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漳州市人口计生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採取措施,健全制度,规範程式,狠抓落实,取得一定成效
一、概述
(一)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及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职能概述、公开範围、获取方式、公开时限、救济方式、工作机构、联繫方式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2003年以来应主动公开档案的名称、文号、制定时间、分类等内容。同时,我委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到我委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1、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和徵求意见信箱;
2、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漳州市人口计生系统网路完全工作的通知》;
3、指定专人负责定密审核工作;
4、採用新版公文签发单;
5、及时在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6、及时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报送有关信息;
7、在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和资料索取点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理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表等资料,方便民众查阅、索取。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範。
1、关于政府信息的制定,要求各有关科室在制定相关政府信息时,应在公文签发单上规範填写标题、内容概述、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等内容,注明公开属性及不予公开理由,进行定密审核,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发。
2、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定密审核,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但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市政府办公室或者市保密局确定。
3、关于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要求属于我委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市档案馆、图书馆查阅超过留存期的信息。
4、关于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和徵求意见信箱,要求公开办工作人员每周一登入徵求意见信箱、到资料索取点信息表,做好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答覆。
(五)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1、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全委干部职工人手一份;
2、在政府信息公开办及资料索取点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便民众了解相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委共製作政府信息121份,其中漳人口发72份、漳人口领3份、漳人口联5份、漳人口办发3份、漳人口领办1份、漳人口党组21份、漳人口党委9份、漳人口函5份、漳人口纪委2份;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份,其中漳人口发12份、漳人口联2份、漳人口党委2份;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于内部工作档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度,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宣传培训还不够深入,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工作机制、制度规範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技术力量相对不足,工作水平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