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就业失业证》核发指南
揭阳《就业失业证》是由揭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受理。
办理对象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办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包括外省户籍劳动者)与市直用人单位建立或解除劳动关係,由用人单位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劳动关係证明及个人材料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或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提供认定手续及政策规定的材料办理。
所需材料
广东省用人单位资料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解聘)人员备案登记表
个人就业或终止就业备案登记表
劳动契约或解除劳动关係备案表(解除劳动关係证明),就业援助、就业政策扶持登记,提供认定手续及政策规定的材料
身份证複印件1张
户口簿複印件1张
2寸彩照2张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複印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补办申请及遗失证明
计生证明
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2、填写表格并盖章;3、提交资料;4、审批;5、登记办证;6、领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