地域划分
周族征服者建立作为据点得城及其附近的郊,被称为“国”,居于其中的主要是周的统治者贵族以及周族的平民。国人有一定的参政权力,只有他们才能为国家当兵作战。
“国”之外的广大田土被称为“野”,在其上的农业劳动者,主要是被征服地区的居民等,他们被称为野人,又称庶人、庶民,是西周时期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也是被统治阶层的主体。
身份划分
“国”中的农、工、商,和“野”外的庶人构成了西周社会中的被统治阶层。
贵族们又称“君子”,田野里劳动的农人被称“野人”或“小人”,“君子”和“野人”或“小人”是对立的。他们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係。
庶人的地位很低,但并不像奴隶那样一无所有。当时的农业劳动者有自己的妻子儿女,家室庐舍,他们还有自己的生产工具。
此外,也存在着部分奴隶,主要作为家奴而存在。铜器铭文中有关于用匹马束丝赎回奴隶的记载。这些奴隶多来自战俘,但其总体数量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都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