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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宜兴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本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办理。

服务对象

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因工作调动而发生公积金转移的职工。

提供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并加盖转入、转出单位公章,填写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账号和身份证号码。
2、转出单位已关停并转的,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能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转入单位提供红卡或公积金对账磁卡的複印件、职工身份证複印件。
(2)既无法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中心繫统中又无相应的身份证号码信息的职工,转入单位需提供盖有转出单位公章的退工单、劳动契约、工作调动单、协保续保协定书、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中心认可的材料,并提供职工身份证複印件。
注:1、转入、转出单位公章清晰。
2、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账号和身份证号码不得涂改。

服务场所

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运河东路388号)。
2、为了方便无锡市区(不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各公积金汇缴单位就近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自2014年4月1日起,单位经办人员可直接到公积金汇缴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注:各公积金汇缴银行网点只办理与该支行有关的职工公积金转入、转出业务。

服务时间

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银行网点: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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