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ghtcove
Brightcove,也称为融合媒介,是一种新型的线上服务的新媒体形式。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融合媒介
- 外文名:Brightcove
- 性质:融合媒体
- 特点:新型的
- 内容:线上服务
- 实质:新媒体形式
Brightcove简介
Brightcove的线上服务也被业界称为新型的融合媒体。“融合媒介”(Convergence Media)是在新媒体技术环境下,各类媒体为争取客群市场而主动採取的技术融合基础上的新媒体形式,这些新媒体形式适用于各类传统与新技术媒体的内容传播。
Brightcove线上服务是一个融合媒体的内容发布平台,媒体内容生产商、网路出版商和广告主可以通过订阅Brightcove相关技术服务平台,来传播自己的内容,所有的内容都是以网路电视的形式传播出去;同时,消费者或者客群可以通过Brightcove观看、发现、分享与参与到频道中来。
1995年,Jeremy Allaire与他的兄弟J.J.Auarie共同创办了阿莱尔集团公司,在该公司,他们开发了网路发展工具ColdFusion。“宏媒体公司”(Macromedia)于2001年3月收购了阿莱尔公司之后,Jeremy 变成了技术总监并且“帮助开发了宏媒体MX(Flash)平台。”2003年,他离开了宏媒体公司,加入了风险投资公司General Catalyst。2004年,Jeremy 创办了Brightcove担任执行长。Brightcove是一家由风险资本支持的私营企业。收入模式为服务程式包销售。公司地址位于美国马塞诸萨州坎布里奇市。
服务项目
从上面这张图我们可以看出,在整个Brightcove线上平台上,“视频云”扮演者整个平台的大脑中枢角色,那幺Brightcove视频云有哪些特点和功能呢?
Brightcove线上平台

视频上传和编码
Brightcove视频云也可理解为视频解决方案,或者SaaS(软体即服务)。对于客户上传的视频,Brightcove视频云可以利用其视频编码技术对视频档案进行质量和大小的处理,然后利用第三方内容传输网路如Akamai 和 Limelight Networks将内容传输至终端客户。
内容管理
客户可利用Brightcove视频云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分组以及对视频播放地点和时间进行设定,从而决定他们的视频在何时何地被收看。
定製播放器
Brightcove视频云满足了客户对视频播放器的定製化需求,客户藉助视频云提供的工具可对视频播放器进行按需设计(如播放器风格、构架、颜色和图案)。Brightcove视频云还包含了一套标準化功能,如全萤幕播放,社交媒体分享以及区域播放控制。
社交媒体
Brightcove的客户视频可以出现在facebook和twitter等热门SNS上并进行分享,从而增加观看用户数量。如Brightcove与facebook合作,在facebook好友动态中支持视频切入播放。
跨平台传输
Brightcove视频云除了向客户提供基于网页体验之外,近年来随着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其他移动设备的兴起,Brightcove视频云还向客户提供跨平台视频发布和传输解决方案,如针对移动网页体验的自动设备检测服务(移动网页视频传输是基于HTML5技术,不支持Adobe Flash技术)。
视频辛迪加分销
是指视频购买方或者拥有者,将视频的播放权分销给其他合作伙伴。基于这一点,Brightcove视频云允许客户在他们自己网站、合作伙伴网站或者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Youtube上分销他们的视频内容,以此来增加客户网站流量、提升品牌认知度和增加观众数量。
广告和货币化
视频内容製造商一般通过视频中载入的广告来获取收益,如何实现视频内容与广告的融合也是Brightcove视频云所考虑的。Brightcove视频云向客户提供现成的广告格式,并通过一系列工具帮助客户来设定广告插入模式,如前置式广告、中间广告、后置式广告。
Brightcove除了向客户提供较为容易操作和使用的视频云服务外,如果用户想要更多的定製化服务或者操作帮助,可以向Brightcove购买其他专业服务,如视频内容迁移、播放器最佳化、网页视频最佳化等,这些服务都是按数量来收费。
视频云产品细分
针对不同客户群,Brightcove对产品进行了细分,推出了视频云极速版、高级版和企业版三个不同版本。极速版主要是面向中小企业客户,包含了最基本的专业视频分销功能,但在视频传输量和观众数量方面有限制(客户可以购买更多容量)。高级版(包含企业版)主要是针对需要定製服务的客户,高级版包含了更多和更全服务和功能,以及更多的视频传输量和观众容量,高级版的客户一般订阅周期都在一年以上。
营收来源
目前Brightcove的营收主要来源两部分:视频云服务订阅和专业服务(包括一些定製化服务),其中视频云订阅为其主要营收来源,2008年至2010年三年营收占比分别达到92%、89%和93%。
Brightcove销售业绩
2008年至2010年,Brightcove三年总营收分别为2450万美元、3619万美元和4372万美元, 2009年较2008年增长48%,2010年较2009年增长21%,营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该公司客户数量的大幅增长。截至2011年6月30日,Brightcove的客户数量已超过3000家,涉及各类数字媒体公司、金融、零售 、政府、教育、非盈利性机构以及科技公司。
理念——不做YouTube
YouTube无疑是后电视时代成功的典範,但与YouTube用户自製视频内容为主的业务模式不同,Brightcove希望创造的是一个使任何人都可以提供或获得视频,并从中收取或分享收入的模式。
视频行业最为被人们诟病的就是盗版问题,如何平衡内容製造商与平台提供商之间利益也这个行业生存者一直思考的问题。Brightcove的成功在于它精明的经营理念,一开始它就以一种低姿态赢得了视内容着作权如命根的媒体公司的欢心,对于那些规模不大的中小製作公司而言,Brightcove帮助他们在网际网路上扩大影响,树立品牌,增加盈利;对于有自己广告网路的大媒体而言,Brightcove又可以帮助他们在网上建立交易市场,选购或者出售视频节目。
Brightcove的这一经营模式迎合了客户对其内容着作权保护的需求,这使它在网路江湖上赢得了信任,获得了一连串来自传统媒体的青睐:先是华纳音乐宣布使用Brightcove的技术在自己的网站内嵌播放器软体。接着,华尔街日报线上、MARKETWATCH和 BARRON′S线上以及道琼斯线上也决定和BRIGHTCOVE合作,通过前滚视频和横幅广告的方式来发布新闻与评论视频等内容。
下一个媒体巨头
2006年10月,美国的《广告时代》杂誌将Brightcove的创始人杰里米·阿莱尔评为商业领域2006年度十大创新人物之一,同时也对他作出一个大胆的称谓—— “下一位媒体巨头”。
有业内人士分析:“传统世界里,人们拥有的是聚集视频内容的公司,而Brightcove做的是聚集观众。”当然,和Brightcove站在同一条壕沟里的战友还包括其他一些有类似想法的公司,像Roo、Maven网路、Permission TV等,他们也在探索为具有专业製作能力的媒体机构分销视频的方法。
Brightcove优势
答案是:低成本服务
有人会问,媒体公司为什幺不自建网站来分销他们的视频内容,而非要把白花花的银子送给Brightcove了?
在美国,用户自製视频内容市场已被Youtube为代表的视频分享网站占领,而还有很多专业、半专业的媒体製作机构,因实力不够,无法建立自己的网上分销渠道,即使像其他如纽约时报、华尔街等不差钱的媒体大佬,他们也不一定在视频分销渠道方面占据优势,因此把这部分业务交给Brightcove来做,比自己亲手操刀可能更为划算,而Brightcove们瞄準的正是这个市场。
推出套用云
2011年5月,Brightcove宣布推出“套用云”服务(App Cloud),此举也被外界认为是该公司进军移动市场的一次全新尝试。开发者通过Brightcove App Cloud工具,只要使用HTML5、Javascript和CSS这些开放技术,就可以开发出基于iPhone、iPad、Android手机和平板的套用。Brightcove高调进入移动套用领域,也同时引来一片质疑声,有人认为Brightcove不务正业,因为Brightcove App Cloud跟该公司专注的视频服务没有什幺关联,除非套用开发者用它来开发视频套用。同时,目前在这一领域已经有了其他有竞争力的产品如PhoneGap、Titanium、MonoTouch。Brightcove App Cloud是不务正业还是拓展新领域,今后的路能走多远?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Brightcove发展史
2004年,杰里米·阿莱尔离开Macromedia,不久后便创业成立了Brightcove公司,专注于宽频视频领域。
与YouTube用户自製视频内容为主的业务模式不同,Brightcove公司所希望创造的是一个使任何人都可以提供或获得视频,并从中收取或分享收入的模式。Brightcove将自己定位为一个线上视频平台,主要是向视频内容生产商或者节目製造商提供视频和其他数字媒体的发行和发布平台(也成为云视频)。
Brightcove公司成立仅1年就获得来自美国线上、InterActiveCorp等多家公司的总计1620万美元投资。
2006年9月,Brightcove与微软携手推出电子版报纸软体“Time Readers”,同年,《纽约时报》公司加入brightcove阵营。把部分《纽约时报》的内容打包成网路视频。
2006年10月,美国的《广告时代》杂誌将杰里米·阿莱尔评为商业领域2006年度十大创新人物之一,同时也授予他一个大胆的称谓—— “下一位媒体巨头”。随后各大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都纷纷与Brightcove合作,将他们所製作的视频内容通过Brightcove平台发布出去。
2007年4月美国维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发生后,《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等传统媒体纷纷採用当时一在场学生通过手机拍摄下来的录像,通过brightcove发布在网路版上,满足了读者一睹为快的需求。
当《纽约时报》与《华盛顿邮报》採用Brightcove发布视频信息的时候,同样面临增长瓶颈的美国各大杂誌出版业也盯上了Brightcove。
2007年,Hachette和Rodale杂誌出版业集团加入Brightcove内容播放,Brightcove的节目系统被融合进各个杂誌的网站,成为其内容系统的一部分。
2009年,Brightcove推出视频云极速版,这款产品将目标各户群对中了那些对视频发行服务功能要求比较低中小企用户。
2009年曾有媒体爆料谷歌当时拟以5-7亿美元收购Brightcove,欲进一步加强其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的实力。儘管结果不了了之,但至少说明当时Brightcove在视频行业的市场地位已不容小觑。
2010年3月Brightcove月度传输视频流高达4亿,到2011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了7亿,在所有线上视频平台中可以挤身前五名,这些视频发布在Brightcove公司的3000名付费客户中,其中大多是专业出版商、媒体网站和品牌。
2011年5月,Brightcove宣布推出“套用云”服务。这是一个软体套用开发和管理平台,能够帮助客户通过软体套用在多种设备上发行和发布视频,此举这也被外界看成Brightcove进军移动网际网路市场的一次全新尝试。该公司表示,该平台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商业销售。
截至2011年6月30日,Brightcove在全球超过50个国家有近3300家客户,包括纽约时报公司、甲骨文、AOL、飞利浦电子、美国银行和本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