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
淮南师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11年,其前身为淮南师範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在学校团委领导下,代表校团委引导、管理、联繫、监督、考核本院各学生社团。也是该校52家学生社团的全体集合,更是淮南师範学院近3000名社团会员的忠实代表。
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社团,管理学生社团,繁荣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素质拓展教育,引导学生适应社会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社团联合会机构设定包括:主席团、办公室、项目审批部、财务部、宣传部、对外联繫部、文艺部、网路编辑部、新媒体小组
据统计,该校正式注册学生社团52家。分为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学术研究、文体娱乐四大类社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
- 外文名:Students Association Union of Huainan Normal University
- 前身:淮南师範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
- 指导单位:共青团淮南师範学院委员会
- 成立时间:2011年
- 宗旨:服务社团 管理社团
- 类别:学生组织
- 所属地区:安徽 淮南 淮南师範学院
淮南师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定
1、社团联合会是校团委指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协调管理全校社团及各社团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其活动。社团联合会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扶持和监督,并定期对社团进行评估。
2、社团联合会机构设定包括:主席团、办公室、项目审批部、对外联繫部、财务部、宣传部、网路编辑部、文艺部、新媒体小组。
3、社团联合会实行委员会制:全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主席、副主席、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点事项,并经主席团同意后,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4、社团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5名。主席、副主席由社团联合会选举产生,并由校团委考察任命。主席、副主席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社团联合会。
5、主席团的职责:
(1)负责协调社团联合会与学校、各社团及社团管理机构的关係。
(2)对社团有监督权,可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提名不合格的社团负责人,交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是否予以撤换。
(3)有权审批社团联合会和各部门的经费申请,统一划拨经费,经费预算方案需经报校团委指导老师批准。
(4)召开社团联合会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及各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会议。
(5)有权任免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开除工作不合格的干事,报校团委备案。
6、副主席协助主席展开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託,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权利,管理分管部门和分管社团的日常事务,在主席外出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其工作。
7、办公室职责:
(1)起草社团联合会相关档案的通知。
(2)负责筹备社团联合会内部例会和全体社团负责人会议的相关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管理社团联合会和社团的档案、资料。
(4)安排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值班和做好会议出勤统计工作。
(5)负责对社团联合会学乾和社团负责人的换届等相关考察事宜。
8、财务部职责:
(1)制定财务报表等财务统计表格,统计社团经费使用情况。
(2)审批、管理、监督各社团的财务使用和收支情况。
(3)负责社团联合会办公用品的购置和保管。
(4)负责社团的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9、项目审批部职责:
(1)审批各社团上交的材料。
(2)配合财务部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批工作。
(3)统计社团活动。
(4)配合办公室负责社团换届事宜。
10、对外联繫部职责:
(1)协助各社团举办活动。
(2)监督社团活动执行情况。
(3)负责社团赞助相关事宜。
(4)负责社团与学校其他组织间的联繫。
11、宣传部职责:
(1)为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线下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2)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社团联合会理念并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
(3)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成员宣传工作的水平;
(4)保管社团联合会的所有板牌,负责登记社团板牌的借用;
(5)製作各类活动的宣传板牌、海报、横幅、卡纸等;
(6)公示社团联合会的通知,向外界及时公告社团联合会的动态;
12 网路编辑部职责:
(1)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项活动新闻稿件的编辑、审核、上传。
(2)负责全校各社团新闻稿件的审核、上传。
(3)负责社团联合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4)负责社团联合会简报的编辑、排版以及发行。
13 文艺部职责:
(1)文艺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承办。
(2)协助各社团举办文艺活动和文艺演出。
(3)培训主持人和礼仪。
(4)参加校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学校的文化艺术交流,促进我校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14新媒体小组职责:
(1)社联新媒体主要负责社联社团活动的线上宣传,管理社联官方微信,社联官Q、社联myouth的发布和社团myouth的审核。
(2)社团进行线上宣传前,需交word文档,交至myouth负责人交流群。
(3)社联学乾和社团成员需关注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官方微信,进行早起签到。
二、学生干部的产生和聘用: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内部管理机构每一年换届改选一次。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各社团应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名单确定后,经校团委批准,方可生效。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张榜公示,不合格者辞退。工作满一年合格者,颁发聘书。
三、学生干部的调整
1、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部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调离手续后方可进入相关部门工作。
2、学生干部在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自愿辞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原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四、学生干部的培养:
1、开设学生干部培训班。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丰富学生干部的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鍊的方向与途径,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进行培训。
2、发挥会议作用,以会带训。适时召开各种会议,加强交流,总结工作得失,讨论下阶段工作计画。
3、广泛开展谈话教育。社团干部定期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4、对要求入党的品学兼优的社团干部推荐到党校学习,优先进行重点培养。
5、适时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援助活动。学生干部应注重自觉锻鍊,自觉培养口语、文笔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各种活动的能力。
五 、学生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一、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
1、学生干部的认定: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十佳社团”的社长、副社长,非“十佳社团”的社长。
2、社团联合会所有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考核。
3、社团各副部级以上社团干部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报校团委备案。
4、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各级优秀荣誉。
6、社团联合会违纪处罚形式分为:会内警告、记过、勒令退出三种。 7、学生干部经过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勒令退出或自动辞职。
(1)违反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2)无故不参加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累计3次者。无故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包括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累计2次者。
(3)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经教育不改者。
(4)以权谋私,经教育不改者。
(5)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经教育不改者。
(6)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7)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8)未经主席团批准兼任各级学生会、各社团或其它组织的主要干部,严重影响工作者。
(9)故意损毁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物,破坏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污 蔑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者。
(10)连续三天无故未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者。
(11)考核不合格者。
8、对自动辞职或被免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许重新录用。
9、学生干部违规处理程式。
(1)对干事副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各部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批准。
(2)对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分管副主席提出,经主席团提出,上报校团委批准。
(3)对主席团成员、各社团负责人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主席团提出,经校团委讨论批准。
1、学生干部的认定: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十佳社团”的社长、副社长,非“十佳社团”的社长。
2、社团联合会所有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考核。
3、社团各副部级以上社团干部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报校团委备案。
4、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评选各级优秀荣誉。
6、社团联合会违纪处罚形式分为:会内警告、记过、勒令退出三种。 7、学生干部经过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勒令退出或自动辞职。
(1)违反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2)无故不参加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累计3次者。无故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包括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累计2次者。
(3)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经教育不改者。
(4)以权谋私,经教育不改者。
(5)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经教育不改者。
(6)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7)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8)未经主席团批准兼任各级学生会、各社团或其它组织的主要干部,严重影响工作者。
(9)故意损毁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物,破坏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污 蔑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者。
(10)连续三天无故未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者。
(11)考核不合格者。
8、对自动辞职或被免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许重新录用。
9、学生干部违规处理程式。
(1)对干事副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各部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批准。
(2)对部长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分管副主席提出,经主席团提出,上报校团委批准。
(3)对主席团成员、各社团负责人违规违纪的处理(含开除),由主席团提出,经校团委讨论批准。
六、考核细则
(一)活动请假準则
如需请假,至少在活动开始三小时之前(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如需请假,至少在活动开始三小时之前(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二) 考核内容
1、会议考核(30分)
例会会议请假 扣0.5分/次
迟到、早退 扣1分/次
无故缺席 扣3分/次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2.活动考核(30分)
请假 扣1分/次
迟到、早退 扣3分/次
无故缺席 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务 扣2.5分/次
3.值班考核(10分)
值班途中擅自离开 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请假,找人代替,影响工作 扣2分/次
未保持办公室清洁 扣0.5分/次
4.其他方面考核(30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未向主席团成员汇报 扣1分/次
未写标準工作计画与总结 扣1分/次
各部室所发的会议记录本,发现损坏者(如找不到直接损坏者扣该部室负责人分数) 扣2分/次
着装(男生:穿背心、拖鞋,女生:穿吊带装) 扣0.5分/次
会议中不做记录、玩手机、电话不调振动或关机者 扣0.5分/次
活动中对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经查实 扣2分/次
各分管主席可根据部长工作情况对部长综合考评,各部部长可根据干事工作情况对干事综合考评
1、会议考核(30分)
例会会议请假 扣0.5分/次
迟到、早退 扣1分/次
无故缺席 扣3分/次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2.活动考核(30分)
请假 扣1分/次
迟到、早退 扣3分/次
无故缺席 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务 扣2.5分/次
3.值班考核(10分)
值班途中擅自离开 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请假,找人代替,影响工作 扣2分/次
未保持办公室清洁 扣0.5分/次
4.其他方面考核(30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未向主席团成员汇报 扣1分/次
未写标準工作计画与总结 扣1分/次
各部室所发的会议记录本,发现损坏者(如找不到直接损坏者扣该部室负责人分数) 扣2分/次
着装(男生:穿背心、拖鞋,女生:穿吊带装) 扣0.5分/次
会议中不做记录、玩手机、电话不调振动或关机者 扣0.5分/次
活动中对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经查实 扣2分/次
各分管主席可根据部长工作情况对部长综合考评,各部部长可根据干事工作情况对干事综合考评
(三)加分制(加分分数在100分外)
社团联合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者 加5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
加1分/次
在活动总结中受表彰者 加3分
部室工作开展突出者 加2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加3分/次
为工作提出有创意的策划、可行建议经採纳者 加5分/次
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者 加5、3、2分/次
附则:(1)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乾公平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的参考。
社团联合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者 加5分
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
加1分/次
在活动总结中受表彰者 加3分
部室工作开展突出者 加2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加3分/次
为工作提出有创意的策划、可行建议经採纳者 加5分/次
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者 加5、3、2分/次
附则:(1)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乾公平评分。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的参考。
七、会议制度
A、会议範围
1、 社团联合会大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织,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及各社团副社长以上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
2、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例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每周召开一次。
3、社团联合会部长会议——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召集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的干部每周召开一次。
4、社团联合会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组织,每周一次。
5、社团代表会议——由主席团召集社团各社长以及社团联合会部长级干部每单周一次。
6、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其它大型会议。
B、会议程式
1、凡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以“会议通知”的形式通过书面和网路方式下达通知。
2、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召开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的会议,须经主席团认可会议内容和时间,并提前三天与办公室联繫。
3、凡未提前申请而临时召开的会议,经主办部门自行临时通知和组织安排,并由办公室协助。
C、会议要求
1、要增强会议的计画性,各单位要求召开的会议至少提前一天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会议準备工作,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儘量减少由主席团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儘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
2、会议力求务实。会议必须事先做好各种準备,讨论应突出主题,提高会议效率,争取开短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部长会议,主席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未能準时到会者,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部门会议时,部长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时,社团联合会主席为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并于开会前向分管主席请假。
4、会议内容应当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会议宣传反动言论,不得有任何违反国法、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5、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不得袒胸赤身或穿拖鞋、短裤进入会场,不得抽菸、吃东西,不得大声喧譁,不得说髒话,严禁酒后参加会议,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参加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会后及时贯彻执行和传达会议精神。
6、会议前须签到,会议后须签退,整理会场,该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予以协助。
7、办公室值班人员须在次日将会议记录交当天值班主席签字并妥善保存。
1、 社团联合会大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织,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及各社团副社长以上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
2、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例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每周召开一次。
3、社团联合会部长会议——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召集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的干部每周召开一次。
4、社团联合会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组织,每周一次。
5、社团代表会议——由主席团召集社团各社长以及社团联合会部长级干部每单周一次。
6、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其它大型会议。
B、会议程式
1、凡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以“会议通知”的形式通过书面和网路方式下达通知。
2、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召开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主持的会议,须经主席团认可会议内容和时间,并提前三天与办公室联繫。
3、凡未提前申请而临时召开的会议,经主办部门自行临时通知和组织安排,并由办公室协助。
C、会议要求
1、要增强会议的计画性,各单位要求召开的会议至少提前一天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会议準备工作,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儘量减少由主席团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儘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
2、会议力求务实。会议必须事先做好各种準备,讨论应突出主题,提高会议效率,争取开短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部长会议,主席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未能準时到会者,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部门会议时,部长为负责人。主席团会议时,社团联合会主席为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并于开会前向分管主席请假。
4、会议内容应当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会议宣传反动言论,不得有任何违反国法、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5、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不得袒胸赤身或穿拖鞋、短裤进入会场,不得抽菸、吃东西,不得大声喧譁,不得说髒话,严禁酒后参加会议,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参加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会后及时贯彻执行和传达会议精神。
6、会议前须签到,会议后须签退,整理会场,该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予以协助。
7、办公室值班人员须在次日将会议记录交当天值班主席签字并妥善保存。
八、财务制度
1、社团联合会为加强内部及各社团的财务管理,规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特制定该制度。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2 、各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淮南师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工作,保证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各社团负责人对该社团的财务工作有监督责任,社团财务负责人负其财务的主要责任。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所有财产属于该组织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有监督、审核的权利。
5、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A凡是本校经申请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每学年在招收会员时,按照当年实际情况制定的会费标準收取会费。
B各社团在招收新会员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全部会费交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代为管理。
(2)赞助费 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的协定书必须事先上交社团联合会经校团委审批后才可与赞助单位签订正式协定。
A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在我校举办纯商业性活动。
B赞助单位提供的所有资金和实物赞助,须按赞助商契约全额上报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其所有权归该社团集体,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均由社团联合会代管。
C赞助金使用后,须凭原始有效凭证入账。
(3)奖金
各社团参与优秀社团以及各种活动开展情况的评比,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及时统一入账。
(1)会员费
A凡是本校经申请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每学年在招收会员时,按照当年实际情况制定的会费标準收取会费。
B各社团在招收新会员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全部会费交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代为管理。
(2)赞助费 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的协定书必须事先上交社团联合会经校团委审批后才可与赞助单位签订正式协定。
A严令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在我校举办纯商业性活动。
B赞助单位提供的所有资金和实物赞助,须按赞助商契约全额上报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其所有权归该社团集体,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均由社团联合会代管。
C赞助金使用后,须凭原始有效凭证入账。
(3)奖金
各社团参与优秀社团以及各种活动开展情况的评比,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必须及时统一入账。
6、资金使用细则
(1)各社团所有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做到逐笔登记。
(2)账面平衡。
(3)每半学期向社团全体会员公布账目。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各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出现财务问题的社团进行突击检查。
(5)各社团资金使用后必须持有国家统一发票进行报帐。如有特殊情况,须持有效收据凭证报帐。发票、凭证须注明时间、地点及用途,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社长签字才可报销。
(1)各社团所有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做到逐笔登记。
(2)账面平衡。
(3)每半学期向社团全体会员公布账目。
(4)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各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出现财务问题的社团进行突击检查。
(5)各社团资金使用后必须持有国家统一发票进行报帐。如有特殊情况,须持有效收据凭证报帐。发票、凭证须注明时间、地点及用途,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和社长签字才可报销。
7、社团联合会内部资金管理细则
(1)社团联合会全部资金(包括会员费、奖金、赞助资金等)由财务部统一纳入社团联合会总账户进行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财务部统一调拨,报主席团审批。
(2)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之前,应做好财务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报主席团批准。
(3)各部门如因举办活动需提前垫付资金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席团审批,经校团委认可后方可从财务部支取现金。
(4)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统一报销,发票(收据)应保持整洁、完整,交款单位应该注“淮南师範学院”,背面套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详细用途、经手人和见证人,并由分管主席亲笔签名,方可报销。
(5)活动经费30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300元至800元之间由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8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6)各部门如有赞助金及其他收入资金,应向付款单位开出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收据由财务部签发,在资金结算后,须在三天内向主席团汇报并将现金上交财务部入账。
(7)财务部每月进行财务结算,并製作财务报表。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1)社团联合会全部资金(包括会员费、奖金、赞助资金等)由财务部统一纳入社团联合会总账户进行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财务部统一调拨,报主席团审批。
(2)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之前,应做好财务预算,由财务部审核后,报主席团批准。
(3)各部门如因举办活动需提前垫付资金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席团审批,经校团委认可后方可从财务部支取现金。
(4)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统一报销,发票(收据)应保持整洁、完整,交款单位应该注“淮南师範学院”,背面套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详细用途、经手人和见证人,并由分管主席亲笔签名,方可报销。
(5)活动经费300元以下由分管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300元至800元之间由主席签字报销,活动经费800元以上由校团委老师签字报销。
(6)各部门如有赞助金及其他收入资金,应向付款单位开出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收据由财务部签发,在资金结算后,须在三天内向主席团汇报并将现金上交财务部入账。
(7)财务部每月进行财务结算,并製作财务报表。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8、财务监督方法:
(1)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于每个学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普查,并在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每两个月对部分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主席团。
(2)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各社团本期财务报告。每学期期末各社团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查没有完成的社团,不能换届。
(3)各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团内部财务制度。社团内部财务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各社团正副部长及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B需设立会计、出纳与财务保管员,并明确其职责许可权,互相分离、互相制约。
C明确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式培训。
(4)社团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管理人员违规办理财务事项,财务管理人员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会计统一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5)财务管理人员发现会计帐簿实录和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 符的情况,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权及时进行处理。
(6)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实施监督:
A是否依规定设定会计帐簿。
B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C社团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
D各社团财务状况是否及时上报,在对上述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有较大违反规定的嫌疑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向该社团及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部门查询相关情况,相关社团应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7)各社团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社团联合会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它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必须提交上一学期收支总结报告,固定资产清单和本学期财务预算报告。
(9)各社团提出注销申请或因违反《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被注销,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公示清算报告。
(10)各社团申请注销时,如财产有结余,将财产余额上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保管,此财务作为社团联合会财务。
(11)有关预留招新费用及重大费用事宜,须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及校团委认可。
(1)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于每个学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普查,并在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每两个月对部分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主席团。
(2)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期末公布各社团本期财务报告。每学期期末各社团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查没有完成的社团,不能换届。
(3)各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团内部财务制度。社团内部财务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各社团正副部长及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B需设立会计、出纳与财务保管员,并明确其职责许可权,互相分离、互相制约。
C明确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式培训。
(4)社团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管理人员违规办理财务事项,财务管理人员对违反本条例和国家会计统一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5)财务管理人员发现会计帐簿实录和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 符的情况,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权及时进行处理。
(6)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实施监督:
A是否依规定设定会计帐簿。
B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它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C社团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规定。
D各社团财务状况是否及时上报,在对上述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有较大违反规定的嫌疑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向该社团及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部门查询相关情况,相关社团应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7)各社团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社团联合会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它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必须提交上一学期收支总结报告,固定资产清单和本学期财务预算报告。
(9)各社团提出注销申请或因违反《淮南师範学院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被注销,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将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公示清算报告。
(10)各社团申请注销时,如财产有结余,将财产余额上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社团联合会保管,此财务作为社团联合会财务。
(11)有关预留招新费用及重大费用事宜,须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及校团委认可。
9、财务管理人员
各社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财务管理人员,正副部长不能掌管财务,如因特殊情况未能选择出专人负责,社团联合会将实行委派制度,指定财务管理人员。各社团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凭证保管和帐目登记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工作。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得贪污、挪用公款。一经查出,必将严惩。按金额多少追究其相应责任。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对帐目进行日日结算,逐笔登记,确保账目清楚明晰。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在本社团开展活动前进行财务预算并认真填写活动财务预算表,并将活动申请表在活动开展一周前上交社团联合会。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财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需事先请假,缺席财务会议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其社团评选“十佳社团”资格。
各社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财务管理人员,正副部长不能掌管财务,如因特殊情况未能选择出专人负责,社团联合会将实行委派制度,指定财务管理人员。各社团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凭证保管和帐目登记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的工作。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不得贪污、挪用公款。一经查出,必将严惩。按金额多少追究其相应责任。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对帐目进行日日结算,逐笔登记,确保账目清楚明晰。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在本社团开展活动前进行财务预算并认真填写活动财务预算表,并将活动申请表在活动开展一周前上交社团联合会。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财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需事先请假,缺席财务会议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取消其社团评选“十佳社团”资格。
10、社团固定资产管理
(1)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以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2)社团固定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利益。
(3)社团需变更固定财产的所有权时,须经该社团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在社团联合会监督下,方可实施。
(4)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然后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5)当社团联合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由于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6)各社团必须为本社团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社团联合会和本社团公章。
(1)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以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2)社团固定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利益。
(3)社团需变更固定财产的所有权时,须经该社团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在社团联合会监督下,方可实施。
(4)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然后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5)当社团联合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由于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6)各社团必须为本社团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加盖社团联合会和本社团公章。
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确保社团活动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性,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三条 学校对社团的指导部门为校团委,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全面负责社团管理工作。
第四条 社团社员应是我院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所有社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社团的换届
第五条 换届选举时间:社团换届选举原则上定于每年五月份下旬统一换届,部分需要在下半年换届的社团则统一安排在十二月。
第六条 社团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并任期一年。
第七条 社团换届程式:
(一)理事会换届程式:
1、社团理事会换届需至少提前两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进行换届。
2、经批准允许换届的社团,社团理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经个人自荐(要求社团理事会提前告知会员)、理事会讨论、挂靠单位推荐、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产生候选人之后(候选人不得少于三人),需在换届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领取、填写并上交《社团理事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3、社团须正式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社团联合会,至少由一名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人员对该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无社团联合会监督,选举结果社团联合会不予承认。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须召开会员大会。由于各社团的规模、注册会员人数等存在差异现做以下规定:
(1)社团会员数20—50人(包括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3/4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2)社团会员数51—150人之间(包括51人),换届选举现场须2/3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3)社团会员数150以上(包括1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1/2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时,原理事会成员必须全部出席。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的,须在选举前三天通知社团联合会,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才可。
(5)理事会成员、会长产生办法:
A.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由会员大会採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即得票多者当选,差额面为20%),从候选人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新一届理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取足为止。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B. 会长的产生办法。首先由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会长候选人若干名(不得少于三名),社团联合会分管主席必须到场并且主持社团换届,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C. 会员大会投票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具体分工、职责确定方法如下:由理事会投票产生新任会长组建社团常务工作各部门或委员会,各部门或委员会等执行机构任职由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内部民主协商委任,也可外聘。
(6)选举结果必须在三日内予以公示,并在三日内报送社管会审核归档:
(一)每届会长任期必须满一年,否则在最终社团干部考核评定时不予承认,不予颁发聘书,收回所颁发荣誉。理事会要求对社团负责对社团会员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二)任期已满一年的社团会长或主要负责人,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个人自评,作为社团联合会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材料。会长或主要负责人须做好移交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档案档案、经费情况、支出存根等),并由社团联合会做好监督工作。
(一)理事会换届程式:
1、社团理事会换届需至少提前两周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方可进行换届。
2、经批准允许换届的社团,社团理事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经个人自荐(要求社团理事会提前告知会员)、理事会讨论、挂靠单位推荐、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产生候选人之后(候选人不得少于三人),需在换届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领取、填写并上交《社团理事会候选人资格审查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3、社团须正式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社团联合会,至少由一名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人员对该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无社团联合会监督,选举结果社团联合会不予承认。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须召开会员大会。由于各社团的规模、注册会员人数等存在差异现做以下规定:
(1)社团会员数20—50人(包括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3/4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2)社团会员数51—150人之间(包括51人),换届选举现场须2/3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3)社团会员数150以上(包括150人),换届选举现场须到1/2以上会员,方可进行选举。
(4)社团理事会换届选举时,原理事会成员必须全部出席。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的,须在选举前三天通知社团联合会,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才可。
(5)理事会成员、会长产生办法:
A.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由会员大会採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即得票多者当选,差额面为20%),从候选人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新一届理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取足为止。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B. 会长的产生办法。首先由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会长候选人若干名(不得少于三名),社团联合会分管主席必须到场并且主持社团换届,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得票相同的情况,个别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需进行再次选举。
C. 会员大会投票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具体分工、职责确定方法如下:由理事会投票产生新任会长组建社团常务工作各部门或委员会,各部门或委员会等执行机构任职由新任会长在新一届理事会内部民主协商委任,也可外聘。
(6)选举结果必须在三日内予以公示,并在三日内报送社管会审核归档:
(一)每届会长任期必须满一年,否则在最终社团干部考核评定时不予承认,不予颁发聘书,收回所颁发荣誉。理事会要求对社团负责对社团会员负责,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二)任期已满一年的社团会长或主要负责人,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工作总结、个人自评,作为社团联合会考核并颁发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材料。会长或主要负责人须做好移交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档案档案、经费情况、支出存根等),并由社团联合会做好监督工作。
第八条 其他特殊情况
(一)若社团出现由于理事个人或内部调整等原因,造成社团需要在规定时间(5月或12月)外及时进行增补、更换理事会更换会长的情况时,则按如下操作:
1、社团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上报社团理事会面临的具体情况,由个人自荐、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提出候选名单,每一候选职务候选名额至少三人。在候选名单确定后,向社团联合会及时上交个人情况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2、选举形式採用理事会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的形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要求必须通知社团联合会人员在场监督。
3、以上方式产生的为非正式选举产生人员。在日常社团活动中,其职务名称前必须明确“代”字样(如“代会长”),以区别于正式选举,其工作职责与正式职务基本相同。
4、以上方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之后;社团需在五天内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批准后三天内向其社团内部会员公示。
5、此办法产生的非正式理事,成为正式理事需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等额选举的方式半数通过方可当选。要求必须通知社团组织部人员在场监督。
(一)若社团出现由于理事个人或内部调整等原因,造成社团需要在规定时间(5月或12月)外及时进行增补、更换理事会更换会长的情况时,则按如下操作:
1、社团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上报社团理事会面临的具体情况,由个人自荐、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提出候选名单,每一候选职务候选名额至少三人。在候选名单确定后,向社团联合会及时上交个人情况表,社团联合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候选人方可参加选举。
2、选举形式採用理事会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的形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要求必须通知社团联合会人员在场监督。
3、以上方式产生的为非正式选举产生人员。在日常社团活动中,其职务名称前必须明确“代”字样(如“代会长”),以区别于正式选举,其工作职责与正式职务基本相同。
4、以上方式产生“代理事或代会长”之后;社团需在五天内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批准后三天内向其社团内部会员公示。
5、此办法产生的非正式理事,成为正式理事需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等额选举的方式半数通过方可当选。要求必须通知社团组织部人员在场监督。
第九条 在校期间有过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十条 对违规的处罚
(一)若社团存在拉帮结派的情况,取消相关人员的一切选举资格,永不得在社团任职。
(二) 理事会或下届骨干成员,在选举时发生公开争吵且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选举,一切投票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三) 若有其他严重影响社团形象的不良现象,将对当事人做通报批评处理。
(一)若社团存在拉帮结派的情况,取消相关人员的一切选举资格,永不得在社团任职。
(二) 理事会或下届骨干成员,在选举时发生公开争吵且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选举,一切投票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三) 若有其他严重影响社团形象的不良现象,将对当事人做通报批评处理。
第三章 社团赞助管理
第十一条 社团举办活动如需校外赞助,需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赞助申请交予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外联部在收到申请后交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主席团于3天内将审批结果给予回复,社团收到回执后方可实施赞助方案。
第十二条 社团赞助所得金额需报知社团联合会外联部,活动的经费使用清单报知社联外联部,否则,被视为违规赞助,外联部有权介入社团,审查该社团财务使用情况,并根据《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且在年度测评中在该社团总分中扣除1分。对于后果严重者,造成安全问题,影响教学秩序及学生生活秩序的,将直接注销该社团。
第十三条 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一)、社团寻求社会赞助的前提条件:
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社团会员会费及学院下拨的专项活动经费,但允许社团外出寻求社会赞助。若社团在举办有重大意义的大型活动中,因缺乏活动经费和物资的情况下,可联繫校内外单位或商业组织,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以互惠互利为原则解决资金缺乏问题。
(二)、寻求社会赞助的一般程式和要求:
1、社团举办赞助性活动必须与两周前向社团联合会外联部提交活动赞助书,由外联部审议活动是否具有价值外出寻求赞助。
2、审议通过后,社团方可开始同校外单位或商业组织联繫赞助事宜。
3、社团与赞助单位就活动赞助规程达成一致意向后,社团与商家必须签订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的赞助合作协定书,经校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生效;同商家签订的协定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一份社团联合会存档;协定书必须盖有商家和社团联合会的公章。
4、未经批准,严禁社团以私人名义或其他名义(校团委、社联会)私自与赞助商签订协定,寻求社会赞助。违者将追究社团及组织者的责任。
5、社团商业赞助未签订协定书、未报校团委批准的,其活动将失去其合法性,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行为及后果予以追究。
6、商业赞助的广告与活动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广告及其张贴物不得破坏校园环境
7、各社团在寻求和接受商业赞助时,应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分析,防止非法企业,不合格商品进行宣传,不得有有损消费者利益、学校及社团形象的行为发生。
8、社团所拉赞助不得涉及娱乐场所、餐饮、宾馆、医院等易造成宣传负面效应的其他单位。
(三)、赞助契约(协定)内容的有关要求
1、社团与赞助单位拟定协定时,应谨慎行事,必须详细注明赞助期限和方式。不得随意承诺超越社团自身能力的行为,禁止社团以任何方式为赞助商从事代理销售,有偿经营等商业活动。
2、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团为赞助单位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接待形式必须报告校团委老师审批。
3、各学生社团为赞助商家悬挂的一切广告标语(纸质文字)需经过社团联合会外联部批准(特别是横幅的悬挂),严格禁止纯商业性广告,所有广告必须以宣传学生活动为主,其悬挂张贴时间为1—5天,其悬挂地点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四)、关于赞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
1、社团寻求社会赞助资金,要求本着节约的原理,合理使用。使用过程中对赞助经费的开支应出具正规的发票和收据,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明细账目交至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查备案。
2、如合作单位提供实物赞助,其物品分配、使用、保管情况及活动结束后剩余实物的归属情况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3、原则上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赞助经费有结余的情况下,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后可以使用总赞助的10%作为赞助联络人员的车旅、通讯补助,活动结束后结余不足总赞助费用10%的经社团联合会的批准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赞助结余经费中使用适当资金作为赞助人员的车旅、通讯补助,所有经费支出后的结余统一纳入该社团财务部基金中,同时对于提留的数额、批准时间、批准人进行严格登记。
4、严禁任何人贪污,私分、挪用、滥用社团活动赞助经费;严禁社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提留赞助经费购买烟、酒、副食品等物品或进行私人性质的聚餐。
(五)、关于赞助具体经费和宣传问题的规定
1、3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一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一天,横幅三天。
2、5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三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
3、7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主要赞助商出现在节目当中,一次。
4、8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主要赞助商出现在节目当中,两次。
5、10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主要赞助商出现在节目当中三次;允许商家在校园内派发小部分传单(500份以内)。
6、20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独家赞助商,将商家的名称和标誌印于舞台后的幕布上,出现三次在节目当中;商家可以派出代表出席活动,允许商家在校园内派发小部分传单(1000份以内)。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社团寻求社会赞助的前提条件:
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社团会员会费及学院下拨的专项活动经费,但允许社团外出寻求社会赞助。若社团在举办有重大意义的大型活动中,因缺乏活动经费和物资的情况下,可联繫校内外单位或商业组织,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以互惠互利为原则解决资金缺乏问题。
(二)、寻求社会赞助的一般程式和要求:
1、社团举办赞助性活动必须与两周前向社团联合会外联部提交活动赞助书,由外联部审议活动是否具有价值外出寻求赞助。
2、审议通过后,社团方可开始同校外单位或商业组织联繫赞助事宜。
3、社团与赞助单位就活动赞助规程达成一致意向后,社团与商家必须签订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的赞助合作协定书,经校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生效;同商家签订的协定需一式三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一份社团联合会存档;协定书必须盖有商家和社团联合会的公章。
4、未经批准,严禁社团以私人名义或其他名义(校团委、社联会)私自与赞助商签订协定,寻求社会赞助。违者将追究社团及组织者的责任。
5、社团商业赞助未签订协定书、未报校团委批准的,其活动将失去其合法性,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行为及后果予以追究。
6、商业赞助的广告与活动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广告及其张贴物不得破坏校园环境
7、各社团在寻求和接受商业赞助时,应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分析,防止非法企业,不合格商品进行宣传,不得有有损消费者利益、学校及社团形象的行为发生。
8、社团所拉赞助不得涉及娱乐场所、餐饮、宾馆、医院等易造成宣传负面效应的其他单位。
(三)、赞助契约(协定)内容的有关要求
1、社团与赞助单位拟定协定时,应谨慎行事,必须详细注明赞助期限和方式。不得随意承诺超越社团自身能力的行为,禁止社团以任何方式为赞助商从事代理销售,有偿经营等商业活动。
2、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团为赞助单位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接待形式必须报告校团委老师审批。
3、各学生社团为赞助商家悬挂的一切广告标语(纸质文字)需经过社团联合会外联部批准(特别是横幅的悬挂),严格禁止纯商业性广告,所有广告必须以宣传学生活动为主,其悬挂张贴时间为1—5天,其悬挂地点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四)、关于赞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
1、社团寻求社会赞助资金,要求本着节约的原理,合理使用。使用过程中对赞助经费的开支应出具正规的发票和收据,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明细账目交至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查备案。
2、如合作单位提供实物赞助,其物品分配、使用、保管情况及活动结束后剩余实物的归属情况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3、原则上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赞助经费有结余的情况下,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后可以使用总赞助的10%作为赞助联络人员的车旅、通讯补助,活动结束后结余不足总赞助费用10%的经社团联合会的批准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赞助结余经费中使用适当资金作为赞助人员的车旅、通讯补助,所有经费支出后的结余统一纳入该社团财务部基金中,同时对于提留的数额、批准时间、批准人进行严格登记。
4、严禁任何人贪污,私分、挪用、滥用社团活动赞助经费;严禁社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提留赞助经费购买烟、酒、副食品等物品或进行私人性质的聚餐。
(五)、关于赞助具体经费和宣传问题的规定
1、3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一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一天,横幅三天。
2、5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三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
3、7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主要赞助商出现在节目当中,一次。
4、8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主要赞助商出现在节目当中,两次。
5、10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主要赞助商出现在节目当中三次;允许商家在校园内派发小部分传单(500份以内)。
6、2000元以上:板牌宣传,横幅宣传(两条,商家自备),时间:板牌三天,横幅五天,且商家可以提供海报进行宣传,并作为独家赞助商,将商家的名称和标誌印于舞台后的幕布上,出现三次在节目当中;商家可以派出代表出席活动,允许商家在校园内派发小部分传单(1000份以内)。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若社团违反赞助规定,其赞助不合法,社团联合会有权没收其不合法的赞助经费,其在校内的所有宣传物品社团联合会有权收回,并给于一定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适用原则
本条例主要在健康稳定工作方面对社团加以规範
本条例主要在健康稳定工作方面对社团加以规範
第十六条 解释许可权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团委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团委
第十七条 使用时间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部长级名单
2016-2017届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部长级名单
部门 | 职务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姓名 |
主 席 团 | 主席 | 伍俊杰 | 网 编 部 | 部长 | 陶雨晴 |
团总支书记 | 马善飞 | 副 部 长 | 齐叶荣 | ||
副 主 席 | 刘梦婷 | 井思雨 | |||
孙琪 | 张乃昌 | ||||
胡作文 | 潘军军 | ||||
闫丙文 | 张鋆玉 | ||||
办 公 室 | 主任 | 陈钰莹 | 宣 传 部 | 部长 | 汪洋 |
副 主 任 | 姜二妹 | 副 部 长 | 陶明娟 | ||
张佳 | 巫超 | ||||
余钱坤 | 吕玉洁 | ||||
程晨 | 项俊龙 | ||||
项 审 部 | 部长 | 程浩 | 外 联 部 | 部长 | 刘伟 |
副 部 长 | 陈诺 | 副 部 长 | 马岚 | ||
朱港华 | 叶晶 | ||||
周智 | 易闻庆子 | ||||
沈静怡 | 朱欣宇 | ||||
汪茜 | 文 艺 部 | 部长 | 刘洁 | ||
财 务 部 | 部长 | 田伟 | 副 部 长 | 虞灿义 | |
副 部 长 | 王军 | 张祥 | |||
丰婷婷 | 张梦伟 | ||||
桂轩 | 文 艺 骨 乾 | 李传熙 | |||
刘玲 | 张静德 | ||||
新 媒 体 | 部长 | 左兰 | 何慧 | ||
副 部 长 | 毛一鸣 | 任梦茹 | |||
傅蕾 | |||||
万二艳 | |||||
祝晴 | |||||
黄燕井 | |||||
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