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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借条

新四军借条

新四军借条

新四军借条,是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是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该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2014年11月3日,张志良致电新京报,希望通过媒体兑现借款。

2014年11月4日,光山县财政局一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处理借条兑现。

2014年11月1日,那张借条上的署名人“江克成”被证明确有其人。江克成,原籍湖北汉川人,汉族,1922年2月生,1981年患胰腺癌病逝。

2014年11月13日,河南光山县官方回应新四军借条调查进展,称出借人张炎山确有此人,要求兑换借条的张志良确为其孙儿。

2015年01月16日上午,信阳市组织权威文物专家对该借条的真伪进行了鉴定,该“借粮款收据”为现代仿製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四军借条
  • 借款人:江克成
  • 原所有人:张炎山
  • 借款时间:1946年
  • 现所有人:张志良

收据原件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给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叄万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右端印有“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粮款在今后政府徵收田赋时,可凭此据抵消,未抵消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
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人。 张志良说张炎山曾经在乡里经营中药店铺,家境富裕。

事件经过

1947年刘邓大军南下挺进大别山,据村里老人介绍,江克成率领的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驻扎于光山县,由于物资贫乏,部队向富足家庭借了货币和粮食。
1989年,张志良的父亲张富友在拆建旧屋时发现土墙缝里塞着一个红布包裹,里面正是这张老借条,于是找到当地政府兑换,但因故没有换成。张富友于1993年去世。
2005年起,张志良再次向光山县政府反映借条一事。
2012年,光山县有关部门对此展开了调查。据县财政局原办公室主任杜某回忆,当时县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曾召集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和银行四个部门专门开了一个联席会议,张志良的侄子旁听。
杜主任称,当时的工作部署分为四步,即公安局鉴定借据真假,人民银行鉴定币种是银元还是借粮券,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档案,最后由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出台的公债政策进行兑现。后来,银行方面鉴定货币为银元。光山县财政局官员昨日表示,会议当天已经开始处理此事,大约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
2014年11月4日,光山县财政局一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处理借条兑现。

借条疑点

2014年11月5日,知名专栏作家陶短房对记者表示,资料记载,五师在1945年确实有野战军的提法,但五师番号在1945年10月30日被取消,五师和八路军南下支队(359旅)等部队合编为中原军区,退出新四军序列。“一年后的借条怎幺会沿用不存在的番号”。
新四军借条
2014年11月7日,网友韩东言介绍说,新四军五师在1945年短暂成立了两个野战军,但10月后就改为了中原军区。从理论上讲,1946年6月野战军的说法在历史上是不成立的。1946年6月21日,新四军开始突围,6月4日时,可能有许多小股军队分散突围。
“目前为止,没有史料显示中央军委在抗战胜利后和中原突围前有取消新四军第五师番号的命令”,湖北大悟新四军第五师纪念馆副馆长黄剑林说,在1946年6月27日,中原突围时还在使用第五师的名称。黄剑林称,中原军区的“十月坚持时期(1945年9月-1946年6月)”,物资相当匮乏,中原突围是一个分界点,之前很多番号还在继续沿用,例如,王震率领的359旅在中原突围之后返回延安时仍在使用359旅番号。
“看照片此借条为印刷版,一次性数量较多,光山地区是老的革命根据地,有可能在1946年6月沿用印刷借条。”黄剑林推测道。
聂平翻阅资料后称,1946年6月,中原部队数万人处在经扶、光山、罗山、礼山四县间狭小地区,南向店乡应在其中,驻守光山的是中原军区第一纵队第二旅。

调查情况

背景调查

经江克成直系家属以及湖北官方档案馆获取的资料,均证实确有江克成其人。
江克成革命履历和个人信息1  (家属供图)江克成革命履历和个人信息1 (家属供图)
档案馆的资料显示,江克成生于1922年2月,1938年参加革命,1966年转业。档案显示,参加革命期间,1945年8月
至1946年4月,江克成担任新四军五师15旅政治部民运科长。1946年4月至8月,江克成担任民运科长,在中原军区化装伤病员北上邯郸。
已经曝光的光山县借粮款收据显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向湘店(后更名为南向店乡)的张炎山借现金叄万元。”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据此佐证,1946年新四军第五师确有江克成其人,但历史上的江克成与立据人“江克成”是否同一人,借条是否确係“江克成”所立,仍需权威机构进一步鉴定核实。
2014年11月1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湖北省鹹宁市档案馆查询到江克成的生平档案,部分经历摘抄如下:
江克成家庭出身:小手工业为主,参加革命前为工人;
文化程度:参加革命前为初小(国小),解放学习后相当于高中。
档案中“参加革命后的经历”显示如下:(按时间、单位和职务横向排列)
1938年10月由逯刚(王鹏)同志介绍入党无候补期
1944年3月鄂豫边区襄南地委石公华县副民运部长兼工作大队长
1944年10月石公华改组中心县委副民运部长兼工委副书记
1945年8月新四军五师十五旅政治部民运科长
江克成革命履历和个人信息2   (家属供图)江克成革命履历和个人信息2 (家属供图)
1946年4月至8月化装伤病员北上邯郸
1946年8月邯郸转山东新四军军部民运科长
1946年9月解放军三野10纵28师民运科长
1949年2月一零兵团二八军八二师师政民运科长
1951年1月华东空司人事科副科长
1953年10月空军指挥员训练班学员
1954年12月空二十九师八十五团参谋长
1955年2月空二师四团参谋长
1962年10月空军解放基地副主任兼司令部参谋长
1965年8月免去兼空军解放基地司令部参谋长
1966年元月— ? 湖北鹹宁地区财校副校长
2014年11月13日,河南光山县官方回应,借据中的出借人“张炎山”与持有借条的张志良确为祖孙关係。连日来,当地公安通过走访南向店村,查询张志良家谱及实地考查张炎山墓碑,确定张炎山为张志良的祖父。该负责人介绍,“张炎山”的学名为“张扬善”,“炎山”是此人的字或号,借条中的人物信息準确。

专家鉴定

2015年1月22日,张志良的外甥刘某带着借条赶到信阳市文物局会议室。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刘某填写过鉴定申请书后,工作人员取走借条送进另外一间会议室内,由早已等候的专家进行鉴定。刘某等人则在会议室外等待结果。
信阳市文物局主要抽调市县比较权威的文物历史专家对借条的真伪进行鉴定。专家针对借条的纸质、字迹、印章等进行全方位的鉴定。
鉴定结束。光山县财政局负责人将借条送还给家属,让刘某写下“收回借条证明”并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繫方式。
经鉴定,光山县新四军巨额借条被认为是假的。
光山县官方得到的鉴定意见显示:2015年1月16日,根据光山县南向店乡村民张志良申请,信阳市文物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张炎山“借粮款收据”(1946年)真伪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一、该“借粮款收据”空白处内容用当代原子笔填写,字迹较新,特徵明显;二、该“借粮款收据”用印为当代化学印油;三、该收据中简化字多次出现。综上所述,专家们认定该“借粮款收据”为现代仿製品。县有关部门已通过电话将该鉴定意见告知张志良,并将鉴定意见原件邮寄张志良本人。如果张志良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建议其向上级文物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複议。

相关法律

1957年,财政部作出关于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人民政府和人民军队向民众筹借、筹募的款项如何归还问题的通知。1980年,财政部修正此通知,规定:处理此类问题时,直接由各地核实处理,有关公债收兑问题,按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相关规定办理。
针对张志良的兑换要求,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许荣律师表示,借条中未约定履行期限时,民法通则中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从法律角度看,此借条是1946年所立,而民法通则施行于1987年,故该借条主张有效期为2007年,超过20年之后,特殊情况可参照民法通则137条,法院应延长其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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