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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财政局

施秉县财政局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秩序。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承担地方发行国债的管理职责。

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施秉县财政局
  • 内设机构:办公室,国库股等
  • 人员编制:17名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州、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农业办公室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划入县财政局。
(三)将县财政局所属县基层财政管理局承担的菸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徵收管理职责交由县地方税务局承担。
(四)加强和规範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建立科学规範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六)调整最佳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範围和标準。
(七)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引导社会分配和促进经济成长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制度草案,组织协调本县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事宜。
(三)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託,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覆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县级各项财政收入、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管理,管理财政专户和财政票据;组织实施县级公共财政支出,制定经费开支标準、定额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账户管理工作,拟订政府採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审核和彙编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管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中央、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範财政风险,参与政府外债谈判业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
(十一)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工作。
(十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範会计行为,指导、监督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调研。
(十五)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化管理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人事、档案、财务、接待、计画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区域网路;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财政套用业务系统、办公OA系统及入口网站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网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管理维护。
(二)预算股。
提出全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财政规划的建议;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準体系建设任务;审定、汇总、批覆县级部门预算;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拟县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县级财政调整预算(草案)报告;牵头负责县级部门预算指标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州级对县级转移支付等财政算账工作;牵头负责财政预算审计和专项审计等配合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谘询相关工作。
(三)国库股。
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负责内债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增值税退税工作。
(四)经济建设股。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建设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计画和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等工程决算;承担归口县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蹤问效;审核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
(五)综合股(非税收入管理股)。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範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县财政票据。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六)农业和企业财务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归口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準、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归口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蹤问效;审核和批覆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负责归口部门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负责拟订有关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蹤问效;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
(七)行政财务股。
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人口和计生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蹤问效;承担归口部门(单位)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归口部门(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归口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决算。
(八)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疾人事业、老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残疾人就业保障、建安劳保费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蹤问效;审核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归口部门(单位)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
(九)会计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準则制度、内部控制规範和会计信息化标準;负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範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十)农业综合开发股。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一)政府採购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採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採购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採购预算和执行计画,审核支付採购资金,处理政府採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採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绩效评价监督股。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县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立项,牵头拟订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定。

人员编制

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其他事项

(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隶属县财政局管理,其他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施编髮〔2006〕3号档案执行。
(二)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加挂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原承担的菸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徵收管理职责交由县地方税务局承担后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农业税的有关方针、政策;2.负责管理兑现中央和省财政用于农民及农村的各种补贴和补助资金;3.各种农业税票据、档案管理;4.负责管理乡镇财政所、督查中央和省级财政用于农民及农村的各种补贴、补助资金和支农资金;5.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工作;6.负责农村集贸等零星税收的管理;7.完成县财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施编髮〔2006〕14号档案执行。
(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严格按施府发〔2003〕12号、施编髮〔2004〕7号和施编髮〔2010〕24号档案执行。

地理位置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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