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12年发布的一份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2年
- 发布单位:湖州市科技局
一、概述
2012年,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範工作程式,创新工作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在推动工作、服务人民、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不受人事变动影响,市科技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的成员,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使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为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意识。为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市科技局在梳理完善各项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市科技局在网际网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策决策、工作信息等子栏目。市民可以通过子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进一步方便民众查询信息,公开了中央、省市有关规範性档案。条例实施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770条,其中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94件。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科技工作。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如领导信息,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市政科技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等。
2.政策决策。如: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先进装备製造”等三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科学技术和湖州市贸易与粮食局联合下发的湖州市加强流通领域专利权保护的指导意见、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科技金融专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州市地震局关于印发湖州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等。
3.工作信息。如: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科技计画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第二批科技计画项目的通知、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湖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州市优秀髮明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等。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谘询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係,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儘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自2012年以来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市科技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不当而引起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科技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市科技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的考核和评议,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规範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拓宽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依法可以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民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3.加强学习培训。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