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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汉寿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汉寿县龙阳大道,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51人(含退休、停薪留职人员),主管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对其进行合理规划、统一管理、及时保护、合理利用以及相关测绘等工作,有效地为汉寿县的发展提供资源与空间。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 单位级别:正科级
  • 办公地址:龙阳大道
  • 职工人数:251

机构简介

单位名称: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级别:正科级
办公地址:龙阳大道

工作任务

切实保护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保证耕地的占补平衡,保护各种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採,拟定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複议;组织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及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和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画。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县内基準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资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採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蹟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教育股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档案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承办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对外合作规划、推广科技成果;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
(二)计财股
按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徵收、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并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拨给的有关经费和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乡镇国土资源费的收缴、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与审计工作。
(三)耕地保护与规划股(加挂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负责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画和资金拨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检查验收;承办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审查工作,承办县农业区划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组织研究全县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测绘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四)建设用地股(加挂法规监察股的牌子)
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徵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办法;负责业务档案、材料的法律与政策把关;协调有关部门和本局有关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职责;办理有关行政複议,应诉事宜;指导、监督县本级及乡镇(园)国土资源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地籍地产测绘管理股
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指导基準地价、标定地价评估;负责土地使用权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价资格的预审;贯彻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审核测绘单位等级资格;按国家规定审核外国组织、个人来汉寿测绘;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誌的管理和保护,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和组织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控制系统的建立、更新和使用;按规定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
(六)地矿地质环境股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进行採矿审核登记发证和採矿权转让审核登记;依法调查处理重大採矿权属争议、纠纷、参与查处非法採矿活动;负责组织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
登记、统计工作和负责地质资料彙编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採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徵收和使用;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蹟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为城市、区域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地质环境意见;负责组织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统计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执法机构

汉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由县国土资源局管理,同时接受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的业务领导。 主要职责: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使制止权、调查权、处理权;协助查处乡镇(园)重大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参与人民法院对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直属事业单位

(一)汉寿县征地拆迁事务所,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和用地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县域内征地拆迁事务,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拆迁办法和安置方案,核定补偿,协调处理征地拆迁中的矛盾,提供征地拆迁服务。
(二)汉寿县土地测绘队,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範围内小面积地形测量、地籍测量和徵用、划拨、使用土地测量及放样界桩,提供测绘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测绘费。
(三)汉寿县地产市场交易所,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矿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和拍卖等具体事务。
(四)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正股级。主要职责:按照县政府授权,在县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及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区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储备计画;负责承办城区範围内的无主地,由政府代征的土地,依法没收、收回的土地和其他依法进入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出让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与管理工作。
(五)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正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乡镇(园)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画进行技术指导和开发整理示範;负责承办对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和覆核;负责管理和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负责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项目的谘询服务与评价;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并开展有关宣传、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工作;负责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汉寿县土地租赁管理办公室,正股级。主要职责:积极宣传和贯彻新《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协调管理全县土地租赁工作,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契约,负责土地年租金的收缴。

乡镇国土资源所

全县设29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职责:按所辖行政区域依法履行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领导信息

李文广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文广,男,1961年7月出生于汉寿三和乡,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78年2月应徵入伍,1988年5月转业到汉寿县国土局,1993年6月任国土局纪检组长,1996年11月任汉寿县国土局太子庙分局局长。1998年3月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8年7月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双巨新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双巨新,男,1957年7月出生于汉寿新兴,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省委党校(函授)经济学,1984年3月至1992年7月曆任汉寿县沧港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沧港镇镇长,1992年7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大新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大新,男,1956年6月出生于汉寿毛家滩乡。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72年10月入伍。1988年12月至1994年10月曆任三和乡乡长助理,崔家桥镇副镇长,汉寿县航运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1994年10月至2002年2月曆任汉寿县交通局局长、干部,汉寿县铁办负责人。2002年2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启华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启华,男,1963年12月出生于汉寿酉港,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3年7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常德分院,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微机套用。1998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1999年7月结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在职硕士研究班。1993年9月评为计算机套用工程师。1996年考取土地估价师。2003年3月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冬芝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冬芝,女,1957年12月出生于汉寿县毛家滩乡,中共党员,毕业于省委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1979年3月至1999年1月曆任大南湖乡宣传委员、党委副书记、汉寿县妇联副主席。1999年1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陈宏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
陈宏,男,1960年3月出生于汉寿县聂家桥乡,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1978年3月至1986年5月曆任54472部队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1986年5月至2000年11月曆任汉寿县人民武装部参谋、围堤湖乡武装部长、汉寿县武装部军事科副科长、科长。2000年11月至今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戴清孝
职务: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戴清孝,男,1962年2月出生于汉寿县株木山乡,大专文化,毕业于湖南农大常德分院,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在县农校任教,1982年3月在军山铺乡政府工作,1984年7月在县芦苇科研所工作,1986年10月在县农业区划办工作,1987年3月至2008年12月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1989年以来历任建设用地股副股长、股长等职。2008年12月任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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