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路庭审直播
2014年1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文章《我国法院用微博直面大考 司法公开步入微时代》,其中称:有人说,2013年是全国法院的“微博年”。2013年11月21,首个国家级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开通,这年轰动一时的薄熙来案庭审公开模式也使网路庭审直播成为热门话题,我国司法公开全面迈入“微”时代。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网路庭审直播
- 主体:各级法院
- 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
- 网路直播系统:庭审直播、现场直播、嘉宾访谈
定义
“网路庭审直播”指的是人民法院获得上级法院和中国法院网的审核批准后,通过官方网站视频直播形式向公众直播。直播过程为人民法院专门调派干警负责庭审拍摄,以及图像、文字内容同步录入,中国法院网也同步製作和审核把关,确保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清晰地呈现给广大民众。中国法院网的网路直播系统包括:庭审直播、现场直播和嘉宾访谈,各法院网及各级法院可以直接与中国法院网联繫进行相关直播,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案例
2013年8月22日—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实名认证的新浪官方微博@济南中院发布了152条微博、近十六万字的图文,“直播”海内外高度关注的薄熙来案审理过程。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3年12月发布的《2013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实时获得一些数据:薄案庭审当天@济南中院的冬粉从早上8:00的4.7万迅猛增加到17:00的30万,截至当天18:00共发博65条,微博转发总量达228573条,微博热议度达155697。
从开庭公告到庭审直播,@济南中院採取了文字、图片、长微博、视频的形式实现了庭审现场的实况直播。其中,文字主要用于简单介绍开庭、证人作证、休庭等庭审的程式过程以及案件的一些背景细节;图片直白地展现庭审现场的全景及特写;两个证人的音频、视频直接呈现;长微博将“起诉书指控”、有关的“法律规定”、较完整的“庭审现场”呈现给客群。
意义
微博之所以可以走进庭审现场用于司法报导,源于一条基本的审判原则即公开审判原则。司法的公开能够促进公正。程式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基础。 将庭审过程採用网路形式公开,置于民众的监督下,有利于审判的公平公正。
“阳光司法”新举措
之前,已有一些司法案例涉足微博播报,如王书金案、唐慧案,薄案是首起微博直播庭审的高官贪腐案件。《2013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中也指出,薄案庭审直播使得“政务微博首次成为大案要案审理中唯一讯息来源”,具有标誌性意义。
薄案微博庭审直播有力地带动了全国法院系统微博加入庭审直播的行为,加快了我国司法公开的进程。新华社记者王海鹰等此事撰写《中国“史无前例”微博直播薄案 审理彰显反腐自信》文章称:“通过新媒体,採用文图结合的方式,及时、準确地披露庭审重要信息,极大满足了广大民众对薄熙来案的关切,也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的执政自信、法治自信、反腐自信。”
普通公众能“围观”
针对薄熙来案类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以网路微博直播的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公开相关内容,既挤压了滋生谣言的空间,又向全国人民传达了正确的案件信息。微博庭审直播快速、简洁的特点使庭外的公众可以实时了解到法庭上正在发生什幺,从而增强庭外公众对案件的兴趣,也使得对案件感兴趣的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案情。
把民众关注度高、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有法制宣传教育价值或对社会有规範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网路直播,不仅有利于司法公正,方便民众监督,而且还有利于提高民众对法制宣传的关注度和法律意识。让民众在网上看即时的庭审情况也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种途径,这不仅可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且还能让民众了解庭审过程,强化对法律的敬畏。
媒体研究新视点
从薄案庭审报导,可以看出微博直播及网路新闻发布的主要特点:碎片化,碎片化与整体化的结合;快;多媒体(全媒体)的表现形式;海量,全面(包括评论与深度报导)。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展江教授说,“微博直播是一种‘可控的公开’,发布内容经过推敲与选择,较好控制。”薄案等网路庭审直播案为新媒体工作者以及政务微博提供分析範例,应如何发布信息,担当何种角色,此类分析能够更大发挥政务微博在公民社会建构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