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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
徵求意见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略,进入首页主选单的“立法意见徵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略,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徵集”系统提出意见。
3、信函提出意见。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略)。请在信封注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公开徵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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