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筹资的保护性条款
此为短期借款筹资中的周转信贷协定,补偿性余额等条件也适用于长期借款筹资,也属于特殊保护性条款。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长期借款筹资的保护性条款
- 性质:保护性条款
- 时间:长期
- 适用于:长期借款筹资
1、例行性保护条款: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如借款企业必须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不準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以保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等。
2、一般保护性条款: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比如:流动资金保有量的规定、支付现金股利和购入股票的限制、资本支出规模的限制、限制其他长期债务、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不準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如期缴纳税款和偿还到期债务、不得抵押或者担保、不得出现或有负债、限制租赁固定资产的规模。
3、特殊保护性条款:是针对特殊情况而出现在契约中的。比如贷款专款专用、不準企业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的资金项目、限制企业高级职员的薪金和奖金总额、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契约有效期内担任领导职务、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等。
其中1、2在大多数契约中都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