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电话区号:0433
- 邮政区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锦水街 附近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方面的规範性档案;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聘任制公务员的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定特殊人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州荣誉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準;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及社会保障执行情况监督工作。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标準、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範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和意见,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标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巨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激励工作;负责引智项目人才管理和受聘我市的外国专家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画;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係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人事和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社保局共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办机关文电文秘、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政府入口网站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承担牵头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规範性档案的审查工作;承担牵头办理其他部门法规性档案徵求意见工作;组织协调专家谘询事宜;承担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动态的收集、综合和研究工作。
(四)规划财务与计画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巨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下达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画,监督检查计画的执行情况;承担审核市直纳入统发工资範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统计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制定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规範和标準;组织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工作,拟订应对措施;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路和监督举报系统,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运营、支付和保值增值等进行监督;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制度;承担局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承担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局系统部门财务预决算汇总审核、部门预算调整等工作;牵头拟订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公务员管理处。
承担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承担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案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非领导职数设定、竞争上岗、交流、迴避、纪律、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奖励人选;依法对公务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等工作;承办公务员奖励审核推荐和表彰事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核报批政府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培训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定;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画)和标準并组织实施;制定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计画并指导实施;承担公务员行为规範、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制定转业军官上岗前的培训计画;承担对市、区(县、市)公务员培训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计画)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市、区(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七)就业创业指导处。
完善全市就业创业长效机制和相关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依法对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承担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受委託承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许可”的审核;牵头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承担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工作巨观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发布重大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参与对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人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培育发展政策;承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牵头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承担人才引进调配工作;承担人才居住证的审核认定工作;承办市本级和上城、下城、江乾、拱墅、西湖、滨江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进杭人员的调配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人才资源的开发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地区干部选派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处(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措施和办法,编制安置计画并组织实施;承担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以及有关经费的划拨与管理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配偶的安置协调和子女落户等工作;拟订全市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及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髮放、调整、培训、就业指导、参加医疗保险等管理服务工作。
地图信息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向上街道锦水街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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