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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事件

金龙鱼事件

金龙鱼事件

2010年下半年,网路上曾闹得沸沸扬扬,起因是犯罪嫌疑人郭某林利用网路发布《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文章散布谣言,该文称金龙鱼食用油利用“有害的”转基因大豆,“毒害”国人的身体健康,呼吁网民抵制金龙鱼。这起事件是一起利用网路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案,南山警方已于2010年10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林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林已被南山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金龙鱼
  • 外文名:Golden Dragon Fish
  • 事件时间:2010年
  • 事件人物:郭某林

事件缘由

“公关先生”发帖攻击金龙鱼获刑 2011年07月15日 02:31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胡笑红
因撰写网帖攻击金龙鱼食用油,北京一家公关公司的策划总监郭成林昨天因损害商品声誉罪被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中出现了另一食用油巨头鲁花的身影,郭成林所在的公司曾与鲁花签订过服务协定。
本报记者胡笑红

事件背景

“公关”发帖啐金龙鱼
根据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显示,2010年8月,郭成林所在的北京赞伯行销管理谘询有限公司(简称“赞伯公司”)与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行销策划谘询协定》,鲁花支付180万元委託赞伯公司提供“鲁花坚果调和油行销整合服务”,赞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负责此项目。接手项目后,郭成林带领项目团队根据鲁花的介绍,“提炼”出其主要竞争对手金龙鱼的很多“缺点”。

事件经过

郭成林撰写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鳄鱼!》的文章,于去年9月15日发在天涯、搜狐等网站的论坛及自己的QQ部落格上。短短一个多月时间,该文章的浏览、跟帖、回複次数达80万之多。经相关评估机构评估,这给金龙鱼所属公司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造成的商品声誉损失达58万元。

事件结果

2010年10月11日,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报案,南山公安分局很快锁定嫌疑人郭成林,并于当年10月23日在北京将其抓获。11月30日,郭成林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批捕。
因损害商品声誉获刑
6月3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郭成林当庭否认指控,称自己发帖是为了警醒网民注意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害,呼吁政府部门停止转基因商业化步伐,是为公众利益呼吁。对于将矛头指向金龙鱼的原因,郭成林称这是因为金龙鱼是国内第一大转基因食用油生产商。郭成林的辩解未被法院採纳。
最终,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郭成林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南海油脂公司生产的金龙鱼二代食用调和油等产品合格。

事件影响

给公关行业敲响警钟
金龙鱼风波是食品行业再度上演的一出竞争对手恶意攻击事件,虽然涉案人员已受到应有的处罚,但该事件对金龙鱼品牌形象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这敲响食品行业从业者的警钟,警示他们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一定要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远离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以免导致行业内相互效仿、互相抹黑,不仅会使品牌形象受损,还会在业内形成恶性循环,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给消费者带来莫须有的恐慌。
作为消费者,也需要具备明辨是否的能力,不能因为网路上的片面之词产生恐慌情绪,成为流言的传播者,扩散负面言论。所谓“三人成虎”,在现如今网路信息鱼龙混杂的时代,真相往往抵不过流言。在真相未能水落石出之前,应当保持一个不偏不倚的态度,以免给品牌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

追问

1.鲁花到底是否介入该案
鲁花及赞伯齐“封口”
在本案中,鲁花的角色有些微妙,儘管不在被诉之列,但其与赞伯公司的合作是不争的事实。鲁花是否是攻击金龙鱼的幕后推手?对此,郭成林的说法前后不一,有讯息称郭成林此前曾承认自己发帖时与鲁花方面有过交流沟通,但之后又否认了。
记者了解到,郭成林最后辩称,赞伯公司与鲁花之间签订的协定和他没有关係,他作为公司总监,与任何项目都不挂鈎,他虽然与鲁花公司有工作关係,但绝不是因为经济利益帮助鲁花打击竞争对手;发帖是出于社会公益的个人行为,完全基于事实,不是捏造。
而从昨天的判决来看,鲁花和郭成林所在的公关公司也似乎逃脱了干係。连日来,记者就此案与鲁花方面联繫採访事宜,工作人员都称“不太清楚此事,负责宣传的徐主任联繫不上”。记者昨天打电话给赞伯公司负责人路长全,当听说是询问此案时,路长全只说了句“没有任何评价”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2.转基因食用油是否有害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证实南海油脂公司生产的金龙鱼二代食用调和油等产品合格。
实际上,包括鲁花、金龙鱼在内的很多食用油品牌,都会在产品标籤上标注“转基因”、“非转基因”字样。

事件

2012年金龙鱼事件
安徽省工商局最近通报金龙鱼玉米油被检测出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
金龙鱼事件
生产商益海嘉里工作人员称,“问题油”系因流通环节运输、储存不当导致。业内分析称,多种油混合也可能导致色泽不稳定,即使流通环节导致生产企业也得负责任。
虽然"问题油"已经下架,但萦绕在消费者心中的疑问仍未能解开。"问题油"背后的色泽和烟点项目为何不合格?"问题油"生产、流通环节到底谁之过?对此,涉事小超市并不认可,超市经理说,总部配送到货,店里直接上架,基本上不会出现盛放和保管问题。
安徽工商通报,金龙鱼两批次玉米油被检测出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金龙鱼生产商表示,由于小超市保管不善,使得玉米油长期暴晒。
2012年金龙鱼事件经过
金龙鱼玉米油被抽检出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的讯息,近日再一次触动了公众有关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经。
目前,虽然“问题油”已经下架,但萦绕在消费者心中的疑问仍未能解开。“问题油”背后的色泽和烟点项目为何不合格?“问题油”生产、流通环节到底谁之过?记者日前就此进行了调查。
金龙鱼被曝出现“问题油”
春节临近,食用油“黄麴霉毒素”风波未平,“色泽烟点”风波又起。安徽省工商局不久前对外发布通报,该部门抽检7家生产厂家10组食用油后发现,合肥市有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其中,金龙鱼玉米油被检测出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质量监管,省局在合肥、芜湖和宿州等地市场流通环节对食用油开展抽样检验。”安徽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张明介绍说,此次被检出有问题的金龙鱼玉米油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3月1日,由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升装金龙鱼玉米油,被抽检出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
短时间内,“黄麴霉素”“过氧化值”“色泽烟点”……一些食用油相继检测出这些项目不合格,令关注食品安全的消费者深感不安。
记者8日走访合肥市多家大型超市和粮油专卖店,听到很多消费者在询问“问题油”的情况,不少消费者表示绝对不会购买“问题油”。
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粮油检验部负责人说,对于食品加工企业来说,在产品出厂检验时,这两个项目应该是必检的。“根据过往食用油检验的经验,不管是在生产环节,还是在流通环节,出现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的非常少见!”
谁在製造“问题油”?
色泽和烟点项目不合格既然在检测中不多见,并且也不是什幺高技术难度的检测项目,那幺这到底是食品加工企业的“低级失误”,还是流通企业的“操作不慎”所致?
据有关报导称,金龙鱼食用油合肥经销商王先生称,此次抽检的“问题油”,出自一家小超市,由于小超市保管不善,才使得玉米油长期暴晒在日光下,因而导致油质产生了变化。
对此,涉事小超市并不认可。记者8日来到这家小超市,看到这里虽然没有涉事“问题油”的蹤影,但同品牌食用油还有很多种,都整齐地码放在超市的最拐角处。“我觉得经销商的说法不能令人信服,抽检的玉米油在店里销售比较慢。”小超市负责人韦经理说,一般是经过总部配送到货,店里直接上架销售,基本上不会出现盛放和保管问题。
记者随后来到这家小超市总部,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该经销商的“三证”,即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总部负责人郝明玲说,这“三证”是经销商进入超市的前提条件,同时,每一批次产品还有“票证通”,可以追根溯源查出商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厂家的信息、产品合格证编号等。
郝明玲告诉记者,被抽检的这一批次产品在便利店不是大批量销售,整个超市销量不到10桶,且平常配送和仓储也有一整套流程,暴晒导致色泽和烟点不合格的说法,实在不敢认同。“我们正準备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并找经销商通知厂家及时给出解释。”
接受採访的消费者纷纷表示,油是生活必需品,老百姓对此特别关注,希望能儘快查明问题真相。“不管是超市问题,还是生产厂家问题,赶快查出原因吧,别又拿老百姓的安全不当回事了。”在家乐福超市合肥国购广场店,70岁的胡翠兰边选购食用油边说。
9日上午,金龙鱼食用油生产商益海嘉里食品行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经理李志刚回应记者称,公司总部对这一事件非常重视,接到工商部门的通报后,第一时间将涉及的同一批次所有产品做下架处理。对于抽检的色泽和烟点,属于质量等级项目,而不是食品安全项目。比如,烟点不合格,是由于没有达到一定的度数标準,说明食品的质量等级存在瑕疵,但在食品安全方面还是有保证的。
李志刚表示,因抽检的这一批次产品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经过初步判断,“问题油”产生的原因是流通环节运输、储存不当造成的。不过,公司将通过这一案例,更加密切关注终端销售环节,配合经销商给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如何让“问题油”不再成为问题
安徽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张明告诉记者,工商部门在检测出“问题油”之后,及时向各地超市、卖场下发了“问题油”的下架通知。。
眼下,“问题油”下架了,但食品安全无小事,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值得深思。如何确保不再出现“问题油”、食用油产供销“全链条”如何安全运转,激起社会公众热议。
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粮油检验部负责人说,既然国家颁布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準》,对各项指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那幺,在产供销各个环节,生产厂家和流通企业就应该不打折扣地遵照执行。此次被查出食用油的某些指标不合格,说明有些环节确实出现了问题,相关部门应该顺藤摸瓜,进行严厉查处。
网友“天意如刀110917”也建议,不要等不合格产品流入了市场再採取措施,这只是亡羊补牢,要抓住源头,减少或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商务部特聘专家、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清杰认为,纵观问题食品事件,无不与源头和流通有关。从源头把关上看,作为行业的标桿企业更应该自律,实行比国家标準更严格的标準,同时还应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发生问题食品事件时,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此外,若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应让相关企业承担巨大的代价,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
周清杰说,作为流通环节的监管部门,工商、质监等部门也应履行好质量安全监控,将执法资源共享,并不断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饮食安全。

质监专项调查

一个批次的金龙鱼玉米油(生产日期为2011年3月1日,5升装)被抽检出色泽和烟点不合格。为对消费者负责,日前,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项调查小组到益海(泰州)工厂全面检查,着重对金龙鱼玉米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烟点和色泽指标合格,符合国家标準。这就排除了“这批油品是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这一因素。
金龙鱼向媒体发来声明,感谢媒体及消费者对此事的关注,并向受到影响的消费者郑重致歉。金龙鱼负责人也表示,将从此事总结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管理。

质监部门调查

据了解,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此事高度重视。日前,局领导亲自部署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此事调查。小组成员包括泰州市质检所总工程师、2个检验室的主任以及泰州市高港区质检局的3位科长。专项小组针对金龙鱼2011年3月1日批次的5L玉米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玉米油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精炼生产记录、包装记录、检验记录、发货记录、收回产品明细。重点对金龙鱼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合格,烟点和色泽符合国家标準,并出具合格报告。
泰州市质检所食品检验总工程师罗益群表示,“留样合格,说明该批次出厂的产品符合国家标準要求。从检测结果来看,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受流通环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有必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控管理,以保证食用油质量。”

金龙鱼回应

益海泰州工厂总经理陈栋向记者表示,金龙鱼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在获知讯息后,马上採取行动,对该批次产品的生产、销售流通环节进行追索、下架回收,目前国内市场上已经没有该批次的产品在销售。
随后,这家工厂将其他批次的金龙鱼玉米油送至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产品的烟点、色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準要求。
金龙鱼表示,感谢媒体以及消费者对此次事件的关注,并向受到影响的消费者郑重道歉。对于公司生产的产品只要在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问题,都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以此为鉴,总结经验,除在生产环节严格把关外,同时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强食用油储存环境的管理,把好每个环节的质量关。

专家提示

烟点和色泽到底是什幺?和人体健康有没有关係?消费者尤其对烟点这一专业名词非常疑惑。泰州市质检所食品检验总工程师罗益群在接受记者採访时表示,烟点是衡量油脂精炼加工质量等级指标,而非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不影响食用油的安全使用,以小包装花生食用油为例,国标里是没有烟点标準的要求。据罗益群介绍,油脂烟点是油脂试样在国标规定的条件下加热,当出现稀薄连续的蓝烟时的温度。出现烟点低的原因,一是生产环节中如果精炼时间、程度不够,食用油中的游离脂肪酸、维生素E、卵磷脂等物质过多,会导致烟点低;二是合格出厂后,流通环节中如存放不当,会因多种原因影响,同样会使得游离脂肪酸增高而导致烟点降低。而维生素E、卵磷脂等物质相对精炼油来说可谓“杂质”,不影响人体健康安全。
专家提醒消费者,小包装食用油应该储存在阴凉乾燥处,以利于保证食用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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