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交通运输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即墨市交通运输局
- 地点:即墨市
- 属性:非营利性
- 性质:组织机构
部门职能
(二)监督管理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制订市场规则,规範市场行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稽查工作。
(三)负责县乡公路规划、建设,监督县乡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四)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旅游运输)、货物运输、出租客运、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维修、机动车配件销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化学及危险品运输、执业资格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客运站点规划布局。
(五)负责水路客货运输(旅游运输)、船舶维修、水路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除汽车养路费外的各类交通规费的徵收稽查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共设定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政工科
(三)规划基建科
(四)法制科
(五)督查科
所属事业单位
(一)市运输管理处:副局级规格。
主要负责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监督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负责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抗震救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和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节日运输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相关市场规则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和收费标準;参与交通综合运输枢纽等规划和管理;负责基层交通所的交通运输业务指导工作。
1、货运管理科
2、客运管理科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科
4、出租汽车管理科
(二)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副局级规格。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农村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和日常养护计画;对县道的小修和日常养护进行检查评定和计量核实,对各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对农村公路大、中、小修和日常养护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1、工程管理科
2、养护管理科
3、路政管理科
(三)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局级规格。
主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市场、货运市场、维修市场、超限运输和相关道路运输服务业的监察工作。
1、违章处理科
2、一中队
3、二中队
4、三中队
5、四中队
6、五中队
7、六中队
8、七中队
9、八中队
10、九中队
11、十中队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正股级规格
主要负责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财务管理中心:正股级规格
主要负责交通运输各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财务指标统计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系统交通资金的融通、调度和结算。
(六)政务服务中心:正股级规格
主要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服务业及水路、路政等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工作。
(七)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所:正股级规格
主要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机动车维修行业技术工人的从业资格培训和考核;负责机动车维修纠纷的调解工作;监督检查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文明创建工作。
(八)10处交通运输管理所:正股级规格
主要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货运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货运源头实施派驻监管;协助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抓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
1、通济交通运输管理所
2、北安交通运输管理所
3、龙山交通运输管理所
4、刘家庄交通运输管理所
5、灵山交通运输管理所
6、田横交通运输管理所
7、店集交通运输管理所
8、温泉交通运输管理所
9、蓝村交通运输管理所
10、大信交通运输管理所
(九)市港航管理局(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与其合署):正局级规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港口、航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口岸实施综合管理,对港口及其岸线、陆域、水域实施行政管理。
2、编制并组织实施口岸开放规划和计画;拟订港航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及行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和海上旅游行业管理;负责拟订海上旅游发展规划。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促辖区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负责港口、口岸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对港口经营秩序、航道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管。
4、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建设的审核工作;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的受理审批。
5、负责开放口岸、港口航运的信息收集、统计、管理和发布工作。
6、负责督促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依法开展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规划建设科
3、港政口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