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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发源于1897年时务学堂西文,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法学院系之一。中华民国时期,湖南大学法学院与东吴大学为代表的、以理论研究为重点的法学院系享誉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学院随校历经分合迁徙,1987年正式恢复法学教育。2010年,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原湖南大学法学院与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併组建新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如今拥有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予权,正朝着一流法学院目标奋进。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湖南大学法学院
  • 英文名:Hunan University Law School
  • 创办时间:1904年
  •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
  • 硕士点:3个(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
  • 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
  • 博士后流动站:法学
  • 院长:屈茂辉 
  • 司法中心:1个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
  • 学科级别:省级重点学科
  • 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法学院

学院概述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又是中央部属高校,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立项重点建设大学,列入国家“111计画”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画”。被誉为“千年学府,百年名校”。
湖南大学法学专业发端于1897年湖南时务学堂西文学科,也同样具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誉。1904年,湖南仕学馆开设法政速成科。1926年,湖南大学正式设立法科。1941年设定法律系,1945年改称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华民国时期,以东吴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以理论研究为重点的法学院系享誉全国。这一时期到1953年,湖南大学法学专业大师云集,实力一直居于全国前列。其中讲授民法的李祖荫教授、黄右昌教授、戴修瓒、赵宝义教授,讲授刑法的王觐教授、俞峻教授,讲授国际法的丘日庆、翟楚、周鲠生、江之泳教授,讲授法理学的李达教授,讲授罗马法的周枏教授均属各自领域的权威学者。
1949年,国立湖南大学被中国共产党接管并更名为湖南大学,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着名法学家、哲学家李达为校长,兼任社会科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1953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文、法等学科被併入到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等学校。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招收法学本科生,1993年成立法学系;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招生。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併组建成立新的湖南大学,2000年6月以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和湖南大学法律专业为基础恢复组建法学院。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2010年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组建成立新的湖南大学法学院,保留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名称。现法学院包含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三大学科。
现任院长屈茂辉教授,党委书记李连友教授。

历史沿革

1897年9月,湖南时务学堂建立,开设西学,主张“以宪法官制为归,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同年10月,湖南巡抚陈宝箴改定《湖南课吏章程》,成为仕学馆法政官校的开端。
1904年,湖南开办仕学馆,是为湖南大学法学院之肇始。
1906年,仕学馆附设法政速成科,并创办法政学堂。
1908年,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改为法政学堂官校。原法政学堂改为法政学堂绅校。
1910年,官校、绅校合併为湖南官立法政学堂。同年,景贤学堂改为景贤法政学堂,堂址在岳麓书院屈子祠。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学堂被军队驻扎而被迫停办。同期成立湖南公立法律专门学校。
1912年,原官校不复存在,原绅校改名为湖南公立第一法政学校。同期,景贤法政学堂改名为湖南公立第二法政学校。
1913年,第一、第二法政学校合併,改名为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1914年,湖南公立法律专门学校併入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1926年,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商业专门学校合併成立省立湖南大学。法政专门学校成为湖南大学法科。
1927年,湖南省政府明令取消湖南大学,仅留理、工两科,法、商两科併入中山大学。
1928年,湖南省政府决议恢复湖南大学,设文、理、工三科。其中文学院分中国文学、教育、政治、经济四系。
1941年,国立湖南大学奉教育部令改文学院为文法学院,增设法律系。由李祖荫先生任主任。
1945年,文法学院分立。文学院增设历史学等系,其余法律、经济、政治三系均隶属于法学院;由李祖荫先生担任法学院院长兼法律系主任。
1949年,湖南大学被中国共产党接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命李达为湖南大学校长,兼任社会科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
1949年,私立民国大学整体併入湖南大学,民国大学法律系併入湖南大学法律系。鑒于国内革命形势,法律学系取消了旧法学课程;新开法学专题研究、马列主义国家论、国际法原理、新司法经验制度与判例、政协文献研究等课程。
1951年,徐铸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
麓山风流,鹹成云散;湘水歌吟,俱作冰消
1953年,全国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由综合性大学调整为工科专门院校,成立中南土木建筑学院。湖南大学社会科学院的政治、法律两系师生被整体调往武昌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达调任武汉大学校长,法学系主任。至此,李达、黄右昌、周枏、李祖荫等曾经任教于此的大师从湖南大学法学的历史中渐渐淡去;曾广载、徐铸等一批着名学者也在日后以中南政法学院的名义出现在法学的舞台。
1958年,中南土木建筑学院增设机械、电机、化工三系,更名为湖南工学院。
1959年,国务院批准湖南工学院恢复为湖南大学,增设文、理科,设十二个系,重新确定文、理、工综合性大学发展模式。
1978年以后,在保持工科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加强了理科建设,同时大力发展文科,加快向综合性大学恢复。
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成立经济法律系,由刘定华教授担任系主任。
1995年,原湖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开设法学专业。
1998年,原湖南大学正式恢复设定法律系。
2000年,直属于教育部的原湖南大学与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被誉为“财经黄埔”的原湖南财经学院合併成立新的湖南大学,率先恢复成立法学院。刘定华教授出任合併后的法学院首任院长。
2003年11月至2006年4 月,单飞跃教授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2010年,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组建成立新的湖南大学法学院,保留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名称。着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杜钢建教授出任合併后的法学院院长。
2015年06月27日,我国首个反腐败协同创新中心一一“腐败预防与惩治”协同创新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由湖南大学牵头,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範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校与科研单位共同参与组建,将以机制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大局,全力打造集学术创新体、高端智库、人才培养基地三大功能与目标于一身的国家级特色新型智库,为党的反腐败决策和国家反腐败立法提供智力支撑和制度预案。

学科结构

法学院现有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予权。建立起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经济法课程为湖南省重点建设课程。经济法学科为湖南省十五、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刑事法学科、廉政学科为湖南省优势学科。
湖南大学法学楼湖南大学法学楼

办学成就

近五年先后承办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全国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年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年会、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会、民商法、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互动与发展高级论坛、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届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中国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研讨会、“刑法第八修正案(草案)暨死刑案件证据规则高层论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等重要学术会议。
2000~2005年,获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1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际合作项目18项,省部级课题80余项,科研经费达400万余元,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3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800余篇,其中权威刊物40余篇、核心刊物400余篇、被《人大複印资料》转载论文9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着作100余部。创办了法学理论读物《岳麓法学评论》,另有"岳麓法学文库"出版问世,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好评。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湖南大学法学院获準3项,在法学类全国107家立项单位中排名12位。

师资力量

总体概况

法学院现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90余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4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75%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画"入选者5人,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名,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7名,有多位教师在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性法学专业研究会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职。另外,聘有国内外知名学者近20人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

法学名师

李步云:着名法学家,法治、人权领域权威,“法治三老”之一,首倡“依法治国”。
杜钢建:着名法学家,法治、人权、宪政领域新兴权威。原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屈茂辉:着名民法学家,湖南大学法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李良栋:着名民主理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民主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政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王晓晔:着名法学家,国内反垄断法权威,湖南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张智辉:着名法学家,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等。
邱兴隆:着名刑法学家,“三湘刑辩第一人”、主张废除死刑。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刘定华:经济法专家,湖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
段启俊:刑法学专家,湖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四奇:经济法专家,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石柏林:法理学、行政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南法理学会副会长。
王远明:经济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郑鹏程:经济法专家,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画”入选人才,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谢佑平:着名诉讼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画”入选人才。

专项奖学金

醒龙奖学金:由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及其夫人捐资50万元人民币设立。主要面向湖南大学法学院有志于刑法学学习和研究的优秀学子,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旨在通过奖励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培养众多刑事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面向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总覆盖70%以上。其中科学学位研究生全部享有奖学金、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享有奖学金。

研究交流

学院现拥有一万一千平方米的法学楼,一个多功能模拟法庭,一个电子阅览室,一座藏书数万余册的法律图书馆。 依託法学院建有法治湖南与区域治理研究院暨依法治省领导办基地、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湖大)基地、湖南律师教育学院、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民事法暨科技法与国有财产法研究中心、竞争法与智慧财产权法研究中心、网路法研究中心、罗马法系研究中心、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
学院已凝成以经济法、民商法、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计量法学与法治评价、罗马法、廉洁政府与公共治理、法律文化等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标誌性学术成果。“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为湖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专项支持。
湖南大学法学院与瑞士弗里堡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世界宪法学会、耶鲁大学、香港大学、台湾东吴大学、日本关西大学、马来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範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境内外着名大学和机构开展互派学生、教师访学的中、短期交流等有关项目的合作研究和广泛的学术交流。

人才培养

湖南大学法学院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500余人,其中,本科生80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余人,在职硕士研究生930余人,博士研究生100余人。法学院正继续向研究型学院大步迈进。秉承湖湘文化传统,凸现现代法治精神,发掘法学历史资源优势,形成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本体,法律职业培训为辅助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以理论法学为基础,经济法学为龙头,人权法学和社会办学为特色,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实现通才教育,秉承了"规範、务实、创新、发展"的办学精神,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科学发展的整体态势,引导学生向多向度和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千年学府的历史印记、百年法学的思想性格、法治时代的精神风貌,忠于宪法和法律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发展目标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的湖南大学法学院依託湖南大学得天独厚的平台,秉承“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将继续坚持高起点、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特色,着力培养一流的法律实务人才和法学高端研究人才,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法学教学科研机构。复兴湖大法学,“励精图治,办好法学院”,争取抓住机遇,实现法学院的伟大复兴!

领导简介

院长:屈茂辉
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分管学科建设工作。
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李连友
主持学院党委工作, 分管人事工作。
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付蓉芬
分管学生工作、安全保卫、计画生育工作,协管党务工作。
副院长:郑鹏程
分管科研工作、图书资料、研究基地、学术期刊、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工作。
副院长:黎四奇
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协管学科建设工作。
副院长:雷玉琼
分管行政、后勤、工会、财务、资产和外事工作。
副院长:聂资鲁
分管本科生教学、实验室、廉政研究基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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