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7号)
第207号国务院令《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6年12月16日发布,自1997年7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档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7号
- 颁布单位:国务院
- 颁布时间:1996年12月16日
- 执行时间:1997年7月1日
档案发布
该档案于1996年12月16人颁布。
档案全文
国务院令 第 207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7年7月1日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