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
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是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巨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巨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负责宣传财政工作;拟订区与乡、街道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红塔区人民政府委託,向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红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参与完成财政支出标準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覆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市对红塔区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画,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的管理;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区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採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準和支出政策;负责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监缴,拟订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六)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贯彻财政金融的相关政策,确保上级金融政策的落实。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範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範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準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纳入集中统一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定期公布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实行财务公开,为单位、部门决策提供有关信息。
(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档案、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政务、工作信息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汇报等材料;协调监督机关正常运转和工作落实;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学习,承担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并督促落实局机关规章制度;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二)预算股
拟订区对乡、街道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中央、省、市对我区的转移支付,拟订区对乡、街道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汇总编制全区及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承担区本级支出标準体系建立工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覆、调整工作;组织全区财政收支平衡;承担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层政权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乡、街道财政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宣传解释、监督执行国家预算法律、法规;负责国税、地税等单位的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画并组织实施;起草区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资料库;开展绩效评价宣传工作;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拨付业务,办理区财政资金的调度;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和批覆全区财政总决算;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和收缴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代收业务;负责区本级罚没收入、罚没物资处置管理;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及审批工作;负责政府採购直接支付审核和供应商账户确认,以及政府採购直接支付金额汇总统计工作。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联繫中国人民银行玉溪中心支行,承担财税库银联网工作。
(四)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气象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全区财政支农政策、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宣传财政农业政策;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专项资金;参与所联繫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农业开发规划,提出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建议;承担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六)社会保障股
承担民政、卫生、社会保障、老乾、残联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七)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学、人口与计画生育、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拟定教育、科学、人口与计画生育、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等部门(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联繫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拟订行政、政法和外事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九)经济建设股
负责交通、城建、发展和改革、环保、国土资源、粮食、规划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全区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街道做好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粮食财务管理工作,以及粮食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和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基本建设投资相关政策,以及参与所联繫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做好对口预算管理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管理指导工作;做好各级政府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粮食储备资金财务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企业股
承担工业、商贸等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家电、汽车、机车下乡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工作;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乡镇集贸市场建设资金扶持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準则》;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监缴国有资本收益;研究提出区级财政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研究。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贯彻财政金融的相关政策,按照上级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方面的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资金;按照上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负责区属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监管;按照规定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区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区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十一)综合股
分析预测巨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巨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拟订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範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配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区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管彩票市场;监管分配到红塔区彩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县域经济发展和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负责清理财政有偿资金工作;负责区级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的拟定、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执行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督促指导各乡、街道经济改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区财政票据领购、发放、使用、缴验、销毁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红塔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股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以及区本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画;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起草或拟订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档案中涉及财政的条款;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承担有关听证、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档案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企业所得税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按照规定对申请认定税收减免资格提出办理意见或建议。
(十三)政府採购管理股
拟定政府採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调整政府集中採购目录限额标準和公开招标数额标準;负责政府採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管理政府採购网站;建立政府採购专家库,监督政府採购评审专家运行;承担审批区级政府採购有关工作;审核区级政府预算和资金的支付;依法受理区级政府採购投诉事项;负责政府採购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採购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政府採购日常工作,蒐集了解有关市场动态;发布政府採购信息;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政府採购项目进行论证和谘询,组织参与评标,负责政府採购招标的具体工作;负责供应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政府採购市场準入资格的认定。
(十四)会计管理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会计法规、準则和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会计持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会计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会计考试和报名工作;负责会计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管理村级会计委託代理服务工作;联繫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玉溪市红塔区函授站、会计学会、珠算协会工作。
(十五)科技股
与有关股室共同制订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实施上级财政信息中心制订的技术规範与技术标準,并对各财政所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给予指导;负责建设和管理区财政局机关区域网路,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云南省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系统广域网的正常使用维护;负责维护和管理“金财工程”中各项计算机网路系统,为“金财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技术保障;设计和建设规範的财政业务资料库,实现财政系统的数据共享;负责建设和管理区财政系统内部网,开发信息资源,为局领导和各股室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区财政系统机关干部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伺服器、印表机、耗材、通用软体等)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