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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雏形是湘潭大学刑事侦查实验室,成立于1982年。该实验室包括法医实验室、痕迹检验室、暗房等,拥有实验教学所需的真空镀膜机、显微镜、现场勘察箱等当时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该实验室承担了法学院本科学生《刑事侦查学》、《法医学》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与此相适应,学生实践的社团也开始建立,1984年法学院学生通讯社成立、1985年湘潭大学法律谘询社成立。1988年湘潭大学建立湖南省首家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案件模拟审判的实验平台。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 初创时期:1982年至1993年
  • 拓展时期:1993年至2001年
  • 整合时期:2001年至今

历史沿革

(一)初创时期:1982年至1993年
(二)拓展时期:1993年至2001年
为更好地扩展法学实验教学的发展空间,1993年湘潭大学将刑事侦查实验室扩建为诉讼证据实验中心,下设“四室二庭”,即“痕迹检验实验室”、“现场勘查实验室”、“文书检测实验室”、“法医实验室”与“模拟审判法庭”、“模拟仲裁庭”。该中心主要承担法学本科《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诉讼证据学》、《刑事侦查学》、《仲裁法学》、《模拟法庭》、《法医学》等多门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正是由于诉讼证据实验教学成绩突出,1993年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科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南省重点学科。
为使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践法学理论,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湘潭大学于1999年组建了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该中心由学生给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包括提出法律意见、代写诉讼文书、出庭支持诉讼等。
(三)整合时期:2001年至今
2001年湘潭大学整合法学、化学、计算机、材料与物理、环境科学等学科资源成立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密切与公安法务部门的沟通,强化证据一体化的实验教学,增加电子证据的收集、物证调查、微量物证检验、毒品检验等实验,并细化实验内容;从立法、司法、非诉等多层面设定实验课程,使所有需要培养实验能力的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都与理论教学同步开设实验课。形成了法学实验教学的五大模组,即证据一体化实验、诉讼程式实验、实体法实验、非诉法务实验、立法实验。
正是因为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理论教学等方面成绩斐然,2001年湘潭大学法学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示範专业,2002年湘潭大学“法学研究基地”被确定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3年获批诉讼法学博士点、2005年《证据法学》获批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获批法律史学博士点
和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获批国家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诉讼证据实验中心获批为湖南省实验教学示範中心,2009年湘潭大学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省级教学团队,法学本科省级精品课程《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外国法制史》、《模拟法庭》和研究生省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也先后获批。这些平台的获得为法学教育提供了资源支持,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实验教学的发展。
到2008年止,该实验教学中心已拥有固定资产724.5万元,固定资产总台件数572台件,完成了现有实验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的配套扩组工作,仪器设备完好率98%以上;能开出72个实验项目。
在此基础上,湘潭大学法学院常态化地组织“法律实务论坛”,让学生不出学校就能接触法律实践。中心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已与省内10余家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实习基地建设协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基地于2005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

教学成果

2005-2010年中心成员主要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序号
成 果 名 称
项目 主持人
获奖名称和级别
获奖时间
1
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廖永安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5年
2
发扬特色与优势,强化课程建设,培养多层次、高素质法律人才
廖永安
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2009年
3
国际法多媒体课件
陈晓红
湖南省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
2005年
4
诉讼法学系列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廖永安
湖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6年

中心主任

廖永安简介
实践教学中心主任:
教学科研主要经历:
   (1)高等教育经历:
1990.09-1994.06 湘潭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1994.09-1997.06 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2001.09-2004.0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6.06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专业博士后研究
(2)工作经历:
1997.06- 湘潭大学法学院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画项目1项、法务部项目2项、最高检察院理论研究项目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项。这些项目主要是: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审判权作用範围研究》(2005-2008);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诉讼制度专题实证研究》(2008-2010);
[3]主持法务部项目:《诉讼费用研究》(2004-2006);
[4]主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画项目:《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7-2009) ;
[5]主持法务部项目:《诉讼费用制度实证研究——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考察对象》(2007-2009)
[6]主持最高检察院理论研究项目《民事诉讼程式监督的立法研究》(2006-2008);
[7]主持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与诉讼救助制度的完善——以实现当事人裁判请求权为考察基础》(2003-2005);
[8]主持湖南省省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研究》(2008-2010)。
获得的教学奖励
  1、《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获2005年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
2、《发扬特色与优势,强化课程建设,培养多层次、高素质法律人才》2009年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3、2004年荣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个人);
4、《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获2002-2003年度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二);
5、《诉讼法学案例课程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获2006年度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
6、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7、与宋世杰教授主编的《诉讼证据法学》被教育部列为“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8、2006年获评湖南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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