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禁闭
少年禁闭是指联邦德国少年刑法所规定的对违法犯罪少年的训诫手段之一。一般适用于没有必要判处刑罚,又必须使其深刻认识到应承担责任的违法少年。目的在于激发少年的自尊心。少年禁闭应在州司法机关的少年禁闭所或者业余时间禁闭室执行。执行官是执行所在地的少年刑事法官。对已在教养的少年犯,可以在教养机关进行禁闭。不能缓期交付或规定考验期。
具体方式分为3种:
(1)业余时间禁闭。期限为1周到4周;
(2)短期禁闭。总计时间不超过6天;
(3)长期禁闭。期限为1周以上,4周以下。
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超过1年,少年禁闭就不许再交付执行。如出于管教原因,少年禁闭已部分地执行,交付执行主持官可以免除执行剩余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