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漳州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漳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12年
- 内容:政府工作报告
- 类型:中央档案
一、概述
一年来,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12年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部署2012年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县两级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市(县)直部门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进行再部署,特别是涉及重点领域的八个牵头部门,专门召开研究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细化、分解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託政府入口网站建立政府公开专栏612个,全年访问量2263.9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9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6件,均依法依规答覆。全年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市编委批准政府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科,编制3人,市档案局增设政府信息利用科。各级各部门都指定1名以上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35人。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共组织业务培训30期,参加培训人数769人次,有力促进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组织有关人员梳理上级相关档案规定、依申请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製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準化建设手册》,并印製2000本下发全市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出台并下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档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关键业绩考核指标(KPI)和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鈎,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今年,全市安排95.417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其中,安排专项经费13万元(含採购1台伺服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建设,整个系统预计2013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成后,可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实时化、常态化。
(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情况。“中国漳州”网站和市财政局入口网站开设有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时公开与人民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在“中国漳州”网站和市住建局入口网站上公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画、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採取广播、报纸、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市住建局今年主动公开涉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362条,确保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透明。
3.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今年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印发《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的通知》、《转发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办法的通知》等档案,及时部署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品、保健品进行检验检测、督查评价、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保健品等安全信息。
4.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环保各项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式及办理时限全部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在局入口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宣传栏公示。二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做好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面向公众实现日报制度;在环保局网站和市区主要路口电子屏公布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漳州市环境统计公报;将漳州市环境空气品质、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列入漳州市统计年鉴内容。三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漳州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漳州市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漳州市环保系统放射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漳州市环保系统破坏性地震次生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信息。
5.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在全省率先建立招投标信息公开平台—漳州招标採购网,作为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讯息发布平台。及时在该平台上公布招投标事项核准结果、招标公告、招标档案澄清修改、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活动等信息,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诚信档案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2年共发布招标信息5670条。二是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联防机制,在《漳州招标採购网》建设全市统一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公告平台”,要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三是充实招投标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除依法公开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等政府监管信息外,还督促市场主体在政府指定网站依法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候选人等信息。
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应急资源资料库建设;二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生产安全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做到及时準确发布事故信息,杜绝不实传言和猜疑传播的空间。及时準确发布政府採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四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在我市辖区内发生的七起较大道路(高速)交通事故的调查情况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
7.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落实征地徵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式,及时在漳州入口网站、县(市、区)政府入口网站、国土资源部门入口网站公开土地使用批覆、补偿方案、补偿标準、补偿结果等内容。今年以来,市政府共製作涉及国土资源方面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全部上网公开,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性、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度。
8.价格、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範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7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公开要求,对所有涉及卫生服务如诊疗、手术、药品、检查、注射等各类收费以及新农合报销项目、基本药物目录均在显着位置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90条,全文电子化率98.5%。其中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公开8728条,占28%;市直、县(市、区)直部门公开22462条,占72%。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18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12条,占11.9%;政策、规範性档案类信息3165条,占10.1%;规划计画类信息1305条,占4.2%;行政许可类信息1939条,占6.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973条,占12.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92条,占3.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983条,占6.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402条,占7.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317条,占10.6%。
3.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入口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6条,其中当面申请13条,传真申请0条,电子邮件申请2条,网上申请23条,信函申请8条。主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拆迁补偿、教育、卫生、国土资源等方面内容。历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1017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
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并答覆,其中同意公开32条、同意部分公开2条、不予公开1条,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0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1条信息,属于内部资料而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市公开单位实行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资料费用。历年累计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诉讼案件1件。历年累计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複议、诉讼和申诉案件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各公开单位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工作人员更换还比较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还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监察督查的常态化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民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市、县结合培训的方式,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完善监察督查机制。2013年3月前,完成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及时组织监察督查,监察结果作为各部门绩效考评的刚性依据。三是深化《重点工作安排》公开成果。在今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细化,拓展公开渠道,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