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範围和投资特徵
证监会下发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投资範围,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者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目前而言,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债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券监会规定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私募股权基金具有购买门槛较高、收取20%超额业绩费、追求绝对正收益、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操作灵活、流动性有限制、信息披露较少等特点。
明确概念
所谓私募基金,即不通过公开招股,而是通过私下在特定範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来筹措资金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的基金。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 不得採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与公募基金不同,私募的募集对象是少数特定投资者,一般为富裕阶层或者机构投资者,数量一般不超过200 人。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比公募基金低,而且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可以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商讨并制定基金投资方案,这与公募基金投资者参与度低也形成鲜明的区别。
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可以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s )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两者的共同点是均需要在特定阶段持有企业股权。
不同点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投资后一般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的在于控制或影响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收益,待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实质上属于以增值退出为目的的财务投资,并非与企业长期协同发展的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是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衍生工具投资等资本运作。因此,它更加重视价差交易等各交易性机会,而不是长期投资。
运作特徵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範围和运作特徵
(一)投资範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範围涵盖企业在IPO 之前的各个阶段,如下图(图一)左半边所示。对应着,按投资重点和风险偏好程度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可以划分为右边的几种类型:
私募股权基金 风险投资 重振资本 Pre-IPO 资本 併购基金 发展资本

私募股权基金 |
私募股权基金
风险投资 |
风险投资
重振资本 |
重振资本
Pre-IPO资本 |
Pre-IPO 资本
併购基金 |
併购基金
发展资本 |
发展资本
(图一)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行特徵 (如图二所示)
融资对象 养老基金 富裕家庭 / 个人 其他机构投资者
融资对象 |
融资对象
养老基金 |
养老基金
富裕家庭/个人 |
富裕家庭 / 个人
其他机构投资者 |
其他机构投资者

(图二)
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包括“融资”与“投资”两个过程。私募股权的融资过程就是私募股权投资经理向养老基金、富裕家庭或个人等投资者募集资金, 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的投资过程依次为: 投资项目筛选、投资交易构造、投资管理监控以及投资资本退出。
首先, 私募股权投资经理通过信息收集和信息分析, 完成项目筛选, 将私募股权资本投资于那些具有潜在高收益但却无法从其他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高风险企业; 其次, 私募股权投资经理与筹资企业就权益投资的证券类型、数量和定价, 以及投资协定的其他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和谈判, 完成交易构造; 随后, 私募股权基金积极参与筹资企业的经营和监控, 部分筹资企业会在其积极参与管理下成长为能够通过其他资本市场上融资或出售的企业;
最后, 私募股权基金协助筹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 IPO) 、出售或公司回购等模式收回投资、获得收益并回馈投资者, 在完成“投资”过程后开始新一轮的私人权益投资。
私募股权(PE)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贷款(loan)、股票(stock)等具有同质性。但其本质特徵(区别)主要在于:第一,私募股权(PE)不是一种负债式的金融工具,这与股票(stock)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贷款(loan)等有本质区别;第二,私募股权(PE)在融资模式(financing mode)方面属于私下募集(private placement),这与贷款(loan)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股票(stock)等有本质区别;第三,私募股权(PE)主要是投资于尚未IPO(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而产生的权益;第四,私募股权(PE)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地交易;第五,其他从略。从法律的角度讲,私募股权(PE)体现的不是债权债务关係。它与债(debt)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