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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标準

网瘾标準

网瘾标準

网瘾标準主要是指制定者根据上网时间而制定的标準。该标準的代表为中国2008年年底推出的《网路成瘾临床诊断标準》,该标準将每天6小时且连续三个月视为网瘾。2009年8月有媒体报导中国2010年将推出新的标準,初步定为每周40小时,但该标準遭到IT工作者的质疑。而且该标準遭到中国卫生部的否定,认为报导不实。

网瘾综合症患者的最主要表现是:上网时精神兴奋,心潮澎湃,欲罢不能,时间失控。沉溺于网上聊天或网上互动游戏,并由此而忽视与社会的交往、与家人的沟通,甚至对上网形成越来越强烈的心理依赖,以致不能分离。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网瘾标準
  • 解释:制定者根据上网时间而制定的标準
  • 首次提出:2008年
  • 内容:上网时精神兴奋,心潮澎湃等
  • 弊端:忽视与社会的交往、与家人的沟通

起源

全球第一个生造出“网瘾”这个词的,是纽约心理医生伊凡·戈德伯格,但他从未承认网瘾是一种精神疾病。1995年的一天,突发奇想的戈德伯格编造了7条诊断标準,声称自己发现了“网瘾”这种精神疾病。他的这个恶作剧随即骗倒了他的几位同事。不过他在事后澄清,网瘾并不是一种真正的瘾症。“如果你把成瘾的概念扩大到人的每一种行为,你会发现人们读书会成瘾,跑步会成瘾,与人交往也会成瘾。”戈德伯格说道。
网瘾网瘾
其实在一些科学家眼中,所谓的网瘾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全新的社交方式。更为乐观的看法认为,网路成瘾只能称为一种“行为依赖”。对网瘾的担忧和半个世纪前人们对电视成瘾的担忧一样,很大程度上只是出于人们对新技术的恐惧。

制定

中国(2008)
2008年年底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得《网路成瘾临床诊断标準》将“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一定条件连续超过3个月,即为网路成瘾"作为临床标準,并将网瘾列为精神疾病。
诊断
根据《网路成瘾临床诊断标準》,如果个人平均每天用于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以下症状标準超过3个月,即为“网路成瘾”。
(1)对网路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2)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中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同时,以下5条至少符合1条:
①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路的时间和投入程度;
②使用网路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网瘾网瘾
③固执地使用网路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路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④因使用网路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⑤将使用网路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中国(2009)
2009年初,中国卫生部委託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湖南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準和治疗规範。
8月下旬,专家组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而网瘾标準的制定,主要沿用国外的标準。将在国外标準的基础上,结合国区域网路络成瘾者的情况,进行修订。
但8月27日,中国卫生部有关司局表示,该部的确委託了有关专家组针对网瘾的界定和诊疗开展相关工作,但目前还在研究阶段。而有关媒体此前採访的专家并非卫生部专家组成员,并表示“每周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的报导不实。
治疗与预防
对网瘾少年,专家组制定了严密的实验性治疗,每8周为一个疗程,每周有2-3个小时,家长、孩子一起接受医生的预防教育,同时对家长布置作业,分配当周任务,每周检查一次落实情况。
美国心理学会评估网瘾的鉴别标準
1.每个月上网时间超过144小时,即一天4小时以上。
2.头脑中一直浮现和网路有关的事。
3.无法抑制上网的冲动。
4.上网是为逃避现实、戒除焦虑。
5.不敢和亲人说明上网的时间。
6.因上网造成课业及人际关係的问题。
7.上网时间往往比自己预期的时间久。
8.花许多钱在更新网路设备或上网上。
9.花更多时间在网上才能满足。
凡有5项以上的回答为“是”,即说明上网成瘾。

质疑

对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的诊断标準。网路一片譁然,各行各业的网友纷纷贴出工作时间表反驳,表示“无网路无工作”,按照40个小时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网瘾”了。有网友质疑,上网的时间并不能全面表示“入网”多深,是不是网瘾,更应该参照网路对上网者身体的损害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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