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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十三五”规划

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十三五”规划

安徽省文化底蕴深厚,现存大量传统建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及其他历史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2012年,安徽省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至今,共认定省级传统村落363个,其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163个。

《规划》提出,到2018年底,使全省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到2020年,力争列入中国、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分别达到200个、500个,全省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利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十三五”规划

通知

建村〔2016〕25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传统村落保护髮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17日

主要内容

我省文化底蕴深厚,自然景观秀丽,风貌特色鲜明,现存大量传统建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及其他历史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为做好我省“十三五”期间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背景

2012年,我省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共认定省级传统村落363个,其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163个。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部分传统村落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传承了传统文化,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成就回顾

1.开展资源调查。2012年,根据住建部等国家部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全面开展传统村落普查工作,全省共有603个村落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我省传统村落分布呈明显的地域性。皖南传统村落集中分布在黄山、宣城、池州三市,以徽文化为我省传统村落的典型代表,也是徽文化的“活化石”,具有极高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价值。皖中传统村落主要分布在合肥、安庆、六安市,以大屋、圩堡为代表。皖北地区传统村落遗存较少。
2.科学编制规划。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组织编制保护髮展规划。我省的前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全部完成档案建立和保护髮展规划编制,挖掘整理了村史、村志、乡规、族训。通过传统村落规划的编制,确定了保护对象,划定了保护範围,提出了传统资源保护以及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规划遵循传统村落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的保护原则,保持其整体空间的和谐,优先解决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治、防灾减灾等问题,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传统村落适合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实现活态传承。
3.积极筹措资金。为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通过多种渠道措施资金。一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全省前三批111箇中国传统村落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33亿元。二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逐年将传统村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範畴。全省已有67箇中国传统村落纳入省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整合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挥了资金的叠加作用。三是在规划引领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
4.指导项目实施。重点指导有关市县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範、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并突出各村固有的文化特色与内涵。各类修缮、改造、新建项目要求符合保护髮展规划要求,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项目得到有效管控。
5.开展基础研究。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徽省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调查研究》、《安徽省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等课题研究,挖掘整理我省传统建筑的精华,总结我省传统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工作经验,对传承优秀传统建筑文化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研究成果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成立了由不同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组,指导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统建筑修复等工作。

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保护了传统村落中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人文环境,传统村落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基本上得以保存和延续,大多数传统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总体看,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保护和利用统筹不够、资金投入机制没有建立,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是文化遗存衰败现象突出。城镇化过程中,不少传统村落“空心化”,传统建筑自然毁损严重;公共性古建筑保护单纯依赖政府投资,古民居、古建筑得不到及时修缮维护;原有基础设施、环境不能满足现代生活需求,村民“拆旧建新”,传统村落格局、肌理、自然环境受到破坏;传统工匠越来越少,传统建筑工艺逐步失传。二是同质化建设和产业支撑不足。由于缺乏区域性规划引导和文化遗产的深入挖掘,多数村落採取建徽派民居、发展旅游的路子,每个村落的历史、文化等个性化特徵未能彰显,千村一面现象比较突出;大多数村落规划建设中对产业重视不够,没能统筹安排村落保护和产业培育,没有充分利用区位、自然资源等条件发展相关产业,产业支撑;不足。
“十三五”时期,我省传统村落保护髮展要以更高的定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进一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髮展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开阔思路,着力搞好产业对接、资本对接、机制对接,努力打造出(旅游、文化)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成长点。

思想原则任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全面小康部署,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合理利用,更多惠及人民民众,努力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传承。

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整体保护。立足传统村落价值和资源稟赋,科学编制保护髮展规划,确定保护对象及其保护措施,明确传统要素资源利用方式。传统村落应当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2.突出重点、活态传承。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为重点,兼顾省级传统村落;要注重传统村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和非物质环境的保护,注重传统村落建筑和文化的保护,注重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传承,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持续性。
3.合理利用、兼顾发展。鼓励对传统村落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对传统建筑进行合理利用。支持传统村落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传统村落旅游业发展。
4.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引导作用,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係,广泛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充分发挥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作用。

总体目标

到2018年底,使全省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到2020年,力争列入中国、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分别达到200个、500个,全省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髮展利用。

重点任务

科学编制

深入开展村落调查,加强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调查,发掘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建立传统村落档案。要完善认定程式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名录保护制度。科学编制保护髮展规划,规划应符合传统村落实际,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规划要划定保护範围和控制区,明确控制要求,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整治项目。确定的项目清单,既要有保护方面的内容,也要有建设发展的内容,要符合实际、有操作性,让居民得到实惠。

加强保护

应加强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保护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田园景观,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护文物古蹟、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历史环境要素,规划确定的各类保护对象要实行挂牌保护。尊重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改变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禁止各类破坏活动和行为,对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予以整治。要特别注意土石木等乡土材料的使用,并保持新建民居形制、高度、色彩等方面的传承和协调。在保持传统村落风貌和传统民居形制格局前提下,允许对古民居内部进行适当改造,提高居住舒适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生态、生产、生活等三方面息息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认定工作,使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传播。

完善设施

要正确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和村民改善生活意愿之间的关係,优先安排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灾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等公共环境。要开展村落垃圾污水治理和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塘、水井、沟渠等设施。污水管线、供水管线和电线改造要与道路改造统筹实施,有条件的可一次性三线入地。村落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利用闲置传统建筑,保持村落整体景观传统风貌,不得在传统村落新建大广场、大型旅游设施等。要制定传统村落防火安全措施,按有关标準设定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地质灾害点传统建筑安全监控,制定房屋防治地质灾害方案,完善工程防护设施。

合理利用

传统村落必须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正确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係,深入挖掘和发挥传统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资源提出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措施,处理好商业开发与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係,适度有序发展传统村落旅游、休闲度假等项目,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鼓励村民利用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等相关活动,但不得改变传统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传统建筑的安全。

培育特色

要注重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艺术、习俗、美食等多种价值,积极培育发展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增加村民收入。要充分考虑地域和城乡差异等,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地理标誌产品等特色产业,引导和鼓励村民利用自有房屋和承包地发展本土农产品、美食、手工艺等特色经营。要与乡村旅游有机衔接,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景点、线路、片区。要与乡村旅游、民俗风情、建筑特色等相结合,积极引导民宿建设,打造地方民宿特色。

保障措施

建立协调机制

要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工作。

加强建设管理

严禁拆并传统村落,各类项目必须符合保护髮展规划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式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根据保护髮展规划确定的传统格局、建筑风格、外观形象、建筑材料、色彩等规划条件核发。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未经许可建设的各类违章建筑应予拆除。

拓宽资金渠道

探索多渠道、多类型的资金筹措,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传统村落保护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项目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採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髮展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引导村民对传统村落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建立退出机制

建立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机制,对传统村落保护範围内传统建筑遭到严重破坏、传统格局或整体风貌出现较大程度破坏、传统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几近消失、空心化极其严重、未按要求编制保护髮展规划及未建立档案、未及时启动保护工作等情况,给予警示,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预期效果,情节严重的,启动名录退出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路、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展示传统村落的魅力。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壁画板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传统村落保护的基本知识。用好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扩大社会知晓面,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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