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製毒化学品
易製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製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一类易製毒化学品包括:麻黄素、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 简单来说,易製毒化学品就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製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 既广泛套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民众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製造毒品。2012年9月15日前,我国列管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主要是用于製造毒品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主要是用于製造毒品的配剂。根据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2012年9月15日起,邻氯苯基环戊酮也被列入第一类易製毒化学品加以管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易製毒化学品
- 注音:yìzhìdúhuàxuépǐn
- 释义:有可能流入非法用途的化学品。
- 性质:可用于製造毒品的前体、原料等
- 一类:麻黄素、1-苯基-2-丙酮等
- 分类:一类、二类、三类
相关信息
无论是大麻、古柯硷等植物天然毒品还是冰毒、摇头丸等合成化学毒品的加工都离不开易製毒化学品,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易製毒化学品就没有毒品。2008年3月开始施行的《禁毒法》第21条规定,国家对易製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刑法》第35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加强易製毒化学品监管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减少毒品来源、解决毒品问题的釜底抽薪之计,理所当然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禁毒主管部门工作重点之一。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易製毒化学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禁毒职责或义务,也有条件和能力发挥更大作用。对易製毒化学品加强严格的执行管理,杜绝易製毒化学品流入不法分子的手中,以免造成伤害。
易製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根据《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易製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醯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硷*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N-苯乙基-4-哌啶酮
14.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15.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注:13-15为2017年新增)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1-苯基-1-丙酮(苯丙酮)
7.溴素(液溴)
(注:6、7为2017年新增)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製剂。
管理目录
2006年9月商务部、公安部公布的《易製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的附属档案:国际核查易製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序号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第一类 | 1. 麻黄硷(麻黄素,盐酸麻黄硷) 2939410010 2. 硫酸麻黄硷 2939410020 3. 消旋盐酸麻黄硷 2939410030 4. 草酸麻黄硷 2939410040 5. 伪麻黄硷(伪麻黄素,盐酸伪麻黄硷) 2939420010 6. 硫酸伪麻黄硷 2939420020 7. 盐酸甲基麻黄硷 2939490010 8. 消旋盐酸甲基麻黄硷 2939490020 9. 去甲麻黄硷及其盐 2939490030 10. 供制农药用麻黄浸膏粉 13·02199011 11. 供制农药用麻黄浸膏 13·02199012 12.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粉 13·02·1990·91 13. 供制医药用麻黄浸膏 13·02·1990·92 14. 其他麻黄浸膏粉 13·02·1990·93 15. 其他麻黄浸膏 13·02·1990·94 16. 药料用麻黄草粉 1211903910 17. 香料用麻黄草粉 1211905010 18. 其他用麻黄草粉 1211909910 19. 麻黄硷盐类单方製剂[指盐酸(伪)麻黄硷片,盐酸麻黄硷注射剂,硫酸麻黄硷片] 3004409010 20. 胡椒醛(洋茉莉醛、3,4-亚甲二氧基苯甲醛、天芥菜精) 2932930000 21. 1-苯基-2-丙酮(苯丙酮) 2914310000 2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2932920000 23. 黄樟素(4-烯丙基-1,2-亚甲二氧基苯) 2932940000 24. 异黄樟素(4-丙烯基-1,2-亚甲二氧基苯) 2932910000 25. 黄樟油 3301299010 26. N-乙醯邻氨基苯酸(N-乙醯邻氨基苯甲酸、2-乙醯氨基苯甲酸) 2924230010 27. 麦角新硷 2939610010 28. 麦角胺 2939620010 29. 麦角酸 2939630010 |
第二类 | 30. 苯乙酸 2916340010 31. 醋酸酐(乙酸酐) 2915240000 32. 三氯甲烷 33.乙醚 34.哌啶 |
第三类 |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
管理目录更新讯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製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4〕40号,2014年3月31日)“根据《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製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一类易製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製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2017年11月6日)“根据《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製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製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製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製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