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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研究生会

西藏大学研究生会

西藏大学研究生会

西藏大学研究生会是西藏大学全体在校研究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民众性自治组织,代表的是西藏大学全体研究生的权益和意见。

西藏大学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和研究生处的具体指导下,积极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坚持“政治性、学术性、服务性”的组织建设方针,做好校团委、研究生处、学工处的助手,服务于广大研究生群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西藏大学研究生会
  • 外文名:Graduate Union of Tibet University
  • 成立时间:2006年
  • 理    念: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 学    校:西藏大学

基本介绍

校研究生会成立于2006年5月,已历四届。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在校团委、校研究生处的具体指导下,校研究生会取得了长足地发展。目前,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和办公室、学术科研部、宣传部、生活部、文艺体育部、联络部等六个职能部门,骨干成员20名,14级、15级各学院联络员20余名。并在经济与管理学院设定研究生会分会。
校研究生会曾承办“西藏大学第一届学术活动周—院士讲堂”中的三场学术报告,组织研究生参加自治区第三届“成才杯”、第十三届全国“挑战杯”、第四届全国“统计建模”等竞赛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多次派遣研究生代表参加对外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
校研究生会将继续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研究生处、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贯彻务实、求效、不断创新地工作思路和理念,搭建起全校研究生和学校的沟通桥樑,团结广大研究生,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断奉献力量。

机构职责

校研究生会机构包括:主席团及办公室、学术科研部、宣传部、生活部、文艺体育部、联络部。
主席团
主席团对研究生会日常工作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主席对研究生会全面负责,主持研究生会工作,定期向校团委、研究生处汇报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部门工作。
办公室
负责处理研究生会日常事务和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负责研究生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计画等档案的起草和发放,以及通知的发布和会议记录;负责研究生会档案资料的蒐集、整理和归档保存等工作。
学术科研部
蒐集学术科研信息,反映最新学术科研动态,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组织开展各类学术科研及创新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科研能力;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繫与合作,促进科研立项,创造科研成果。
宣传部
为研究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研究生会理念;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活动,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生活部
经常了解研究生生活方面的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为广大同学排忧解难;配合学校组织有关活动,提高研究生公共安全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文艺体育部
主要负责举办多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有益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活动,并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文艺活动和赛事的组织工作,充分展示同学们的才华,给大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
联络部
全力配合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活动;协调研究生会各部门与学院间的关係。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藏大学研究生会是中国共产党西藏大学委员会领导,共青团西藏大学委员会和西藏大学研究生处共同指导的西藏大学研究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民众组织。
本会的名称为“西藏大学研究生会”。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教育,提高广大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结合研究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文化娱乐、体育锻鍊等多方面的活动,配合学校实施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计画。
(三)积极发挥桥樑和纽带作用,号召全体研究生积极回响学校各方面的改革,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研究生的正当利益,促进西藏大学的繁荣与发展。
(四)发展和加强与其他高校学生组织、社会进步团体的联繫和交往,交流经验,开拓视野,促进工作。
(五)认真收集广大研究生对教学、科研、生活诸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学校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法则。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取得西藏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遵守校规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支持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参加本会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四)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西藏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二)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或提前进行。
(三)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的名额按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名额的分配根据组织设定、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四)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校研究生会、院研究生分会构成本会的二级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校研究生会
(一)校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及校团委、研究生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二)校研究生会通过民主协商,酝酿讨论后公开选拔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接受全体研究生同学监督。
(三)校研究生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四人,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
(四)校研究生会的职责是:
1. 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制定工作计画及有关规定。
2. 具体负责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聘用工作人员。
3. 定期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映研究生的建议并汇报本会的工作情况。
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 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和办公室、学术科研部、宣传部、生活部、文艺体育部、联络部等六个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各院研究生分会
(一)各院研究生分会接受学院党委、校研究生会的领导,并且在院团委、研究生科的指导下,按本会宗旨和职责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一年或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研究生分会。
(三)各分会机构的设定与校研究生会相对应,职责範围参照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职责制定。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一)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採取分工合作制;主席不在时,由主席指定副主席临时代行主席职权。
(三)各部工作会议由各部部长召集和主持,须做会议记录,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主席对研究生会负责,各部部长对主席负责,各部成员对各部部长负责,实行层层负责制。
第十五条 各部由部长组织开展工作,经主席提议,主席团决定各部部长及副部长的任免。
第十六条 本会的职能机构及各部应履行的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作为研究生会机构设定之一,受校党委领导,对研究生会负责。成员包括: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四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定主席助理。
主要职责:
1. 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开展的决策机构。每学期初,在各部提议和工作计画的基础上制定学期研究生会工作计画;学期末,负责向校团委、研究生处作书面和口头的汇报总结。
2. 负责安排布置学校下发的档案和任务,及时準确,保质保量。
3. 各分管副主席,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认真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4. 主席助理积极主动配合主席和副主席完成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办公室是各部门联繫的枢纽,直接对主席负责。
主要职责:
1. 负责协调研究生会各部的工作,根据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对研究生会工作做出整体布置,保证研究生会工作有序的进行。
2. 负责徵集研究生会内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研究生会内部凝聚力。
3. 负责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的组织,并作好会议记录。
4. 负责研究生会成员档案的管理。
5. 草拟研究生会各学期计画及工作总结。
6. 负责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
7. 负责平时的考勤制度工作。
8. 对各种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和存档。
(三)学术科研部
主要职责:
1. 蒐集学术科研信息,反映最新学术科研动态。
2. 积极组织开展全校学术交流活动及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 协助学校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4. 完成校团委、研究生处、研究生会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宣传部
主要职责:
1. 根据校团委、研究生处和研究生会的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好海报、板报、横幅等宣传工作。
2. 参加校团委、研究生处和研究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3. 根据主席团要求协助其他各个部门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
4. 负责研究生会的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
5. 完成校团委、研究生处和研究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生活部
主要职责:
1. 经常性地收集和反映研究生对学校膳食、生活服务、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全力做好我校学生宿舍的便民服务,改善周边环境设施,切实方便广大研究生同学。
3. 组织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和评比,引导研究生自觉维护学生寝室和宿舍周边环境。
4. 完成校团委、研究生处、研究生会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文艺体育部
主要职责:
1. 负责举办多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有益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活动。
2. 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校及自治区其他高校的各项文艺活动和赛事。
3. 完成校团委、研究生处、研究生会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七)联络部
主要职责:
1. 负责研究生会在各学院联络员的设立,完善联络员制度。
2. 全力配合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
3. 积极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活动。
4. 协调研究生会各部门与学院间的关係,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
5. 完成校团委、研究生处、研究生会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研究生会干部
第十七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正确路线,旗帜鲜明地反对达赖集团,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
第十八条 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大局为重,坚决抵制各种反动思潮及不良影响的侵蚀,并做好其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能力、有魄力、有胆识,缜密周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第二十条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在各方面充分起到模範带头作用。
第二十一条 密切联繫研究生,广泛听取领导、老师及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深入研究生群体,了解广大研究生的呼声,反映其要求。有团结意识和合作精神。
第二十二条 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勤俭节约,账目清楚,手续齐备。
第二十三条 对外组织各种活动时,团结有礼,举止得体,认真维护广大研究生干部的形象。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定期召开例会。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要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画,进行工作总结,尤其在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前,要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制定计画,协调行动。
第二十五条 各部需召开部门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布置任务,会后向办公室递交会议记录以备存档。
第二十六条 制定工作计画和总结汇报制度。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会干部任免程式
(一)研究生会主席和副主席之职,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校团委、研究生处审核,校党委批准,并由校纪委公示。
(二)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经主席团决议通过,即可聘任。
(三)各部成员通过自荐方式,由研究生会表决通过,即可聘任。
(四)所有研究生会干部一经任命,不可擅自离职,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或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须向校团委、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职;各部部长须向研究生会主席提交书面申请,并报请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离职;各部副部长及成员须向本部部长提交书面申请,并报请主席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前,要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
第五章 研究生会经费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和管理,经费的收入及支出由办公室做出预算报告,经研究生会同意后方可执行使用。研究生会经费的开支情况,由主席向研究生代表大会作预算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
(一)学校专项经费。
(二)本会的创收收入。
(三)获得的社会公益资金的支持。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的用途
(一)日常工作。
(二)研究生会内部建设。
(三)组织各项活动。
(四)其他经费支出。
经费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西藏大学协会、社团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西藏大学研究生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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