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菸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
2012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中国菸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提出,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菸法律规定,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菸。这一规划由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菸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并负责实施。规划提出四大点:制定全国性禁菸法规,禁止菸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香菸包装警语面积要扩大,建立菸草流行监测体系。其中“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菸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吸菸镜头”广受关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菸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
- 公布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 公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
- 规划年限:2012-2015年
制定背景
《控烟规划》由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菸草局8部门联合编制并负责实施。针对公众诟病的菸草产量逐年递增造成的健康负债已远远高于其税收,《规划》明确,未来三年,我国将压缩和减少菸草种植面积和菸草品牌。
未来三年,我国将把控烟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界参与、有序推进”的控烟机制,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卫生等多种手段,减少菸草需求和供应、预防青少年吸菸和促使吸菸者戒菸。
我国是世卫组织《菸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之一,该《公约》2006年初在我国生效,我国承诺去年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菸,但目前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在控烟人士看来,此次是国家首次“多层面、全方位、大力度协调”推进控烟工作。
规划亮点
亮点1 首提制定全国性禁菸法规
【问题】目前我国仅有少数城市出台控烟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禁止吸菸的全国性法律规定存在空白。控烟人士多次指出,控烟不力缘于缺少顶层设计,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缺失。
吸菸人群

【应对】规划提出,我国将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菸法律规定,推动地方加快公共场所禁菸立法进程,制定出台公共场所禁菸法规,加快构建多部门综合控烟政策体系。
我国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菸。未来三年,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国小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高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菸。开展“无烟机关”、“无烟企业”、“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室内场所全面禁菸。
“有法即有罚”,我国将加大公共场所禁菸执法力度,实行违规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菸法律法规。
下一步,我国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除北京等城市依靠爱卫会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控烟力量外,还将鼓励民间组织、舆论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实行违规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公共场所禁菸监督检查力度。
亮点2 我国将压缩菸叶种植面积
【问题】我国菸草生产体系庞大,菸草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
【应对】我国将加大菸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菸草行业改革,压缩菸草企业和捲菸品牌数量,控制新增投资和生产能力。鼓励菸叶产区发展菸叶替代作物,压缩菸叶种植区域,努力为转产菸农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努力降低地方财政对菸草产业的依赖度,严格限制各种鼓励菸草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菸草产业转型发展。
未来三年,我国将建立统一、规範、权威的菸草
流行监测体系,开展专项调查和研究,在居民健康调查项目中,增加菸草使用情况的调查内容。完善菸草製品生产销售监测体系,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在菸草製品包装上印製信息识别代码,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跟蹤和监控。
亮点3 烟企禁借慈善名促销
【问题】儘管目前我国禁止直接的菸草广告,但是对户外以及网际网路广告却没有明确的限制。部分城市高速公路旁、旅游景点周边的菸草广告随处可见。同时,调查显示,31%的吸菸者和27%的非吸菸者“经常”或“偶尔”在报纸或电视上看到重要人物吸菸。
【应对】菸草“植入广告”将被整顿。我国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告法》和《菸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发布菸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範围扩大到网际网路、图书、音像製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运输工具。
同时,禁止菸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等进行菸草促销;禁止任何形式的菸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以及採用直接或间接的奖励手段鼓励购买菸草製品。禁止菸草企业採用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手段或可能对菸草製品特性、健康影响、
释放物信息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菸草製品。
此外,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菸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吸菸镜头。
亮点 4香菸包装警语面积要扩大
【问题】与国外烟盒包装上醒目的烂肺、烂牙等触目惊心的图案相比,我国烟盒上的文字健康警示占烟盒正面及背面面积的30%,内容“温柔、含蓄、隐蔽”。控烟专家吴宜群称,这不符合《菸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準则中使用图形方式健康警示并至少占烟盒正面及背面面积的50%的要求。
【应对】未来三年,我国烟盒将褪去“美丽外衣”,向“恐怖包装”看齐。《规划》要求,我国将进一步改进捲菸包装标识,制定警示作用更强的捲菸包装标识样本,增加说明菸草危害健康具体后果的警语。按照“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要求,通过扩大警语占用面积、加大警语字型、增强颜色对比度等,提高菸草危害警示效果。逐步实施捲菸包装印製戒菸服务热线等相关信息。
同时,完善菸草危害警示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捲菸包装标识健康警语定期轮换使用规定。标明菸草警语的警告主体或依据,以提高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菸草管控
我国将加强菸草成分管制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昨天在京举办发布会,现场发布的由中国疾控中心、加拿大等国家联手进行的《国际菸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中国报告》显示,我国目前的控烟政策强度明显不足,公众对菸草危害认知度低,且菸草中部分重金属含量是加拿大的三倍,致癌係数高于国外。对此,《中国菸草控制规划》提出,我国将全面加强菸草製品所使用菸叶、辅助材料、添加剂等的质量监控,并将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在北京、长沙、上海等7地购买的13个品牌的捲菸经检测,这13种品牌都发现了较高水平的重金属。专家表示,接触重金属会有严重的患癌症的风险,高剂量的重金属可能来源于种植菸草的土壤,而非加工过程中的污染。
《中国菸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明确,将加强对菸草成分的管制,并将向社会公开披露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一方面,加大菸草製品检测力度,提出检测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方法、标準和程式,制订符合我国实际的菸草製品成分管制措施。
另一方面,不断扩大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检测範围和检测内容。完善菸草製品信息披露制度。修订菸草製品国家标準,研究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完善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有关规定,维护公众知情权。
社会反应
酝酿30个月仍未尽善尽美
中国知名控烟专家吴宜群教授说,控烟与反控烟胶着纠缠,构成了这一年控烟在激烈斗争环境中艰难前行的複杂景观,也造成中国控烟许多需要制定或修改的控烟法规迟迟不能进行;许多行之有效的控烟措施呼吁多于行动,争论多于措施。此次出台的3年规划也是多部门“博弈”了近30个月的产物。据吴宜群介绍,该规划自2010年4月即开始酝酿起草,虽然内容涉及提高菸草危害知晓度、政府多部门联手控烟、减少菸草种植面积等多重内容,但部分具体内容并无细緻明确,比如烟盒警语面积多少等。
规划内容
前言
吸菸导致多种疾病,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是我国面临的最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国菸草控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吸菸率出现下降趋势,公众对菸草危害健康的认识有所提高。但是我国吸菸人数多,菸草产量大,菸草危害重,菸草控制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加强菸草控制任务非常紧迫、意义十分重大。为全面推进我国菸草控制工作,减少菸草危害,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2-2015年。
目 录
一、我国菸草控制工作总体情况
二、我国菸草控制面临的形势
三、菸草控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四、我国菸草控制的主要任务
五、保障措施
六、规划实施
我国菸草控制工作总体情况
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菸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之一。自2006年1月9日《公约》对我国生效以来,我国菸草控制工作扎实稳步推进,较好地履行了《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履约机制
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菸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目前领导小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菸草局等8个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组长单位,卫生部、外交部为副组长单位。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领导小组有效协调解决履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履约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意见,研究制定菸草控制有关政策,认真评估履约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公约》相关议定书谈判和《公约》相关实施準则制定,较好地完成了我国控烟履约工作的阶段性任务。
(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策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公约》时作出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菸”。卫生部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出“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菸,室外公共场所设定的吸菸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等规定。国家菸草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捲菸包装标识的规定》,对菸草危害健康警语的内容、面积、轮换等作出明确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国产和进口捲菸消费税。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菸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菸镜头的通知》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国控烟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专栏1:我国公共场所禁菸相关法律法规 |
1.全国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菸草专卖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菸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运输工具和公共场所吸菸,劝阻青少年吸菸,禁止中小学生吸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国小校、幼稚园、託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菸。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将公共场所划分为七大类28项。具体是指: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2、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运输工具。 |
2.部门规章和规定 《关于在公共运输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菸的规定》第三条规定:除特别指定区域外,在下列公共运输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菸:各类旅客列车的软卧、硬卧、软座、硬座、旅客餐车车厢内;各类客运轮船的旅客座舱、卧舱及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长途客运汽车;民航国内、国际航班各等客舱内;捷运、轻轨列车,各类公共汽车、电车(包括有轨电车)、出租汽车,各类客渡轮(船)、游轮(船)、客运索道及缆车;各类车站、港口、机场的旅客等候室、售票厅及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主管部门和建设部的城建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菸。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定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语和标誌。室外公共场所设定的吸菸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定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菸者进行劝阻。 |
3.2006年以来部分地方性条例和规定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菸範围若干规定》、《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菸条例》、《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广州市控制吸菸条例》、《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菸条例》、《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菸条例》、《哈尔滨市防止二手菸草烟雾危害条例》、《天津市控制吸菸条例》等。 |
(三)开展控烟宣传,创建无菸环境
重点针对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开展了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结合世界无菸日主题发布年度控烟报告,採取多种形式加强吸菸危害健康的宣传工作。组织了全国戒菸大赛,深入开展中国菸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充分调动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菸草控制。成功举办了“无烟奥运”、“无烟世博”。明确要求捲菸零售户在柜檯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菸、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严格限制菸草广告。
(四)规範菸草生产,打击非法贸易
加大菸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投资,减少捲菸企业和品牌数量,防止盲目生产和过度竞争。认真执行菸草专卖法律法规,菸叶种植和捲菸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指令性计画,禁止超计画生产。依法加强捲菸价格管理,严格限制“天价烟”上市销售。菸草专卖部门与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打假打私机制,有效整顿和规範菸草市场秩序。2006-2010年,我国共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制售假烟案件3.1万余起,查获假烟385.4万件,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3702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8321人。
专栏2:我国菸草市场总体情况 |
1.我国捲菸市场增速趋缓、非法捲菸得到有效控制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菸草市场,菸草製品消费量约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2006-2010年,中国捲菸销量年均增长3.7%,比菲莫国际、英美菸草、日本菸草、帝国菸草等四大跨国菸草公司加权平均增速低0.2个百分点,总体上呈逐年减缓趋势。同时,我国非法捲菸占国内市场的比重基本控制在4%以内,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 |
2.全球捲菸非法贸易非常严重 根据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撰写的《取缔全球捲菸非法贸易将增加税收、挽救生命》数据,2009年非法捲菸占全球捲菸市场的比重为11.6%,其中低收入国家为16.8%,中等收入国家为11.8%,高收入国家为9.8%。非法捲菸导致政府税收损失至少每年405亿美元。 |
我国菸草控制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行《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菸草控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国菸草控制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吸菸人口数量众多,菸草危害后果严重
我国吸菸者人数众多,吸菸和二手菸暴露十分普遍。目前成年吸菸人数超过3.0亿,男性吸菸率达52.9%,居于世界前列。青少年吸菸状况不容乐观,现有13-18岁青少年吸菸者约1500万,尝试吸菸者超过4000万,青少年吸菸率达11.5%。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菸现象严重,有7.4亿非吸菸者遭受二手菸暴露,暴露率达72.4%。吸菸和二手菸暴露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等大量发生,每年死于吸菸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吸菸产生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
专栏3:我国菸草流行情况 |
1.成年男性吸菸率较高 我国成年男性吸菸率1996年为63.0%,2002年为57.4%,2010年为52.9%,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目前仍处于高平台期。成年女性吸菸率1996年为3.8%,2002年为2.6%,2010年为2.4%,总体保持较低水平。据推算,目前我国成年吸菸者总数超过3.0亿,其中男性2.9亿,女性0.1亿。 |
2.青少年吸菸较为严重 我国13-18岁青少年吸菸率为11.5%,其中男性为18.4%,女性为3.6%。尝试吸菸率为32.4%,其中男性为44.1%,女性为19.9%。据推算,我国13-18岁青少年吸菸者约为1500万,尝试吸菸者超过4000万。 |
3.二手菸暴露较为普遍 我国约有7.4亿非吸菸者遭受二手菸暴露,其中成年人5.6亿,青少年1.8亿,二手菸暴露率达72.4%。公共场所是二手菸暴露最为严重的地方,其中餐厅二手菸暴露率达88.5%,政府办公楼二手菸暴露率达58.4%。 |
4.戒菸意愿和服务不足 吸菸者中不打算戒菸的比例很高,达44.9%。戒菸率略有上升,戒菸人数增加,但复吸比例高,戒菸成功率较低。目前的戒菸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与国际控烟先进国家相比,戒菸治疗、谘询及药物还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专业的戒菸治疗和谘询机构有限、能力不足。 |
5.菸草危害后果严重 我国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死于吸菸相关疾病。据估算,如目前的吸菸状况不改变,预计到2050年,这个数字将突破300万。 |
(二)宣传教育亟需加强,公众认识有待提高
我国控烟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社会公众对菸草危害的认识不足,大多数人未能全面了解吸菸对健康的危害,尤其是对吸菸或二手菸暴露会引起中风、冠心病以及多种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的知晓率低,相当数量的人尤其是青少年没有充分认识到吸菸的具体危害和致瘾性。此外,“以烟送礼”、“以烟待客”现象较为普遍,尚未形成不送烟、不敬烟、不吸菸的社会风气。
专栏4:我国菸草危害认知状况 |
1.吸菸引起具体危害的知晓率低 2010年全球成人菸草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3/4以上被调查人群未能全面了解吸菸对健康的危害,其中对吸菸会引起肺癌的知晓率为77.5%,引起脑卒中的知晓率为27.2%,引起冠心病的知晓率为27.2%,而同时知晓吸菸会引起中风、冠心病和肺癌三种疾病的比例更低,仅为23.2%。2/3以上的被调查人群不了解二手菸暴露的危害,对二手菸会引起成人冠心病、儿童肺部疾病和成人肺癌的知晓比例分别为27.5%、51.0%和52.6%,而知晓二手菸会引起三种疾病的比例仅为24.6%。 |
2.我国控烟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一是覆盖面不够广,社区、学校和农村存在大量薄弱环节;二是针对性不够强,对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较少;三是宣传深度不够,菸草使用的具体危害和致瘾性揭示力度较弱;四是菸草的群体性消费、交际性消费普遍存在,对控烟宣传教育的接受度较低;五是经费和人力投入不足,控烟宣传效果不佳。 |
3.捲菸包装健康危害警示作用不强 2010年全球成人菸草调查结果显示,86.7%的吸菸者在捲菸包装上能看到“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或“吸菸有害健康,儘早戒菸有益健康”的健康警语,但其中63.6%的吸菸者表示不会考虑戒菸。 |
(三)菸草行业涉及面广,转产替代任务艰巨
菸草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2010年,菸草行业缴纳各项税费4988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约为6.0%。同时,全国现有130多万种菸农户、500多万捲菸零售户和50多万菸草工商企业从业人员,与菸草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劳动人口超过2000万,菸草行业在保障就业、增加收入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尤其是目前我国80%以上的菸叶生产和50%以上的捲菸生产均集中在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菸草行业依赖度很高,实现菸草转产和发展菸草替代种植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阶段。
专栏5:我国菸草行业总体状况 |
1.菸草税收 2010年,菸草行业缴纳各项税费4988亿元,其中:菸叶税76亿元,消费税2811亿元,增值税1023亿元,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国有资本收益等其它税费1078亿元。菸草税费约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6.0%。 |
2.菸叶种植 2010年,我国共有种菸农户132万户,户均种烟收入25100元。全国菸叶产量4673万担,其中,云南菸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39.9%,贵州占14.8%,四川占8.7%。 |
3.捲菸生产 2010年,全国共有30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捲菸工业企业,捲菸生产点有99个。全国捲菸产量4750万箱,其中,云南捲菸产量占全国总量的16.0%,四川和重庆占6.0%,贵州占5.0%。 |
4.捲菸零售 2010年,我国共有捲菸零售户508万户,户均售烟收入16370元。 |
(四)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控烟能力有待增强
现有控烟法律法规较为分散,执法机制尚待完善,还没有公共场所禁止吸菸的全国性法律规定。控烟网路不健全,控烟政策力度不够,控烟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整体合力有待加强。控烟专业队伍较为薄弱,控烟投入明显不足,预防吸菸和促进戒菸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较为落后。科学、权威、完整的菸草监测体系尚未建立,支撑控烟决策的基础信息较为匮乏。
菸草控制的思想、原则和目标
菸草控制关係亿万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複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很大。推进我国菸草控制工作,必须科学判断和準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菸草控制形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有计画有重点地全面推进菸草控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推进我国菸草控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减少菸草需求和控制菸草供给为主线,以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菸为重点,以完善控烟法规、深化控烟宣传、加强菸草危害警示、提高菸草价税、广泛禁止菸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抓手,着力推进创建无菸环境、预防青少年吸菸、转变吸菸习俗、提供戒菸服务、打击非法贸易等重点专项工程,持续降低人群吸菸率,有效减少菸草危害,全面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控烟,全面履约。逐步建立国家和地方公共场所禁菸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强化控烟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菸草控制工作法制化、规範化进程。全面履行《公约》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减少菸草需求、供应和危害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2.政府主导,各界参与。把控烟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广泛调动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控烟,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界参与、有序推进”的控烟机制,增强控烟合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控烟的良好氛围。
3.多措并举,协调推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卫生等多种手段,注重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合,坚持减少菸草需求和减少菸草供应并举、预防青少年吸菸和促使吸菸者戒菸并举、规範合法菸草生产和打击菸草非法贸易并举,多层面、全方位、大力度协调推进我国控烟工作。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国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优先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控烟工作,改进控烟手段,健全控烟网路,完善控烟机制,加大控烟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控烟措施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
1.吸菸率持续降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青少年吸菸,促使吸菸者戒菸,力争青少年吸菸率从2010年的11.5%逐步下降到8.5%以下,成年人吸菸率由2010年的28.1%下降到25%以下,其中:成年男性吸菸率有较大幅度下降,成年女性吸菸率维持较低水平并有所下降。
2.公共场所禁菸全面推行。加快创建无菸环境,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运输工具全面推行禁菸,切实减少二手菸危害,力争使二手菸暴露率从2010年的72.4%逐步下降到60%以下。
3.公众对菸草危害健康的认识显着提高。深化控烟教育宣传,促使吸菸和被动吸菸有害健康成为广泛共识,公众对吸菸会导致肺癌、心脏病和脑卒中以及吸二手菸会导致成人肺癌、成人心脏病和儿童肺部疾病的知晓率从2010年低于25%逐步提高到60%以上。
4.菸草製品非法贸易得到有效遏制。始终保持菸草打假打私高压态势,有效控制菸草製品非法贸易量,力争把非法捲菸占国内市场的比重控制在4%以内,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
我国菸草控制的主要任务
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未来趋势,实现菸草控制目标,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菸
1.健全公共场所禁菸法律法规。评估我国公共场所控烟法律法规的实施成效,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菸法律规定。推动地方加快公共场所禁菸立法进程,制定出台公共场所禁菸法规。修订完善部门控烟规章和措施,加快构建多部门综合控烟政策体系。
2.加大公共场所禁菸执法力度。按照“主体明确、权责清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菸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鼓励民间组织、舆论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实行违规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公共场所禁菸监督检查力度。
3.加快无菸环境创建步伐。全面启动无菸环境创建工程,率先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办公楼。不断扩大公共场所禁止吸菸覆盖範围,努力实现大型活动无烟,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公共运输工具和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菸。
专栏6:无菸环境创建工程 |
1.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 发挥卫生部门示範带头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菸的决定》,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实现全国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菸。 |
2.创建无烟学校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在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国小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全面禁菸,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菸。 |
3.创建无烟办公楼 开展“无烟机关”、“无烟企业”、“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室内场所全面禁菸。 |
4.大型活动实现无烟 将大型运动会、体育赛事、博览会(展览会)等活动办成无烟活动。 |
(二)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控烟氛围。广泛调动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精心製作影像、音频、文字、图片等各类材料,宽领域、全覆盖、多形式、高强度地加强宣传教育,为推动全民控烟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和社会基础。
2.进一步丰富控烟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杂誌、网路等各种媒体,突出控烟主题,以警示菸草危害、转变吸菸习俗为目标,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吸菸危害健康的认识,着力培养不送烟、不敬烟、不吸菸的社会风气,引导公众减少消费需求,自觉远离菸草。
3.强化控烟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重点潜在吸菸人群,要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吸菸”、“女性远离菸草”、“转变吸菸习俗”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领域知名公众人物的示範带动作用,提高控烟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要强化对控烟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和奖励,保障控烟宣传教育持久深入开展。
专栏7:控烟宣传教育重点工程 |
1.预防青少年吸菸 编写揭示菸草危害、预防青少年吸菸的宣传教育读本;拍摄以青少年为主要客群的介绍菸草危害和禁止吸菸的科教电影;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计画;将菸草危害健康、戒菸、劝阻青少年吸菸等知识纳入相关教师培训内容。 |
2.转变吸菸习俗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学校、社区、街道等宣传栏,广泛播放或张贴“送烟等于送危害”等公益广告,积极营造“不送烟、不敬烟、不吸菸”的社会风气。 |
3.开展中国菸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 在全国範围内组织开展有关控烟的大型活动和控烟宣传报导作品徵集评选活动,持续开展控烟公益讲座。 |
(三)广泛禁止菸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1.广泛禁止菸草广告发布。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以及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发布菸草广告。禁止变相发布菸草广告。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告法》和《菸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禁止发布菸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範围扩大到网际网路、图书、音像製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运输工具。
2.广泛禁止菸草企业促销和赞助行为。广泛禁止菸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它方式进行菸草促销。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菸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吸菸镜头。禁止菸草企业採用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手段或可能对菸草製品特性、健康影响、释放物信息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推销菸草製品。禁止任何形式的菸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禁止採用直接或间接的奖励手段鼓励购买菸草製品。
(四)不断强化捲菸包装标识健康危害警示
1.加强捲菸包装标识管理。全面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捲菸包装标识的规定》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改进捲菸包装标识。制定警示作用更强的捲菸包装标识样本,严格捲菸包装标识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查处违反捲菸包装标识规定的行为。
2.完善菸草危害警示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捲菸包装标识健康警语定期轮换使用规定。增加说明菸草危害健康具体后果的警语,并标明警告主体或依据,提高健康警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实施《公约》“菸草製品的包装和标籤”条款要求的健康危害警示。
3.提高健康危害警示效果。按照“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要求,通过扩大警语占用面积、加大警语字型、增强颜色对比度等,切实提高菸草危害警示效果。逐步实施捲菸包装印製戒菸服务热线等相关信息,积极提供戒菸谘询和帮助。
(五)切实加强菸草税收、价格和收益管理
1.加强菸草製品税收管理。按照“抑制菸草生产供应,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总体要求,严格菸草税收征管,确保菸草企业依法按时足额纳税。规範地方政府行为,防止为片面追求地方高税收对菸草企业採取不适当的鼓励、支持和保护措施。
2.加强菸草製品价格管理。完善菸草製品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槓桿实现控烟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对菸草製品调拨价、批发价的统一管理,逐步加强对菸草製品零售价的指导力度,防止菸草经营主体利用价格手段促销菸草製品和追求高额利润。
3.加强菸草企业收益管理。严格控制菸草企业成本费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理开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坚持按第一类标準对国有菸草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加强对菸草企业税后利润的使用管理,防止菸草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能力。
(六)建立完善菸草製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制度
1.制订菸草製品成分管制措施。加大菸草製品检测力度,加强菸草控制科学和技术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检测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方法、标準和程式,制订符合我国实际的菸草製品成分管制措施。
2.加强菸草製品质量监督和检测检验。加强菸草实验室和菸草质检中心建设,改进检测检验方法,提升检测检验水平。全面加强菸草製品所使用菸叶、辅助材料、添加剂等的质量监控,不断扩大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检测範围和检测内容。
3.完善菸草製品信息披露制度。修订菸草製品国家标準,研究菸草製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完善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防止菸草企业发布虚假、误导、欺骗性信息,维护社会公众对菸草危害的知情权。
专栏8:菸草製品成分和释放物信息检测和资料库建设工程 |
1.推动菸草实验室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菸草检验检测资源,促进国家级菸草质检中心能力提升,加强对菸草製品中有害成分检验方法的研究,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
2.加强国际技术交流 跟蹤菸草製品成分及释放物管制方面的经验及成果,组织实验室和有关专家,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菸草实验室网路(TobLabNet)和第九条、第十条工作组的工作。 |
3.逐步建立菸草製品成分和释放物信息披露资料库 根据公约準则的建议,在技术允许的条件下,逐步披露菸草製品设计参数、组成成分和释放物方面的信息。要求菸草製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向政府逐步披露有关菸草製品的特点。根据披露政策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信息披露资料库,打造信息披露支撑平台,推动履约工作开展。 |
(七)有效打击菸草製品非法贸易
1.巩固完善联合打假打私机制。加强菸草、公安、海关、司法、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和地区之间相互支持,共同打击菸草制假、售假、走私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收缴的走私菸、假烟实施销毁,防止流入市场。加强国际及港澳特区合作,有效打击跨国、跨境菸草製品非法贸易活动。
2.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坚持把“端窝点、断源头、破网路、抓主犯”作为菸草打假的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打假工作力度,摧毁生产源头制假能力,切断制假原辅材料供应链,消除流通环节运输分销假烟网路,加大对犯罪人员抓捕追刑力度,加强对零售市场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菸草製品非法贸易量。
3.有效提高打假打私能力和水平。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健全情报网路,完善举报制度,拓宽案件来源。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提高涉烟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菸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专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9:打击菸草製品非法贸易工作重点 |
1.打击生产源头制假活动 坚持把打击假烟生产源头作为菸草打假的重中之重,巩固和扩大制假重灾区打假成果,密切关注制假活动新动向,严防制假转移扩散。 |
2.打击制假原辅材料供应链 适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菸叶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效切断制假窝点的菸叶来源。 |
3.打击利用网际网路等信息网路非法经营菸草专卖品 菸草、通信、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加强对网际网路涉烟活动的监管和查处。 |
4.打击利用物流运输非法经营菸草专卖品 菸草、交通、邮政、民航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铁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机场、港口等运输枢纽及高速公路的监管检查力度,有效切断非法菸草专卖品运输通道。 |
(八)积极提供戒菸服务
1.健全戒菸服务体系。鼓励医院设立规範的戒菸门诊,提供临床戒菸服务。加强戒菸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全国的戒菸门诊协作网路,加强合作交流,推动资源共享。建立免费的戒菸热线,提供简便可行的戒菸建议和各种戒菸服务信息。
2.提高戒菸服务能力。完善临床戒菸指南,编制戒菸培训教材,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戒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戒菸服务的专业化、规範化。支持开展戒菸药物和戒菸技术研究开发并推广套用。
3.加强戒菸服务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戒菸服务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逐步探索实行戒菸服务产品和服务準入管理。
专栏10:提升戒菸服务能力重点专项 |
1.编制中国临床戒菸指南 根据国内外实践和科学证据,编写和发布中国临床戒菸指南,指导临床医务工作者开展戒菸实践。 |
2.全面开展戒菸知识培训 编写标準化戒菸培训教材,全面开展对医务人员的戒菸知识培训,提高戒菸服务质量和水平。 |
3.建立戒菸门诊和戒菸热线协作网路 建立“覆盖广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互动”的戒菸门诊协作网路,制定并推广戒菸门诊操作规範,建立免费戒菸热线网路。 |
(九)加快建设菸草监测监控信息系统
1.建立菸草流行监测信息系统。借鉴国际标準和做法,建立统一、规範、权威的菸草流行监测体系,开展专项调查和研究,在居民健康调查项目中,增加菸草使用情况的调查内容。準确掌握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群吸菸率状况,充分了解菸草消费的人口特徵和行为心理特徵,科学预测菸草流行变化趋势、消费模式、影响因素及后果,加强菸草危害研究,为制定菸草控制政策、评估菸草控制效果提供系统全面、準确可靠的信息支撑。
2.完善菸草製品生产销售监测体系。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在菸草製品包装上印製信息识别代码,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跟蹤和监控。建立菸草製品生产流通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系统,準确把握菸草市场需求和供应动态,有效监测菸草製品生产、销售行为。
专栏11:菸草流行监测专项实施计画 |
1.建立国家及省级菸草流行监测体系 争取2013年底,初步建立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菸草流行监测体系。 |
2.组织菸草流行监测专业培训 全面组织对监测体系人员的专业培训。 |
3.开展菸草流行情况调查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样本,全面开展菸草流行专项调查。 |
4.开发和套用监测结果 分析整理监测结果,将监测结果广泛套用于学术研究、舆论宣传、社会监督和政策评价,向决策部门提交控烟工作进展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 |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我国菸草控制工作的行动纲领。要採取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规划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1.加强履约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要针对我国菸草控制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进一步完善《菸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协调机制。要加强履约成员单位队伍建设,培养、充实专门人才,保证控烟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进一步强化控烟职责。要充分认识加强菸草控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菸草控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重点工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推进控烟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参与菸草控制,创造良好控烟环境。
(二)加大控烟工作的投入力度
1.建立菸草控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菸草控制工作,确保政府在菸草控制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要鼓励社会资金支持控烟工作,开闢多渠道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化的菸草控制投入机制。
2.保障重点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的开展。要提高菸草控制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重点支持无菸环境创建、控烟宣传教育、打击菸草製品非法贸易、提升戒菸服务能力、菸草製品成分管制和信息披露等重点专项工程。要加强菸草控制基础性工作的投入,重点加强菸草流行监测信息系统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菸草控制政策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菸草行业管理工作
1.加强捲菸和菸叶生产总量控制。要合理确定菸叶和捲菸生产计画指标,严格按照计画组织菸叶收购和捲菸生产,严肃查处违反计画管理的生产经营行为。
2.严格实施菸草专卖和许可证制度。从事菸草专卖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运输菸草专卖品必须依法取得準运证。要加强对捲菸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3.加大菸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要继续推进菸草行业改革,压缩菸草企业和捲菸品牌数量,控制新增投资和生产能力。鼓励菸叶产区发展菸叶替代作物,压缩菸叶种植区域,努力为转产菸农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持和帮助。要努力降低地方财政对菸草产业的依赖度,严格限制各种鼓励菸草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菸草产业转型发展。
(四)加强控烟工作交流与合作
1.积极参与菸草控制国际事务。积极参加《公约》缔约方会议和相关国际会议,更加有效地参与菸草控制政策、规则、标準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全球性、区域性菸草控制合作。
2.加强国内菸草控制协作交流。促进政府部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港澳特区在菸草控制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总结菸草控制经验,持续改进菸草控制措施,全面推进菸草控制工作。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菸草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本地区菸草控制工作。
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参与菸草控制活动。相关研究机构要充分发挥菸草控制监测网路的作用,加强信息蒐集和分析,协同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