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心理协会
大学心理协会由该大学心理谘询中心指导,向广大同学推广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卫生服务,在学校相关组织的帮助下成立的民众性组织。自主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通过系列的心理活动能够起到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压力的作用的同时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带领大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探索人类奥秘的内心世界,帮助同学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改变自我,用真诚的行动温暖每颗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学心理协会
- 外文名:University of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 指导:大学心理谘询中心
- 实质:民众性组织
- 功能: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
建设宗旨
全心全意为大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务。作为学生的社团,心协一直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专门为同学们开闢的心协图书角,收藏的都是针对于非专业人士的心理学丛书,为有兴趣的同学们提供了汲取知识的源泉。
成立意义
加强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培养大学生的健康心理、健全的人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全院及更多大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的全面提高。
自主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通过系列的心理活动能够起到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压力的作用的同时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带领大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探索人类奥秘的内心世界,帮助同学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改变自我,用真诚的行动温暖每颗心。
简单点说就是一个协会,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协会会员活动,讲解相关方面知识。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心理学院心理协会即校心理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协会是在大学心理学院的领导下,有心理爱好者自发成立,自由管理的非营业性学生民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宣传和普及心理学知识,唤起同学们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并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和人格完整。
第四条、协会:丰富学习心理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弘扬精神文明,净化校园环境;为全校学生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为协会最高权利机构。由一名理事长及5-8名理事组成。理事长为协会负责人。理事长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并代表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每年主持召开会员大会;检查决议落实情况并对协会工作予以监督、指导等:
(一)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主持各部门、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画;向理事会提理事长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候选或罢免提案;监督、审核各部门、分支机构工作等。理事长受理事会监督。
(二)理事会内部服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理事会对理事长及各部、分支机构负责监督;协调各部门、分支机构工作,对协会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每年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并对协会的重大举措和活动有决策决定权;制定与修改协会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表决理事长的提名或提案,罢免理事长及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等。
第六条、协会下设部门及职能如下:
副理事长:负责协助理事长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团支书:负责协会的团员思想工作,并协助理事长管理日常工作和活动。
办公室:负责协会文档的整理,对会议做记录,并在活动后写活动总结。
宣传部:负责对活动进行报导,活动开展后对活动及时写新闻稿。并对于活动的宣传进行海报製作等。
组织策划部:负责写活动策划,并维持活动现场的秩序。组织会员进行活动。
外联部:负责加强与校内外兄弟社团﹑学生组织的联繫﹑交流;负责联络各种特殊机构,如孤儿院,养老院等,展开心理志愿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协会活动的开展取得经济支柱
第七条、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各部门部长的选举及任期:
(一)理事长:由上一届理事长提名1-3名候选人,经理事会讨论,经2/3或以上的理事通过方能生效;如只有1名候选人,对其进行投信任票,当票数少于半数时,则重新提名。理事长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理事:新一届的理事由上一届每一位理事提名1-3人,交由理事会讨论,经2/3或以上的理事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如需要连任,需要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交上级部门批准。
第八条、若干部、干事要求退会,需要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协会的干部干事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以协会利益为先,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建设协会形象;抵制有损协会利益、协会形象的言行。有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成员,视其情节严重予以处罚;言行恶劣者,有理事长提交罢免提案。
第三章:财会制度
第十条、经费来源:
(一)会费:协会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会费。10元一年。
(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协会资产包括经费及其他固定资产,合法完全所有。协会资产专用于协会组织机构的业务开展和协会的活动开展,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二条、协会经费来自于每年的招收会员的会费,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江西师範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经费批准报销步骤进行。
第十三条、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发票或收据,经理事长签字到社联报销。
第四章:会员
第十四条、学生以个人名义加入心理协会即为会员。
第十五条、申请入会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合格,未受过任何重大处分。
(二)积极拥护《江西师範大学心理协会章程》并遵守有关条款。
(三)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参加协会的活动;
(二)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参加年度优秀会员的评选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七条、会员的义务
(一)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二)如期凭会员证参加会员大会
(三)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并在特定场合出示会员证,
(四)向协会反映、反馈有关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五)按有关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八条、会员如有违法乱纪或损害协会形象的言行,一经发现由理事会讨论是否予以除名,并将被除名者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