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通知
河南省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通知,【发布文号】豫政文[1992]89号。
【发布单位】81602
【发布文号】豫政文[1992]89号
【发布日期】1992-05-03
【生效日期】1992-05-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档案来源】
【发布文号】豫政文[1992]89号
【发布日期】1992-05-03
【生效日期】1992-05-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档案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通知
(1992年5月3日豫政文〔1992〕8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适应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形势的需要,决定对省政府过去发布的不符合当前情况的部分行政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明令公布,停止执行。
为了适应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形势的需要,决定对省政府过去发布的不符合当前情况的部分行政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明令公布,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