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指南
澄迈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由澄迈县人口计生委受理。
基本介绍
- 办理事项: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
- 投诉电话:67611944
- 联繫电话:67600002
- 办理人员:谭传鹏
- 办理地点:计生委一楼法规岗办证视窗
-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当日办理
- 电子信箱:cmjsjb@126.com
- 办理对象:民众
- 办公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2号
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再生育条件的夫妻。
办理材料
结婚证、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收养证明等与其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若属“半边户”的对象,另加提供农业户口一方的责任田材料。
办理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
办理程式
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程式
1、申请对象
(1)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半边户(女方户口为农业户口,男方户口为非农业户口)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2007年3月1日起纳入城镇居民二孩生育申请审批程式。
2、申请程式
(1)城镇居民书面申请,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县人口和计画生育委员会领取)一式二份, 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持结婚证、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收养证明等与其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一方为本县户籍,另一方为县外、省外户籍的夫妇还需提供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现居住地均不在户籍地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若属“半边户”的对象,另加提供农业户口一方的责任田材料。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居委会张榜公示15日,接受民众监督,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报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3)由批准的市、县(区)、自治县人口计生部门列入人口计画并核发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收费标準
免费。
服务机构
澄迈县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