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粮食局
负责全县地方储备粮的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收购、抛售、轮换计画;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商品流转、地方储备综合统计;负责全县缺粮农民和灾区缺粮民众调查,安排粮食供应。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粮食巨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画和县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级储备粮食的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和布局;负责储备粮食的收购、储存、调运和处理陈化粮工作及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巨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粮食余缺和品种调剂,平抑粮食市场价格;指导全县粮食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
(四)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储备设施的规划布局及建设,组织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评估,提出立项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
(五) 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保障全县驻军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网点的布局和建设。
(六) 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质量、计量标準;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範;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粮食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督查、信访、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相关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全县粮食财会报表的审核、汇总和分析;负责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帐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财务审计监督;指导、监督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三)调控科
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的巨观调控和非国有粮食经营者粮食经营量的报表统计;对非国有粮食经营者执行最高和最低粮食库存量的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国家粮食流通政策的落实。
组织粮食产、购、需的调查分析;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我县粮食应急预警体系,制订粮食应急预案;负责粮食应急预案启动时,指定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安排与调度。
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企业生产经营、粮食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统计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粮食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流。
(四)监督检查科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人员编制
县粮食局配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主任)4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定和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