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申请失业保险金办理指南
常州市申请失业保险金是由常州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
办事项目
失业金审核
受理机构
常州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化龙巷2号)2楼16、17、18、24号视窗
办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2.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1999)107号]
申请资料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
2.户口簿(可複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複印件)
4.《终止解除劳动契约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契约书
6.就业证(二次以上就业者)
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
8.《常州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複印件(3选1)
提示:1.失业人员携带已核定过失业保险待遇的《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户口簿,二寸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临近退休人员需及时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