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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协和

刘协和

刘协和

刘协和,男,1928年5月26日生于中国湖南,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病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精神卫生立法的推动者,四川省劳动模範,四川省优秀教师。1955年毕业于湖南医学院医学系,毕业后在四川医学院及华西医科大学工作,历任精神病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大学图书馆馆长、法医学系司法精神病学主任等职。1986年,刘协和建立了国内第一个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成为新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开创者,被媒体称作“《精神卫生法》的守望者”。

2016年2月6日下午15时19分,着名老一辈精神病学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学术泰斗刘协和教授在华西医院安详离世,享年87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刘协和
  •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中国湖南
  • 出生日期:1928年5月26日
  • 逝世日期:2016年2月6日
  • 职业:医生
  • 毕业院校:湖南医学院
  • 主要成就:新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开创者
    《精神卫生法》最初起草人之一
    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四川省优秀教师
    四川省劳动模範
  • 代表作品:《精神病学》等

简介

刘协和,中国《精神卫生法》的最初起草人之一,参与精神病司法鉴定2000余例。其传记被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IBC)和美国传记研究所(ABI)出版的多种国际名人录收录。培养硕士研究生30名,博士研究生26名,博士后2名。
2012年6月13日,刘协和在家中2012年6月13日,刘协和在家中

个人履历

1955年,湖南医学院(1953年湘雅医学院更名为湖南医学院)医学系毕业;
1955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四川医学院、华西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工作;
1980年刘协和与导师马尔克斯教授在伦敦合影1980年刘协和与导师马尔克斯教授在伦敦合影
1980年,赴英国伦敦精神病学研究所和牛津大学精神科进修,併到美国、法国、比利时、瑞士等国考察精神病学。回国后投身于精神病学的学科发展和实验室建设,培训骨干教师,组织科研梯队,培养研究生、重点发展生物精神病学和司法精神病学。
1984年~1987年,任华西医科大学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期间:1984年~1986年,兼任华西医科大学图书馆馆长);
1985年,被指定为《精神卫生法》的起草人;
1986年,晋升教授;
1986年~1999年,兼任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
1991年,评为博士生导师;
1994年~2002年,任华西医科大学心理卫生研究所所长(2000年华西医科大学与四川大学合併,更名为四川大学华西心理卫生研究所,现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科研成果

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8项,博士点基金课题6项,国家“九五攻关”子课题和卫生部重点项目各1项、纽约中华医学基金(CMB)课题3项、WHO课题1项。
1955年,刘协和的标準照1955年,刘协和的标準照
出版主编和参编教学参考书50余部(其中,参编英文着作两部),发表论文300余篇。
1964年,刘协和和3名同事共同撰写的《精神病学》一书被选为统一教材在全国推广。这一教材奠定了四川医学院(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在全国精神病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这本《精神病学》,至今(截止2012年)仍是学习这一专业学生的重要参考书籍。

个人荣誉

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刘协和(后)和精神病学专家刘昌永教授合影刘协和(后)和精神病学专家刘昌永教授合影
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川省优秀教师;
四川省劳动模範;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学术职务

曾担任卫生部精神卫生谘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常委,四川省精神科学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医学会常委,四川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汕头大学客座教授,世界精神病学会法律、伦理与精神病学分会创始会员等。
1980年刘协和和导师克雷蒙及其女儿在伦敦1980年刘协和和导师克雷蒙及其女儿在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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