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出生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出生入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複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複印件等相关材料。
基本介绍
- 办理地点:各乡镇户口地派出所
- 办理对象:需办理出生入户手续的澄迈县居民
- 收费标準:免费
- 办理人员:派出所内勤
-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 服务机构:澄迈县公安局
办理条件
1. 境内出生,出生不满30天(超过30天但未满一周岁的,参照办理),尚未合法申报户口;
2.父母双方户口均已迁入本县或出生时父母一方户口已迁入本县,父(母)属本市高校集体户学生户口的除外;
3.符合本县出生入户计画生育政策的政策内一孩(双(多)胞胎除外)。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複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複印件;
4.生育服务证原件和複印件或澄迈县人口和计画生育局出具的计生证明书;
5.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出生入户证明书;父母一方户口在外省的需户口地派出所出具该小孩未入户证明书;
6.填写公民出生户口登记申报表;
7.派出所社区民警、户籍民警和所长签署意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程式
受理--审核--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