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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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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7年,前身是包含马列、思想政治学科的大法学学院。2006年夏季成为专业法学院,依託昆明理工大学的学科优势,着重发展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优势学科,同时又不断地充实、提升其他学科。经过四年的快速发展,整个学科建设呈现出百舸争流、重点突出的良好态势。学院坚持研究立院,博士学历教师占67.6%。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博士。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 英文名: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se and Technology Faculty of Law
  • 简称:昆工法学院
  • 创办时间:1997年
  • 所属地区:中国云南省昆明市
  • 主要奖项:云南省模拟环境法庭比赛一等奖两项
  • 现任校长:曾粤兴
  • 教职工:68
  • 教授:11
  • 博士生导师:3
  • 副教授:27

学院介绍

学院坚持人才强院战略,十分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和最佳化。经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省内一流的教师队伍和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截至2012年11月,全院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教授9人,副教授22人,博士生导师3人(兼职博导1人)。有全日制在校生636人,其中本科生424人,硕士研究生212人,博士研究生11人。学院坚持科研立院战略,科研积累取得了突出成绩。已结题和在研的各类项目达8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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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截至2012年11月,全院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教授9人,副教授22人,博士生导师3人(兼职博导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9人,另有10人在读博士,专任教师的博士率达到67.6%(含在读博士)。教师队伍阵容强大、治学严谨,部分教师还在中国法学会、中国环境法学会、中国刑法学学会、中国犯罪学学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副会长、理事等职务;其中教授团队还担任了云南省人大、昆明市人大的立法谘询专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重要的社会兼职。此外,学院还聘请了数十位地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兄弟院校的专家型领导、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极大提高了研究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也为本科生的培养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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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评价

学院已结题和在研的各类项目达8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0项,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项目3项,省级、校级和横向项目3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当代法学》、《法学杂誌》、《东南学术》、《刑事法评论》、《刑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600余篇;出版了专着、教材70余部。此外,学院教师获奖超过8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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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建设方面,建有刑法解释与套用、东协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两个校级研究团队。其中,刑法解释与套用团队已经成为云南省的刑事司法谘询论证中心,诸如“云南许霆恶意取款案”、胡星受贿案、云铜集团系列案、阳宗海重大污染事故案等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处理都採纳了该团队的意见。此外,该团队还参与制定了《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的规範档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东协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团队还是“GMS法律谘询中心”的骨干,提供CAFTA的法律谘询服务,参与省、市相关立法论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云南省第一个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以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务实、严谨的学风在云南省建立了首屈一指的学术地位,在全国也具有重大的影响。该团队还为国家培养了上百位法学硕士,为云南省的法学教育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学院坚持以研究立院,以法学院为依託,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昆明理工大学建立了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
昆明理工大学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环境司法创新教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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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在向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大会报告,其中特别点讚了我校法学院的法学研究和实践工作。
2016年4月22日,云南省法学会依託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建立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法学院院长曾粤兴当选为云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首届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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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与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共建昆明市地方立法评估与谘询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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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法学院秉承开放式的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四年中承办了2次国际学术会议、6次全国性学术会议;为东协国家的政府部门培训专业人员;与法国、英国、马来西亚、印度、韩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持久的交流、合作关係;同时,学院还是欧盟智慧财产权保护组织在中国高校的合作伙伴。
学术交流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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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

刑事法中心
刑法中心共有专职8位教师,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硕士生导师6人,博士生导师1人,并有兼职教师数名。中心教师出版专着若干,发表论文若干。中心除了招收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外,并挂靠在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下招收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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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
骨干教学研究团队由9人组成,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有4人担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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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中心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15人,兼职教授3人。专职教学研究人员中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10人。教师中有近一半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均来自中国着名的法学教育基地,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武汉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等。
中心负责法学院民法学、商法学、智慧财产权法学和民事诉讼法等学科的专业课程教学,主要的学术研究领域涉及上述四个学科门类中的各个方面。
中心以推动民法学科和其它学科的全面发展为已任,以学术研究为核心带动科研与教学工作齐头并进。中心教师已经在《法学杂誌》、《河北法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法学核心以及其它的社科类刊物如《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论坛》、《理论界》、《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思想战线》、《云南行政学院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等刊物上发表了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多篇;并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着、法学教材多部。中心力争提出富有创见的学术观点,并力争在法学界形成较为良好的学术影响力。
经济法中心
以服务本校经济法学教学和科研为基点,以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学教学与研究的教师为主体,立足于云南省经济法制发展的需要,为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区域合作、中国-东协地区的经贸往来等实务问题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以及法律谘询服务。经济法学研究中心既是经济法学理论教学的前沿阵地,又是经济法实践问题的专业研究机构。研究中心以理论创新、开拓进取为精神指导,以促进经济法理论的发展与套用为基本宗旨,以研究和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热点和难点法律问题为历史使命。在深入开展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重视对市场经济中“新生”法律问题展开研究,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各项课题和重大研究项目,为西南边疆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及普法活动提供智力支持,以及为中国区域经济管理活动提供理论支撑与法律保障方案。
专任教师共8人。法学博士3名,在读博士1名,硕士生导师4人;其中教授、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2人,讲师5人;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有2人。
国际法中心
现有副教授3人,讲师3人。其中包含博士2人,博士生3人。3人具有出国留学经历。中心成员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中心成员已取得支撑性研究和实践成果,出版学术着作1本,发表论文近60篇。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5项、校厅级项目5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主办国际会议1次。团队成员80%都是青年教师。
注重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尤其在东南亚和南亚国家法律的研究上有突出特色。已逐步形成云南省国际法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成为培养满足云南社会需求的国际法培养基地,促进西部大开发的人才培养。
理论法中心
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6人,助教3人;其中博士7人、在读博士生2人,团队成员学历层次高,知识结构合理。中心成员围绕地方立法、法律实施和行政法治等研究方向展开学术研究,已取得一系列相关科研成果。据官网显示,中心承担了国家、省、校、厅级课题30余项,出版6部专着,编撰5部全国通用教材,在《思想战线》、《环球法律评论》、《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40余篇。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学科特色在于:着重研究地方立法、法律实施与行政法治,结合云南边疆多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实际,用多学科交叉的方法解释法律现象。该学科依託地缘优势,已经形成以地方立法、法律实施和行政法治等为特色的三个研究方向。该学科的研究内容主要为云南省及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现象,具体还可细化或涵盖至民族环境保护习惯、东协法律文化、少数民族习惯法等研究领域。

学科建设

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理论法、宪法行政法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等八个硕士点。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具有法律硕士授予权。
此外,学院还招收挂靠在环境工程学院、国土资源 学院的环境规划与管理、矿产资源保护与法制2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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