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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商务局

宜宾市商务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制订全省商务发展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按要求承担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宜宾市商务局
  • 地点:宜宾市
  • 职责:内外贸易工作
  • 类型: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四)将市商务局和市酒类产业促进办公室负责的酒业发展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六)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为企业拓展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七)加强服务贸易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
(八)加强口岸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制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準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範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活牛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的执行,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画,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準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管理规章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契约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宜宾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市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宜宾市商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和政务接待等工作;牵头负责重要档案、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
(二)综合与信息化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提出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分析研究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负责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审核有关规範性档案和组织听证;承办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负责行政效能建设;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指导协调与商务有关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外汇、保险等政策的执行并提出建议;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画并实施监管;汇总上报各项商务发展支持资金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四)服务业发展协调科(物流促进办公室)。
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的计画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服务业项目收集、储备、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推进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重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以宜宾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协调在我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的有关工作。
(五)商贸服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规範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和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六)市场秩序科。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範市场秩序的建议;推进建立整顿和规範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路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参与打击侵犯智慧财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牵头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负责市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定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準化;负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工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负责国家财政性资金用于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
(八)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生猪、活牛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保供工作;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对外贸易科(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画,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画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执行国家、省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支持、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开展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宣传、培训;负责口岸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外国投资管理与促进科。
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定期报告有关动态并提出建议;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契约、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契约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国际经济信息、资本流向和投资动态,提出我市促进外资投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直接利用外资的招商引资的联络、来访、洽谈等服务工作;承办直接利用外资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徵集、汇总、包装、印製、储备与对外发布等工作。
(十一)对外经济合作科。
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谘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审核上报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的运行情况;负责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外派劳务、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相关培训,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赠款)。
(十二)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商贸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联繫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宜宾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市监察局派驻专项行政编制1名,即监察室主任。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5名。

现任领导

宜宾市商务局局长:曹杨

其他事项

(一)中国贸促会宜宾市委员会挂靠市商务局,相对独立开展工作。
(二)宜宾市茧丝绸发展中心更名为宜宾市茧丝绸发展协调办公室,其他事项维持不变。
(三)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画。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画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画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四)原市酒类管理局划入市商务局单列管理的人员继续实行单列管理,市财政部门按机关人员核拨经费,人员只出不进。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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