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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学大纲

化学教学大纲

化学教学大纲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化学教学指导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先后颁发讨论 6 次:(1)1952 年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明确提出中学化学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上的作用等方面的目的任务。(2)1956 年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提出要在化学教学中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首次把中学化学教学里的化学实验明确区分为演示实验、实验作业、实习作业三类。

(3)1963 年的《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强调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获得重要的关于元素、化合物和化学原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化学基本技能”。(4)1978 年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在教学目的上写入培养分析和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出对工农业生产知识着重讲基本原理,一般未涉及生产中的技术细节问题。(5)1986 年的《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按照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负担、对教学要求儘可能明确具体等 3 项原则制订,并适当反映多年来中学化学教学改革的某些成果。目的为: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化学基本技能,初步了解它们在实际中的套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能力;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6) 1992 年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用)》,在教学目的上除写明知识、技能、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要求外,还提出“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及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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