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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基金立法问题研究

中国私募基金立法问题研究

中国私募基金立法问题研究

《中国私募基金立法问题研究》是2009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向聪。该书研究私募基金方法是通过把一国私募基金的制度与另一国私募基金制度进行比较,来揭示私募基金制度的本质。

基本介绍

  • 书名:中国私募基金立法问题研究
  • 作者:陈向聪
  • ISBN:9787010079547
  • 定价:23.00元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9-5-1
  • 开本:16开

内容简介

本书试图通过研究美国、英国、日本私募基金的发展,为中国私募制度的建立寻找基点。同时本书还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对私募基金髮展的历史及法律地位进行研究,概括出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条文的演变及完善。
本书综合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在吸纳相关学科研究成果基础上,寻找构建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思路。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实践性极强的问题,所以实证研究的方法成为本书主要的研究方法,本书中来自社会实践部门的一些实证研究资料被穿插採用,为其规则取捨和制度演进提供某种解释。
规範研究则是在对法律现象的研究中加入自己的价值判断,回答诸如“最好是什幺”、“应该是什幺”等问题。这时的价值判断往往是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时或作者的价值判断进一步展开。本书对私募基金立法的建议等都是规範研究方法的运用。

目录

前言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需要继续研究
第一章 私募基金概述
第一节 私募基金概念与特徵
一、私募基金概念阐释
二、私募基金的法律特徵
第二节 私募基金的主要分类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信託型私募基金、公司型私募基金和合伙型私募基金
三、开放式私募基金、半开放式私募基金和封闭式私募基金
第三节 私募基金与相关概念辨析
一、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
二、私募基金与定向募集
三、私募基金与委託理财
四、私募基金与资产管理
五、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非法基金、地下基金
第二章 私募基金在国外的产生髮展及其立法监管
第一节 私募基金在国外的产生髮展
一、私募基金在国外的产生髮展概况
二、私募基金在国外迅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三、国外私募基金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第二节 国外私募基金立法及其监管
一、美国私募基金的立法与监管
二、英国私募基金的立法与监管
三、日本私募基金的立法与监管
四、国外私募基金立法与监管评述及启示
第三章 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及其立法思考
第一节 我国私募基金髮展状况分析
一、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髮展状况分析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第二节 我国私募基金法律环境分析与评价
一、我国私募基金法律环境分析
二、我国私募基金法律环境评价
第三节 加强我国私募基金立法的思考
一、加强我国私募基金立法的意义
二、我国私募基金规範化发展的立法与监管基本思路
第四章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立法研究
第一节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及其选择
一、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含义
二、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选择的考量因素
三、不同国家和地区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选择
第二节 公司型私募基金
一、公司概述
二、公司型私募基金
三、公司型私募基金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第三节 信託型私募基金
一、信託概述
二、信託型私募基金
三、信託型私募基金的优劣势分析
第四节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一、有限合伙概述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三、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优劣势分析
第五节 我国私募基金组织形式制度考察与我国立法完善
一、我国私募基金组织形式
二、我国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法律基础
三、我国现行立法相对于私募基金组织的不足与完善
第五章 私募基金设立立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私募基金的设立主体
一、基金髮起人概述
二、关于发起人是否是基金关係主体的探讨
三、私募基金立法有必要对发起人作出规定
四、私募基金髮起人的立法构建
第二节 私募基金设立的条件
一、现行法律关于私募基金设立条件的规定
二、私募基金成功运作的条件与设立条件的构建
第三节 私募基金设立的审核制度及报送的档案
一、基金设立的审核制度比较
二、我国私募基金审核制的选择
三、私募基金报备的档案及立法规範
第六章 私募基金募集立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私募发行的认定标準
一、美国证券私募发行的认定标準
二、日本私募发行的认定标準
三、我国台湾地区证券私募发行的认定标準
四、确立中国证券私募发行认定标準的基本思路
第二节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
一、不同国家和地区私募基金募集对象的立法
二、我国对私募基金募集对象的立法现状
三、完善我国私募基金募集对象的立法建议
第三节 私募基金募集的豁免审核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概述
二、不同国家和地区私募基金的豁免制度
三、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四、我国私募基金募集豁免审核制的构建
第四节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一、不同国家和地区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规定
二、我国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构建
第五节 私募基金募集的信息披露
一、美国私募基金募集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我国台湾地区私募基金募集信息披露的规定
三、我国私募基金募集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
第六节 私募基金的转售限制
一、私募证券转售限制的必要性及制度构建的双重诉求
二、美国私募证券转售限制制度
三、我国台湾地区私募有价证券转售限制制度
四、我国私募基金转售限制制度的构建
第七章 私募基金资产保管与运作立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私募基金资产的保管
一、私募基金资产保管概述
二、保管契约的法律性质及保管人的法律地位
三、私募基金资产保管的立法问题与建议
第二节 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立法规範
一、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向和範围的立法策略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与立法建议
三、私募基金经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私募基金运作中信息披露的规制
五、我国私募基金开放程度的选择与立法建议
第八章 私募基金监管立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私募基金监管概述
一、私募基金监管的概念
二、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现状
第二节 私募基金监管目标与原则的确立
一、私募基金监管的目标
二、私募基金监管的原则
第三节 私募基金监管体制的选择
一、基金监管体制的概念
二、基金三种监管体制的比较分析
三、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体制的立法选择
第四节 私募基金监管的主体与内容
一、私募基金监管的主体
二、私募基金监管的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陈向聪,女,福建省福州市人。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主要从事经济法与金融法的教学与研究。曾参编《契约法理论与实务》、《金融法理论与实务3》、《经济法概论》及《谁是资源环境的罪人》多部着作,合编着《信託法》教材,着有《信託法律制度研究》,主持省部级课题三项,在《国际金融研究》,《保险研究》等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研究成果多次在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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