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明体
照明体指的是具有特定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的光辐射体,也称施照体。照明体就是在影响物体色知觉的波长範围内具有确定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的辐射。日常中.照明体也指用于投在物体或屏上的任何一种光。其中日光照明体就是具有与一种时相的日光相同或近似相同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的照明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照明体
- 外文名:Lighting body
- 类别:能量辐射体
- 别名:施照体
- 释义: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的光辐射体
- 建立:标準照明体
定义
光源是一种具体的能量辐射体。(照明体不一定直接有光源产生,同光源也不一定能复现某个照明体)。D65是一个典型的照明体,它是太阳光与天空散射光混合形成的自然照明,其相对光谱分布经测定后已标準化,但是用人工方法至今还不能获得满意的模拟。
标準照明体
标準照明体和标準光源是为使光辐射测量标準化而引人的概念。在纺织、印刷、摄影、造纸、食品等许多光辐射测量的套用部门,需要进行定量的辐射测量且结果可相互比较。然而,由于大多数光探测器(人眼、光敏材料和光电探测元件)的光谱回响是波长的函式,故不同光谱辐射特性的光源或在其照射下表面的反射/透射光都会使光探测器的回响值、人眼的主观色感或者光敏材料的回响大小随之变化。例如日光下和灯光下人眼观看同一块色布的色感不同,灯光型彩色胶捲拍摄日光照射下的景物颜色失真,光电探测器接收辐射度量同而光谱能量分布不同的景物反射光输出信号不同等。因此,为避免使用不同光源所造成变化,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了光辐射度量和光度量测量上使用的标準照明体和标準光源。
标準照明体和标準光源不同,前者是规定光谱能量分布;而后者是一种实在的光源,是规定了这种光源的基本特性以及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与什幺标準照明体匹配。一种标準明体有可能只用一种光源就可实现,也有可能要用一种光源的若干标準滤光器的组合才能现,甚至只能近似地实现。标準照明体应当有良好的现实代表性,即是现有大量光源辐照性的典型代表。
CIE照明体
定义照明体的性质是描述颜色的重要的一部分。 CIE 标準对几种常用的照明体提供了如下参数。
1931 年, CIE建立了三个标準照明体,表示为 A,B 和 C:
‧ 照明体 A 表示色温约为 2856 K 的白炽灯照明条件。
‧ 照明体 B 表示色温为 4874K 的直射的阳光
‧ 照明体 C 表示色温为 6774K 的非直射的阳光
‧ 照明体 C 表示色温为 6774K 的非直射的阳光
后来, CIE 又增加了一系列 D 照明体、理想的 E 照明体以及一系列 F照明体。 D 照明体表示不同的日光条件,以色温表示。两个照明体D50和D65是印刷观察条件中最为常用的标準照明体(“50”和“65”分别表示 5000K 和 6500 K 的色温)。
这些照明体在颜色计算中以光谱数据表示,光源的光谱反射功率 — 发射物 — 比彩色反射物的光谱数据实际上并无不同。我们可以通过某一颜色在不同光源下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的光谱曲线来 观察不同光源对颜色的影响。
三刺激颜色描述主要依赖CIE标準颜色系统及标準照明体。另一方面,光谱颜色描述却不需这些附加信息。当然,CIE标準在从颜色的三刺激值到光谱数据的转换中确实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