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由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谘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0年是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变更的第一年,根据《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本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1个电子查阅室,方便公众查询。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定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6条,工作动态56条,通知公告82条,业务管理类信息43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在局网站开闢专栏、民众来信、资料搜寻等视窗,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谘询情况
2010年度,本局网上共受理市民来件24份。截至2010年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为108633次。
四、複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複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同时,2010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对于公开内容划分等尚不够清晰,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明确;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规範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规範化运作。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
3.最佳化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最佳化整合局网站。一是合理设定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定相关连线。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