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选择权买卖
带选择权买卖是纽约股票市场的交易方法较典型的一种。
纽约市场的“带选择权买卖”有下列四种:
(1)卖方选择。就是在交割契约日期或以前(约定日以后3个月以上,60日以内)期间内,由卖方指定的任何一日,须随时向买方要求交割的带卖方选择权的制度;
(2)买方选择。是在契约日期以前的期间内,由买方指定的任何一日,须随时履行交割的带买方选择权的制度;
(3)就是同一价格而由买卖双方组成的买卖交易方法;
(4)是在价格互不相同时,而由买卖双方组成的买卖交易。此种买卖交易方法与欧洲交易所的选择交易稍有不同; 在美国具有準保险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利用于投机交易及操纵行情的交易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