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要“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套用人才。”决定中还指出:“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準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準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準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责其纠正并给予处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岗位教育和培训,视其为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为我们的CETTIC职业岗位就业培训与广大的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社会背景
近几年来国内工程机械技能培训行业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各机构标準各异、水平参差不齐,民间颁发的证书五花八门,总体水平仍然处在较低的初级阶段。规範认证行为,使之纳入职业培训的正规体系,以保证培训质量和提高认证工作水平。专业的才是权威的,能与国际接轨进行高层次的开发,实现覆盖面广的培训,才适合社会需求与从业需要。立项之初,在总结、吸纳国内外成熟的教育模式的基础上,以期自主开发出适应我国目前行业水平的教学体系与标準体系。其目的是想通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帮助从业人员和拟从业人员更新职业理念,提升职业道德意识,掌握技能,进一提高我国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开闢就业的新渠道。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开展职业认证,在该行业中逐步建立和推行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制度,为建立和完善国家专业资格準入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
教育背景
教育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实施职业院校製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03]5号)中强调:“技能性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加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沟通。要建立学分转换等相应的机制,把学历教育中的专业能力要求与国家标準以及相关行业和合作企业的用人要求结合起来。在学历教育的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安排等方面为学生获得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方便,使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用人单位认可程度高、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中强调做好三个转变:一是要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计画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二是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巨观引导转变;三是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