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兆府
京兆府,唐朝开元元年(713年)设定的府,这是府作为行政区划的开始。京兆府不同于地方的是,该行政机关可以不受逐级抗诉的约束,凡经证实证据确凿的案件的案犯是可以当堂判死刑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京兆府
- 设定时间:713年
- 类别:府
- 朝代:唐朝
历史沿革
唐玄宗把长安所在的雍州改为京兆府,京兆府的首长为京兆尹。领万年、长安、新丰、渭南、郑、华阴、蓝田、鄠、盩厔、始平、武功、上宜、醴泉、泾阳、云阳、三原、宜君、同官、华原、富平、栎阳、高陵二十二县。
唐朝灭亡后,后梁改为大安府,后唐再改回京兆府。历后晋、后汉、后周、北宋、金,名称都未曾变化。
北宋京兆府下辖十三县:长安、樊川、鄠、蓝田、鹹阳、泾阳、栎阳、高阳、兴平、临潼、醴泉、武功、乾祐。
金京兆府下辖十二县:长安、鹹宁、兴平、泾阳、临潼、蓝田、云阳、高陵、终南、栎阳、鄠、鹹阳。
元朝改名为奉元路,明朝改名为西安府。
行政职权
京兆府不同于地方的是,该行政机关可以不受逐级抗诉的约束,凡经证实证据确凿的案件的案犯是可以当堂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