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 职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 定位:行政
部门职能
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组织、协调和指导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二)组织拟订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编制分类服务标準及操作规程;参与涉及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研究。
(三)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谘询、办税服务及其渠道管理: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总局外网纳税服务和征纳互动频道相关栏目、简讯系统及知识库等方面的管理,参与相关的信息化建设。
(四)组织、指导面向纳税人的宣传、服务产品的製作,统一规範纳税人使用的各类表格、文书,编制分类纳税服务指南,扩大无偿提供服务的範围。
(五)拟订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拟订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
(七)拟订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八)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除税务行政複议、应诉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九)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办理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司 长:范 坚 副司长:陆 炜(司长级)
副司长:张树学
副司长:李早春
纳税服务司设综合处、制度处、税法宣传处、办税服务处、纳税人权益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