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红(优抚对象)
“三红”是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补助标準
2018年8月1日起,“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準,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提高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準,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2019年8月1日起,“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準,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準,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