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一个政府机构,隶属沭阳县,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职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
- 所属:沭阳县
- 等级:正科级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重要产业、跨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有关部门的中长期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衔接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最佳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係的协调;研究制定全县生产力布局规划;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研究提出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并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跟蹤考评。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进企业资本运行,对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对设立或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初审,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培育和规範,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协调上市公司购併重组、股权转让及增配股等再融资工作,引导资金投向;负责与区域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监管机关及有关中介机构的联繫;指导、监督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要点,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本辖区价格改革方案,并处理好相关连锁反应。
(五)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审核、报批国家出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档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最佳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授权範围内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报批工作;组织全县国有投资重大项目评审和稽查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结构调整目标和产业布局方案,引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组织编报、审批和实施农业重大项目;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衔接平衡交通、原料行业的规划和政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七)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发展情况,牵头负责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制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和有关重点项目审批。
(八)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和布局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新兴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调查本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合理幅度,配合省价格部门做好反价格垄断,制止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九)负责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规划,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负责管理和指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工作;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组织编制能源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能源的综合平衡和调控,研究提出能源平衡及结构调整的政策;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状况,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参与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性档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检查。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编制策应扶持、经济协作规划,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国际合作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本地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变动,实施价格监测预警,防範市场价格异动;负责本地区价格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平衡,运用价格槓桿,创新价费政策,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水、热力、气等重要商品价格,公共运输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学校、医院、公园等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负责监督管理近200项国家机关收费项目和标準,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公示和统计分析报告等制度;负责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与查处;承担本地区价格信访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本地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开展价格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价格权益;承担国家和省赋予的价格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的监审和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画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全局性工作汇报、总结撰写;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信访、计画生育、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
根据军事需求制定经济动员规划、预案;组织开展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组织落实国防建设项目;进行经济动员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承担县国防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点领域、产业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提出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研究分析全县巨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运行预测、预算和监测,提出促进经济成长、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等预期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发展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的综合性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研究、制定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区域开发中的土地、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参与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区域联动开发工作;编制以工代赈计画和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外贸战略,负责重要商品进出品的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编制并组织实施除工业产品外的关係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画。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气象、水利等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报、审批、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参与提出财政性支农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流通引导和调控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挂“重大项目办公室”牌子)
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贯彻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督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参与审核股票发行方案,监督上市资金运作,引导资金投向;指导、监督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组织谋划、实施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并负责组织前期工作;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画及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并协调、调试、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四)目标管理办公室(挂“策应扶持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的论证、拟订工作;指导并审核各部门责任目标和各乡镇发展目标;组织和实施乡镇目标管理和机关部门目标的制定、分解、监督、检查、跟蹤管理、协调服务和考核评比;协助搞好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拟订、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策应省及对口挂鈎市的扶持工作;提出争取省扶持事项及建议;组织落实省扶持苏北发展各项政策;督促检查省重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拟订结对挂鈎扶持工作协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苏北产业转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对口挂鈎帮扶资金的管理和制定使用计画。
负责编制全县经济协作发展规划和情况综合;负责与区域经济组织的联络和日常工作;负责与国内外城市政府间经济协作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组织企业开展经济协作活动,帮助本县企业开发市场,开展项目、资金、人才和信息等协作。
(五)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发展科(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的重大问题;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参与社会事业方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牵头组织、上报重点项目,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参与社会事业项目管理。研究分析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服务业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各行业发展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服务业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服务业运行情况进行巨观监测、分析、调研;编制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对全县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组织或参与全县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储备的有关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库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价格调控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新兴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物流业改革,协调物流业各行业发展;参与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六)工业交通能源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目标和产业布局方案;衔接平衡全县工业经济及相关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基本建设中长期投资规划,参与对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核、报批、备案;参与工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推动工业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交通运输业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业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交通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授权和分工,审批或报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交通运输方面的对外合作。
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政策;负责授权範围内的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组织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在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报批工作;牵头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参与或组织省、市、县举办的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活动。
研究提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县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製开发、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範工程和工程中心项目;管理归口的县产业技术研发经费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交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负责研究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编制空间开发规划,组织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基础测绘规划。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县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能源业统计,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换为清洁能源的规划、投资计画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火电(含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煤炭清洁利用发电以及电网发展的规划、年度投资计画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和审核转报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参与煤电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研究拟订新能源、抽水蓄能、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画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批、核准、审核转报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编制政府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专项发展资金计画并组织实施。
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拟订石油(成品油)、天然气、炼油(含生物制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发展规划、计画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油气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审批、核准和审核转报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储备及供应工作。
(七)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县的价格管理、价格监测监审、农本调查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统计、形势分析和预测,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理农资方面价格争议,指导全县农产品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工作,编制价格指数,调控全县的价格总水平目标。
拟订服务及房产方面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政策和标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产价格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地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价格争议,指导全县服务及房地产等方面的价格工作。
承担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收费改革计画、方案及管理办法;具体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协调、处理相关的价格争议,指导全县服务及房地产等方面的价格工作;承担本地区价格信访工作。
承担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收费改革计画、方案及管理办法;具体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协调、处理收费争议问题;指导全县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八)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牵头调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组织起草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改革信息蒐集、整理工作,编报全县经济体制改革信息;承办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跟蹤调查。
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改革,负责行业协会的改革指导工作;参与研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参与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指导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实施,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承担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制定、审查、论证有关改革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改革和有关专业性改革的试点工作;牵头组织督查乡镇、部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政策谘询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有关改革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股份制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的初审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训和规範,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上市公司规範运作,协调上市公司购併重组、股权转让及增资配股等再融资工作;负责对证券经营机构、监督机关及有关中介机构的联繫工作。
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粮棉流通体制、住宅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的改革问题,跟蹤研究建立市场体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